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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为队长报仇

  挂了电话,童桐出神了好长一段时间。  “童桐,你怎么啦?”肖洋用手肘捅了捅童桐,“接了电话之后就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因为平日里沈菀要上班,所以童桐在公司的时候还是和肖洋他们共用一个办公室。  “没事儿。”童桐回过神,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这一天还是有点心神不宁。  她并没有很肯定的答应方舞,大约是觉得心里还有道过不去的坎,一看到方舞就会觉得心虚愧疚。  “嗯?”办公室外面似乎有什么动静,雷飞伦关了手机,起身出去查看了一下。  “怎么?是boss的客人?”肖洋问道。  “是闻人先生。”雷飞伦回答,“秘书长说boss已经通知下来了,中午他要和闻人先生一起用餐。”  “定好地方了?”肖洋问道。  “嗯。”  “看来我们中午也得出勤了。”肖洋笑眯眯的道,“童桐,可怜的孩子,你就得留在公司了。”  “那可不一定,万一boss要把沈小姐一并带上呢。”童桐耸耸肩,起身,“我去泡杯咖啡,你们谁要?”  “不要。”雷飞伦摇头。  许氏的茶水间向来物种丰富,也算是公司给员工的福利。童桐随便挑了一带速溶咖啡,刚把粉末倒进杯子里打算去接开水,身后就冷不丁传来闻人如初的声音:“童小姐。”  接水的动作一顿,童桐侧身回头,颔首致意:“闻人先生。您是要喝点什么吗?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客气,我找你有点事。”闻人如初开口道。  “您请说。”  “有没有兴趣来我身边?”闻人如初眯着眼睛笑道。  “闻人先生,我和boss的合同还未到期。”童桐惊了一下,但还是很快恢复平静,“如果闻人先生近期有想要找一名可靠保镖的打算,我这边还有几个比较合适的人员可以推荐给您。”  她当初也是挂名在保全公司然后进的许氏,所以也认识几名很可靠的保镖。  “我只对你有兴趣。”闻人如初话中有话。  童桐低着头,不吭声了。  “关于薪资方面,你不用担心,我虽然不如阿彻富有得那么丧心病狂,但是请一个保镖还是绰绰有余的。并且我敢保证,你来我这儿,薪水只高不低,你意下如何?”闻人如初循循善诱。  “很抱歉,闻人先生。”童桐连拒绝的理由都懒得想。  去给闻人如初做保镖?她又不是疯了。  根本不想多看这个人一眼好吧!  “看来童小姐是拒绝了?”闻人如初有点失望,但又觉得是意料之中。  “以闻人先生的条件,想找一个比我更出众的保镖,应该是易如反掌的事情。”童桐端着已经泡好的咖啡,微微欠身,“我先失陪了,闻人先生再见。”  “哎呀呀,真是拒绝得毫不迟疑。”闻人如初摸摸下巴,“看来我的魅力已经没有了?不过这种场景,怎么看都像是女子和负心汉重逢啊……”  难道说他当初和童桐谈过恋爱然后对她始乱终弃了?  但是不科学啊,他最大的优点,就是和每一任的女伴都好聚好散的呀!  “沈小姐,我今天想请个假可以吗?”下午下班的时候,童桐护送沈菀回家之后,对沈菀提出请求。  “有事吗?”沈菀压根儿就没想过要拒绝童桐,不过还是顺口问了一句。  “嗯,和一朋友约了见面。”童桐回答道。  因为她现在是沈菀唯一的保镖,可以说是二十四小时待命,如果自己有私事的话,肯定是需要提前请假的。  “没事儿,你去吧。反正最近生活也很太平,我都和阿彻说了好多次了让你不用来保护我,可是他不听我的。”沈菀叹口气。  “能够保护沈小姐,可是咱们保镖团求之不得的事情,沈小姐您可千万别说什么,我可想留在你身边了。”童桐笑眯眯的说完,临走前又给许彻打了个电话告知自己的行踪,请许彻另外安排了一名保镖过来,这才上了公交。  一路摇摇晃晃,朝墓园开去。  不管一座城市到底有多繁荣,但凡到了墓园,也永远都是寂静,这里就像是与世隔绝,沾不了任何俗世的气息。  童桐到的时候,方舞已经到了。  向春樾的墓碑很干净,墓前放了一束还沾着露水的鲜花,童桐静静的站在方舞身边,注视着墓碑上的照片。  向春樾的牙齿很白,照片上看起来很严肃的模样,但是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笑起来,脸上会出现两枚极具反差萌的酒窝。所以为了他刑警的气质,他上班的时候向来喜欢板着脸。  这名男子,将他的短暂而精彩的一生都奉献给了国家。他的名字被永远的铭刻在烈士墓上,他值得被人永久的祭奠。然而童桐还清楚的记得,那场大火到了最后,向春樾的尸体面目全非,若不是手指上的结婚戒指还在,或许谁也不知道,这个人,就是曾经赫赫有名的刑警队队长。  他为了救人中过枪,被砍过许多刀,肩上背上都是伤疤。他不眠不休的努力破案,抓了许多犯人,尽力维护着社会的安定。  他最疼爱小孩子,也说过自己的孩子出生后一定给ta最幸福的家庭,要做全天下最好的父亲。  可是这样的好人……她没能救得了他……甚至就连他的孩子,都不幸成为了遗腹子……  “嫂子……”童桐沙哑着嗓子开口。  “别叫我嫂子了,我不是向春樾的妻子了,担不起这声称呼。”方舞双手抱胸,静静的看着照片,脸上没有任何情绪波动,“现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殊渥,再没有和和向春樾有关系了。”  向殊渥,向春樾的遗腹子。  想到这里,方舞扯了彻嘴角:“他真惨。到了最后,什么也没留下,唯一的儿子吧,连面都没见过一次。”  “嫂子,你别这样……”童桐不忍,“你别说这种话,都是我的错,要是我当时——”  “我了解向春樾,如果你当时真的救了他而弃那个线人于不顾的话,他这辈子都不会安心的,他就是那种傻子,一腔热血,为了国家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全然也不关心他家中是不是还有等他归家的妻子,还有未出世的孩子。”  方舞讽刺的扯了一下嘴角:“童桐,你知道吗?向春樾出事那天,是我和他结婚三周年的纪念日。他临走之前还跟我说,让我等他,他给我准备了礼物,还订了鲜花。”  然后,她痴痴的等啊,等啊。  时针指向了十二年,纪念日过了。  没关系,她是军嫂,她知道军人要随时待命,若是队上有案子了,向春樾肯定要出动的。她大度,她不计较这些,因为她知道自己的丈夫心底是有自己的,只是工作在身,没有办法。  她想着,等向春樾再回家的时候,他们再补一个纪念日就是了。  反正感情好,每一天都是纪念日嘛。  真可惜,她最后也没能等到她的丈夫回来,笑眯眯的对她说“老婆,纪念日快乐!”  “我知道你当时也想救向春樾,可是他不让你救。”方舞开口道,“理智上可以接受,情感上却很难真的谅解你,你懂吗?”  “我知道。”  人的情感和理智有时候总是不能和平共处的。  童桐也知道自己作为一名职业的刑警,当时的情形就该是毫不犹豫的救线人,但是她没有办法,做不到看着自己最最敬爱的队长活活被火烧死却无动于衷。  那么大的火一寸寸灼烧皮肤,该是怎样的酷刑?  “我挺恨向春樾的,比起怨你不救他,我更恨他就这么抛弃了我。是他给了我那么多承诺,说要对我好,要照顾我一辈子,可是最后他却食言了。”方舞终于侧过身子,看向童桐,“可是没办法,我还是想帮他报仇。”  童桐猛的看向方舞。  “我的现任丈夫,是一名很出色的投资商。他手上的可用资源很多,这是我最需要。我和向春樾结婚之后就辞职在家,所以严重缺乏了社交人脉。”方舞吐了一口气,“童桐,你愿不愿意来帮我?”  “投资商和贩毒……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童桐说得有点艰难。  “我知道,但是我现在需要帮手。不然你以为我怎么帮向春樾报仇?靠家庭主妇身边的那点家长里短吗?”方舞冷笑一声,“你放心,只要给我一点时间,我总能站稳脚跟找到资源的。”  童桐这才想起来,站在她面前的这名女子,曾经是被麻省理工以全额奖学金录取的优等生。若不是被向春樾死缠烂打追到手,安心在家做了全职太太相夫教子,那么方舞现在该是在华尔街混得风生水起的女强人才是。  队长啊,你真残忍。  你看,嫂子为你牺牲了那么多,你最后却还是抛弃了她,一个人先走了。  现在,还要让嫂子惦记一辈子,心心念念的,想要为你报仇。  “好。”童桐缓缓颔首,“我来帮你。”  “我们一起,帮队长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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