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后,小姑娘从洗澡房自己走出来,换上了一声新衣服。 洗净了脸上的泥沙后,虽然仍旧是一头短发,却也显得她更为娇俏可人。 叶凌见他出来,赶紧吩咐小二去热饭菜,并解释道:“这是我妹,小时候走失了,现在才认回来!” “大爷,小的不关心,小的给您热饭去。” 小二逃也似的窜进了后院。 叶凌坐在大厅的饭桌旁,手拄着眉心,心中大为疑惑。 “世间万物,皆有阴阳之分,男女也是如此……” 叶凌曾遇到过很多女扮男装敦、男扮女装之人,可男女之分不在皮相,而是在其内息及生理的不同。 这些扮做异性的人,叶凌向来都可以一眼看穿。 如今怎么会…… 叶凌不禁回想起这整整一晚的遭遇。 这女孩的奇怪之处,可不仅仅在于她的性别。 比如说,叶凌一开始就探知不到她的气息。 而后,自己的点穴之法,对她也收效甚微。 最关键的一点,这女孩亲口承认她吃过黑色药丸,可从面色上看,女孩丝毫没有服药后的不适感。 再加上她可以与招财直接交流…… “行了,别郁闷了,不知者不怪,你们救了我,我打了你,就是我的不对,我给你道歉。” 此时这位姑娘已经沐浴完毕,坐在叶凌旁边,用手去掰叶凌的手指,打断了叶凌的思考。 叶凌深吸一口气,抬起头,望向她,低声问道:“关于你的身世,你真的全不记得了吗?” 姑娘秀眉紧锁,尝试着再次回忆,但最终还是抿嘴摇了摇头:“都不记得了,不过我记得我好像有个小名是叫……小棠?反正有人是这么叫我的。” “那我们就叫你小棠姑娘。”招财从叶凌的怀里窜出来。 “都行。” 叶凌又问了第二个问题:“你这身男孩打扮,是自己弄的?” “不记得了。” 说话间,小二吆喝着,端来一碟卤鸭,一碟酱牛肉,以及三碗粗米饭,摆在饭桌上。 “没有青菜吗?”叶凌问道。 “哎,我们这地方,肉比菜便宜,那一捆青菜,能卖出金子的价来——罢了,您先喝茶去去火,我这就跟您弄青菜去。” 小二的话只是夸张,而叶凌可是实打实的给了他一锭金子,如今就算是让他上天摘星星,估计他也愿意。 “哎哎哎,算了算了,小二哥你过来做,我跟你打听一些事。” 叶凌拍了拍椅子,示意小二回来。 小二倒也不坐着,就屈膝站在叶凌身旁,卑躬屈膝般道:“大爷您算问对人了,这苍云城的事儿,没有我不知道的!” 听小二夸下海口,叶凌便附和一笑,指向门外方向道:“不问你太远的事儿,就关于对面街口的那家‘回春堂’,你知道多少?” 这个问题,似乎正中小二的下怀。 “我就知道您得问回春堂,一般外来的客人,全都是奔着本地回春堂来的!” 小二一挑大拇指,深夜无聊,便开始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 按照他的说法,回春堂是三年前出现在龙门镇的。 由于地处偏僻,苍云城一直都没有好医馆、好大夫出现过,许多明明可以治疗的疾病,在他们这里,就成了要命的绝症。 而这一切的问题,在回春堂出现后,就全都解决了。 这家药堂的丹药,号称“一丸治百病”,就算是长了恶瘤,或是老年体衰,都可以给生生救回来! 后来的事实,也的确如此。 “小的不知道你们需要医治什么病症,但你们记住了,回春堂的丹药分好几个等级,小病用小丹,大病用大丹,药力不同,价钱也是不一样的。” “那,最贵的档次多少钱?” 小二听了一梗脖子,神神秘秘道:“他们的丹药分为天字号、人字号、地字号三档,其中天字号丹药是市面上最贵的,足有3000金币一颗!” “嚯!”这价格的确不菲,连叶凌听了都感到惊讶。 随即,小二有说道:“不过,他们的铺子里还有一颗唯一的神品回春丹,据说有起死回生之效,是他们的镇店之宝!大爷您就别惦记那个了,我见过太多豪绅贵族想买那颗丹药,结果让他们给轰出来的。” “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药铺更是医者仁心,他们这群人听起来有些霸道啊。”叶凌道。 “谁说不是呢,可这年头,谁有能耐,谁就是大爷!”小二连连撇嘴。 叶凌拱手,朝小二道谢:“行,多谢小二哥了,你说的我都记下了。” 小二见状,便往后推开,道:“得嘞,那几位吃着喝着,小的就退下了。” “叶大哥,你为什么要打听回春堂啊?”小棠姑娘嘴里塞着牛肉问道。 叶凌端起饭碗,挡住嘴道:“先吃饭,一会儿回屋里说。” 之所以要问回春堂的事,是因为叶凌发觉,回春堂的神丹中,有一股味道与那乌黑药丸极为相似。 但叶凌手中的药丸太少了,就算是要提取其中的成分,也是完全不够的。 于是他便想要多买一些。 如今他听到小二说回春堂的丹药分档次售卖,而最高档的更是无价之宝,叶凌便打起了另外的主意。 卧房中。 “明天你们不用起太早,我自己先去城主府,再去趟回春堂。” 出于安全考虑,叶凌并没有为小棠姑娘单独安排房间,而是让她与招财睡床上,自己则在木凳上忍一宿。 一夜无话。 转日清晨,叶凌早早起来,还以为小棠仍在睡着,却见她站在窗边,装束早已整齐。 “昨天睡这么晚,怎么不多睡会儿?”叶凌伸着懒腰问道。 “逃亡的时候熬夜熬惯了,睡不长。” 小棠话锋一转,道:“叶大哥,我那位同伴,死在了什么地方?” 叶凌朝窗外指了指:“就是你望的那个方向,龙门镇外的沙丘下。” 小棠姑娘不言,双手合十,朝远方三拜。 完事后,叶凌才在小棠的话语里得知,他二人那日吞下药丸后,一同逃脱,但那个男孩并没有小棠的特殊体质,抵抗不住药丸的毒性,即将死去。 临死前,他主动吸引蚀心堂的搜捕者们,用生命,为小棠引开了大部分的敌人…… 叶凌长叹一声,“如此仁义之辈,当真死得可惜。” 他站起身,也朝远方祭拜。 ………… 原本,叶凌是打算中午再出门的,如今大家都已经起了,原本计划也提前了许多。 小棠姑娘是蚀心堂逃出来的人,城里很可能有他们的眼线,大白天里,叶凌不能让她就这么招摇过市。 好在苍云城的女人都流行用薄薄的纱巾遮挡面部,既美观,又能遮阳防沙。 如今的小棠姑娘一声苍云城少女打扮,再配上桃红色的面纱,倒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小美人。 她的气质与西疆本地人不同,若叶凌判断的没错,小棠应该是西北部傲雪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