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的开口道:“你的偷袭,不可能让我死去!” 随后,杨夜在这块巨石即将来临之下,竟然还不快不慢的将自己的衣袖撸开,最后缓缓举出了自己的右手。 “埋……海!” 顿时,一股无形但却十分庞大的巨大威压,凝聚在了杨夜的手掌之后。 埋海掌! 在厚土之地里面,杨夜仅仅是使用了一丝法力,而现在危急关头,杨夜自然是施展了全部力量了! 凝聚在杨夜手掌之上的威压,此刻在杨夜手掌的挥动之下,朝着这块百丈巨石迎了上去! 嘭! 无比巨大的炸裂声,回荡在了天空之中,好似崩塌了某一块空间一般,十分的剧烈! “杨夜,这可浩的意图很简单,他就是想要通过这只自己的法术凝结而成的沙土之手,想要以挖掉自己一块肉的代价,来将长生种挖出来! 而当戒浩的惨叫声过后。 那只沙土之手拿着那块属于戒浩的血肉,漂浮到了戒浩的身前。 沙土之手手中的血肉块十分的血腥,血肉模糊,鲜血淋漓,这是整整一大块属于戒浩后背的肉! 只是…… 这块血肉虽然一整大块,但是这里面空空如也,根本没有那颗长生种的存在啊! 戒浩也是双眼之中满是不可思议,他明明记得之前那颗诡异的可以吸收自己生命的种子,就清清楚楚的藏在自己后背的这个位置啊! 甚至为了保险起见,在抓取自己背后血肉的时候,戒浩甚至故意多抓取了一大块,以此确保一定会将那颗种子给抓出来! 戒浩甚至已经想好了,在将这颗吸收了他极大一部分寿元的种子抓出来之后,他戒浩一定要将自己最最强大的法术,去轰击在这颗种子之上! 他要亲手毁掉这颗种子! 只是…… 怎么会没有呢? 对于这个结果,戒浩实在是接受不了。 他活活撕开了自己的一大块血肉,到最后就换来一个什么都没得到的结果? 不过有些奇异的是,那枚种子虽然没有抓到,可似乎也不知道去哪了? 一时之间,那种玩命一般的不断吸收着自己生命的感觉,也是消失了。 戒浩终于缓缓松了一口气。······································ 现在能够让他喘息一刻也是好的,这样之前自己对自己的残忍,也算是没有彻底白费。 在自身的危机短暂解除之后。 戒浩立马将他那如同要吃人一般的目光,看向了杨夜! “自我进入元此时的杨夜,看似浑身毫发无伤,其实却是处于一种十分危险的处境之中。 虽然没有受到伤害,但杨夜的眼神之中,却是透露出一种十分无力的感觉。 之前的那一击埋海掌,虽然为他破灭掉了那块足以要人性命的巨石,却也消耗掉了杨夜体内的全部法力! 不过这也足以见得这一招的威力巨大了。 毕竟原本作为一个结丹境初期修士,在遇到一个元婴期修士的偷袭之时,几乎是没有任何幸存的可能的! 靠着耗光全身法力··························,换取到了一个活命的机会,已经是十分不错的了。 此时杨夜身上没有丝毫,戒浩不仅感受到了杨夜的无耻,更感受到了杨夜的狠毒! 毕竟如果种子在自己的后背之上,戒浩忍着剧痛,还能够忍痛挖下自己的一大块血肉出来。 可是如果这枚吸收自己生命的种子出现在了自己的脖子后面呢? 那要是挖下一大块肉,岂不是那戒浩就算挖出了种子,也要元气大伤啊? 戒浩立马就从前一刻还想杀了杨夜的想法之中,转变成为了如何帮自己解决这眼前的燃眉之急。 毕竟与杀掉杨夜相比,戒浩更加看重自己的性命。 杨夜望着心急如焚的戒浩,嘴角也是露出残忍。 早在上一次天外陨石的压力之地内,杨夜曾经对上过一个叫做黑莫的来此东土的炼体修士。 并且这个黑莫可不简单,整整结丹境大圆满的修为,将已经进入绿僵境界的紫孽都打得晕头转向的。 幸好杨夜在黑莫静下新来施展秘术,想要一击毁灭紫孽的时候,趁机使用了长生种,在黑莫的身上爆发出了死芽的威力,这才让黑莫断尾求生,直接割掉了一半的身体,然后逃走了…… 自那以后,杨夜就考虑过。 这长生种虽然好用,几乎每一次只要有最最完美的下手机会,就可以百试百灵,一定能够致敌方于死地的。···························· 但是一旦遇到黑莫这种心狠手辣,下手甚至要比杨夜还要果断的狠人物,几乎是能够在长生种得手的下一刻,立马就将 法力的存在,只能心念一动之下,一道巨大的紫色身影,出现在了杨夜的脚下。 正是紫孽。 杨夜立马在紫孽的头顶之上盘膝坐下,从储物袋之中取出了一大块的灵石矿脉,抱在自己的胸口前,通过两只手的吸收,快速的恢复了体内的法力起来。 只是就在此时,一道身影,已经出现在了杨夜的远处了。 “果然是戒浩!” 婴期以来,从没受过如此巨大的耻辱!一个结丹境的小辈,竟然强行逼着我挖掉了我背后的一大块肉!” 面对戒浩饿狼一般的目光,处于两道法印保护之下的杨夜,却是嘴角冷笑道:“你以为你体内的那颗种子,已经消失了吗?” 戒浩神情一冷 是我元婴期修为实打实发挥出来的落陨术,你只能命丧在此术之下……什么!!我的落陨术,竟然被……竟然被打破了?!!” “这怎么可能?!!” 原本戒浩的脸上,甚至已经露出了如同看到杨夜身死的笑容,但此时,笑容已经凝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