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沉默应对。 他不敢回答厌结的这句话。 他也没有想好究竟是该答应还是该阻止。 厌结的想法很危险,他已经决定要和这三名刀客拼命。 人的运气不可能总是那么好。 上次他被三名刀客围攻,只挨了一刀。虽然性命仍在,但那一刀却也让他现在只剩下了不多的精力和精神。这次他就算仍旧只挨一刀,却是会把自己彻底留在这里。 所以他让长兴给白慎传话,更像是交待后事的遗言,代表厌结已经下定了决心。即使杀不死这三人,也要和他们同归于尽。 厌结会死。 但还会有新的继任者。 不论这继任者对他持有何种态度,身为盟主,就应道保护自己的部落,保护自己部落中的同胞,这一点是不会变的。 如果可能,厌结还希望自己的部落与白慎部落之间的仇怨有一个彻底的了断。 和解已然是不可能。 了结仇怨的方式只有一个,你死我亡。 只有死人才会清净的彻底,什么都不留下,也带不走什么。 长兴目眦尽裂,隐隐充血,太阳穴上的青筋鼓胀起来。他和自己的盟主一样,也下定了决心。 至于传话的事情。 人死如灯灭,即便是告诉了白慎又有何用? 赢家不需要惧怕输掉的死者的威胁。 即使他活着的时候再令自己畏惧、害怕,输了便也死了,一切i回归起点。 厌结部落与白慎部落这么多年的争斗,白慎部落都被厌结部落稳稳压住一头。虽然厌结部落也没有能耐将对方彻底吞并,但这种憋屈的感觉着实不舒服。就像有人骑在自己的脖子上拉屎……就算闻不到臭味,脖子也无法直立起来,只能时刻佝偻,看上去很是猥琐。 不过这样的事情,只要没有被彻底消灭,就还有翻身的余地。 可以输很多次,甚至是无数次。但只要赢了最后的一次,那便是,赢了彻底。 论实力,厌结部落即便可以压制住白慎部落,但却也难免自己的消耗。拉锯战中,对彼此的坚韧与耐力都是巨大的考验。 为此,不得不连孩童都拿起弓箭兵刃,外出渔猎,弥补人手不足的情况。 白慎部落已经耗不起。 这样的持久战太过于消磨。 所以他要想彻底的解决这个问题。 一旦能杀死厌结部落的盟主厌结,不说能彻底让厌结部落臣服,但也足以让其怨气大伤。短时间内,无法与之争锋。 这样的机会不仅能给白慎部落以喘息,更能让他们咸鱼翻身。若是操作得当,彻底吞并了厌结部落,使之成为白慎不落的附庸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刘睿影看了看两人此刻的样子。 心里忽然升起无限的感慨…… 但他也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感慨些什么,就是一种极为错综复杂的感觉。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厌结方才的话,虽然听不出善意,但一股子浓烈的悲壮之情却满溢出来,似是要将人吞没其中。 刘睿影叹了口气…… 他原本以为将长兴这位蛮族智集送回到部落里,然后再凭借他的身份地位,得到蛊毒的解药,是一件极为容易的事情。谁能料到竟是生出了这么多的旁支错节来…… 漠南的六大蛮族部落,互相征伐,明争暗斗,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也正是因为他们彼此不够团结,下危城中的欧家和胡家才能稳坐钓鱼台,权衡利弊,维护和平安定。 他们密切关注着六大部落之间的动向,谨慎的与之接触。根本的目的除了不让他们任何一家独大外,还要挑拨离间。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虽然他们的口号喊的极为响亮,什么肃清蛮族,换来安宁大同。但这么多年来,欧家家主和呼家家主,即便在和蛮族对峙的时候,就连下危城的城头都没有走下去过。更不用说什么肃清了……要是当真肃清了蛮族,这两大世家还能靠什么在城中树立威严,积累微信? 贼没了,捉贼的人自然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欧家和胡家不会做这么愚蠢的事情。 相比于漠南的满族部落居无定所,在大漠里漂泊,靠着渔猎过活的日子,下危城的城墙很是坚固,城里物资充沛,和五大王域贸易往来密切,世家中高手层出不穷,他们耗得起。 “你们觉得,这三个刀客,都是白慎部落派来的?” 风沙彻底停下。 空气重新变得澄澈、透亮。 刘睿影重新打量了一番那三人后说道。 “错不了!” 长兴说道。 刘睿影却不这么想。 他努了努嘴,长兴随之看去,但还是没有看出这三名刀客有什么古怪之处,不得已,只能继续疑惑的望向刘睿影。 “你看他们手中的刀。” 刘睿影说大。 长兴这才发现,这三位刀客手中的刀,样式虽然和自己以及沿街的没什么区别,但刀身的颜色似是不同。 正午的阳光过于强烈。 以至于很多东西变得失真模糊……看不出它本来的颜色。 大漠之中,一匹骆驼都会被映衬的如同一个小黑点,更不用说人手里的刀。 除非这刀有门板宽厚,兴许才能在这大漠的天地间拥有些许自己的颜色。 但即使这样,不同的颜色还是有不同的光影。 长兴抬起手,看了看自己的刀。阳光下,无路是什么角度,却是都发不出那三名刀客手中刀的颜色。 这便足以证明,他们三人的刀,起码在颜色上和自己的刀不同。 可这又能代表什么? 黑猫白猫,能捉住老鼠的就是好猫! 刀也是这个道理。 不管是什么形状的刀,什么样的刀身颜色,只要能杀人,那便是好刀。 长兴不知道刘睿影为何会如此执着于刀身的颜色。 但这么久的接触中,他也明白刘睿影不是个舍本逐末的人,在这样的节骨眼上,既然他提出来了问题,一定是有他的道理,说不定还至关重要! “他们的刀,是黑色的。” 刘睿影说道。 有时候人的眼睛会欺骗自己,就算是脑子反应了过来,眼睛也会极力否认。不经刘睿影说,长兴的脑子也知道那三名刀客手中的刀是黑色,但不知为什么,眼睛却在极力的否认。 “黑色的刀……” 长兴嘀咕了一句。 显然他没有意识到,刀的颜色到底有什么关系。难道黑色的刀比白色的刀更加厉害? “这世上据我所知,只有一种黑色的东西能打造刀剑兵刃。” 刘睿影说道。 “是什么?” 长兴问道。 “乌钢。” 刘睿影说道。 这种东西,长兴没有听说过。 “我知道!” 厌结突然结果话茬。 “当初,我有一支乌钢做成的箭头。皮毛再厚的野兽,同样的力气,一箭都能射穿。甚至有一次还把那野兽的脊柱射断了。” 刘睿影点点头。 乌钢的确是要比寻产的钢铁更具坚硬,更具有韧性。这样的东西不管是做成箭头还是兵刃,在同等力道和机巧的操控下,杀伤力更加强大。 不过这并不是刘睿影要说的重点。 乌钢这东西,不说很是罕见,但也不算寻常。 一块好的乌钢,需得四万八千锤才能成型,多一锤少一锤都不可。 但这还只是钢坯,若是铸造城刀剑,还需要更加复杂的技艺,比普通的钢铁麻烦十多倍不止。铸造的工艺复杂,自然就会延长铸造的时间。这样的铸造出来的兵刃,费事费力,价格不菲,买得起人很少,因此产量不高。 大多是有人订货,才会开炉铸造。 中都查缉司中的司卫,就配有乌钢刀。但却也做不到人手一把,而是只能在值岗之时佩刀,下了岗哨,就得及时交还。 那刀属于特制,而司卫们又不是专属,他们随时都有可能变换,那时候刀落入他们手里,可就不好拿了。 还有个原因就是防止有人借刀杀人,但凡谁丢了刀没有定数,那把刀身上落了人命,查起来就是个浩大的工程了。 因此不只是刀少,而是人为的控制其数量,不能够多。 每一把都记录在案,隔段时间都会有专人查问这刀途径何处,都做过什么事。 还会有特殊司卫检查其刀身的伤痕,判断其来源,若有不对之处,便可很快能发现。 只要不用特制的乌钢刀做坏事,就好调查了。 天底下最出名的乌钢刀,当属陈家陈四爷的那一柄。之所以陈家的乌钢刀出名,是因为陈家掌握了最好的乌钢冶炼技巧。和其他地方,乌钢钢坯的四万八千锤不同,陈家的乌钢钢坯却是要经过三个人,六种不同的锤法以及锤子的敲打,却是每一种都需要四万八千锤。 捶打的次数越多,乌钢的坚硬度和韧性也就越强。 这么多年来,钢坯师傅都以能突破四万八千锤为目标来敲打乌钢。但只有一人成功,也只是比四万八千锤多出了三锤而已……这块钢坯便成了绝世乌钢,用它打造的乌钢刀,正是陈四爷的那一把。 但不管这乌钢是出自陈家还是别家,它的钢坯起码都需要一次四万八千锤的历练。 漠南的流人,根本用不起这样的乌钢刀。即便是有人买卖,也不会卖给他们。 所以这乌钢刀,定然是旁人给予的,为的就是让他们在截杀厌结这位盟主时,胜算更大。 “白慎部落是否与欧家和胡家交好?” 刘睿影问道。 长兴想了想,回答道: “蛮族六大部落间虽然不和,但绝不会投靠下危城中的世家。反而在这一问题上出乎意料的统一!我们都把各自部落间的争端当做家里事,五大王域不是有句话说,家丑不外扬?正是这个道理。世家虽然一直在其中搅动风雨,但又何尝不是被各大部落利用?不瞒你说,各个部落之间,只要是关于世家的事情和情报一律是互通有无,不存在隐瞒。” 刘睿影听后,却是更加疑惑。 照先前的分析,厌结觉得这三名刀客定然是白慎部落派来的,就是为了杀死他,彻底击垮厌结部落。 但白慎部落并没有能力给他们提供乌钢刀。 这说明雇佣这三名刀客的,应该另有其人。 事情越发扑朔迷离起来……线索太少,除了神仙之外,没人能在一时半会儿想通其中的因果。 刘睿影晃了晃脑袋,上前跨出一步。 “不管是白慎部落派来的,还是他们勾结了世家。这乌钢刀,只有我手中的欧家剑才能抵御一二,你们的兵刃,在乌钢刀面前犹如豆腐块一般,不堪一击。” “我没有让你帮忙的意思。” 厌结沉默了片刻,说道。 他心里很是清楚刘睿影说的是对的。 他手中的刀,决计是挡不住乌钢刀的一击。 若是单打独斗,在他身体无恙,状态巅峰的时候,还不足为虑。可以用自己的武道修为和体内跟我给磅礴的气血之力将其彻底杀死。 但现在他也已经是强弩之末…… 即便手上有刀,也只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光有个空架子罢了…… 至于长兴。 他本来就是智集,是部落中动脑子、出主意的存在。要论起武道修为,比寻常人倒是强出了不少,但在对面都是三名手持乌钢刀的战师的情况下,就显得很不够看。 厌结说完之后,自己笑了起来…… 想他的双手十岁便沾血,到头来却是被外族人相救。 不过他并没有什么感慨。 满族人不是一个会感慨的民族,他们要比其他任何人更迷信,或者说更信命数。 西北的草原王庭中人,比之于天地,更尊崇自己的祖先。 而蛮族的先祖,在口口相传的历史中,便是来自于群星之间。 厌结抬头望去。 正午的阳光之下,天幕上连一朵云都没有。 更不会有星星。 这是三岁小童都知道的事情,白天看不到星光。 但厌结却就此松了口气…… 按照蛮族的说法,每一个蛮族中人在临死前,不论是白天亦或是黑夜,却是都能看到天河之上,群星璀璨。那是古老的先祖,凝神屏息,注视着自己的后代子孙。 后人将沐浴在先祖的闪烁、短暂,却又更古长存的目光之中,得到永远的安宁。体内的气血,冲天而起,以肉眼看不到的方式和速度,去往那璀璨之间,化为闪烁。 现在厌结看不到星空。 这说明他还不到死的时候。 这样的精神力量,在绝对的困境之中很是管用。 以至于他的身体里莫名的又涌出了不同寻常的气力。 厌结也上前一步,和刘睿影肩并肩站着。 “愿意和我喝一杯交杯酒吗?” 刘睿影先是一愣,接着点了点头。 厌结却是想和他成为结拜兄弟,毕竟此刻在他们之间已经是刎颈之交。 “但愿这三个杂碎还没有把营地中的酒肉吃喝干净,还能给我俩各自留出一杯。” 厌结低语到。 当猎人变成猎物的时候,唯有同进退才能搏出一线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