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昌一行人在官道上疾驰。 两个时辰后,下马整顿。 路边有煮酒的摊子。 冬天喝一碗滚烫的黄酒,不比一刻春宵差多少。 等胃里暖和起来后。 闵昌笑道:“大哥,三妹,过了前面的喇叭谷,离郡城就不远了,等我安顿好后,给你们也找份差事。” 闵昌左手边坐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 脸上都是痘印,外号薛麻子。 别看身材魁梧,但酒量不行。 二两黄酒下肚,便已有醉意。 “二弟,放心,甭管谁来找你麻烦,先问问我的刀答不答应,到时候再谈差事的事情。” 薛麻子拍着腰上不带鞘的宽口大刀。 坐在闵昌右手边的是个面相不错的女人。 三十出头,满身风韵。 外号搏命娘。 从名头就能看出,也是个狠人。 搏命娘赶路从不喝酒。 想法也比她大哥多。 “二哥,这喇叭谷,怕是不好过吧?”搏命娘皱眉道。 闻言,薛麻子大笑起来。 “哈哈哈,三妹,怎么年纪越大,胆子越小?怕个蛋蛋,咱三兄妹,什么时候怂过?” 搏命娘冷冷道:“老娘没蛋。” 薛麻子噎住,闷头喝酒。 闵昌一笑:“大哥,说了多少回,别在女人面前提年龄。” 转而又望着搏命娘道:“三妹,那人杀了巡检司一百多口人,不然我也不会大老远把你们叫来。 二哥这些年是洗白了,可你们想要光明正大的抛头露面,那喇叭谷,好不好过都得过。” 搏命娘低头沉思。 东躲西藏的日子,虽然不差钱,但过着心累。 手上染的血太多,仇家多。 却又因为不够多,官家看不上。 所以,闵昌是她和张麻子想要回归正常生活的唯一路子。 “就没有点信息吗?关于那个人,比如武功套路,兵器什么的。” “还是三妹心细。”闵昌笑了笑,“他用的是一把二指宽的细剑,和杀张平的是同一个人。” “细剑?不管江湖还是庙堂,都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人。”搏命娘疑道。 “所以我判断,此人是个初出茅庐的新手,应该是车马部新招的寻马人。”闵昌猜测道。 寻马人。 庙堂和江湖对车马部编外人员的称呼。 这些人,可不是真的寻马,而是寻人。 被他们寻到的人,通常都只有死这个下场。 但因为行动隐秘。 他们的身份很少暴露出来。 “新手?” 搏命娘脸色顿时缓和下来。 能斩杀一百名巡卒,确实厉害。 但打打杀杀,可不是单靠一股勇劲的。 他们三兄妹,谁不是杀人十年以上的高手? 现在三人联手,还怕什么? 喝完酒,闵昌叮嘱大伙提高警惕。 重新上马后,向喇叭谷前进。 喇叭谷,顾名思义。 俯瞰时状若喇叭。 入口极宽,但越走越窄。 尤其是最后的谷口。 只有普通一张车马的宽度。 简直是杀人越货的极佳地点。 行至山谷中段地带。 闵昌一伙人突然停住。 滴答滴答——! 谷口传来马蹄声。 间隔较长,像有人骑着马闲庭信步。 不多会。 谷口处出现一匹白马。 白马上的人穿白衣。 远远看去,颇为潇洒。 “阁下,有事?”闵昌眉头微蹙,勒马问道。 那人没回,双腿轻夹马肚。 马匹缓缓向人群走来。 走到差不多十来丈远的位置。 闵昌突然疑到:“我好像见过你?” “十里镇,陆天明。”白衣冷冷道。 “陆天明?写信的瘸子?” 闵昌心中一惊。 他知道自己此行必然被劫。 只是没想到,会是十里镇那个代写家书的秀才。 经营津岭渡那么多年。 很少回去。 可秀才二字经常出现在脚夫们的嘴里。 有一次在顺风客栈吃饭时,见陆天明来存车,他特意观察过。 加上张平那案子是陆天明报的案,所以他有印象。 稍加思索,立马了然。 “十里镇剑神?”闵昌奇道。 “不敢当,跛脚的书生。”陆天明回道。 “你是车马部的人?” 陆天明摇头:“不是,我是刘大宝的朋友。” 闵昌平时嚣张归嚣张。 但此刻面色格外凝重。 “周世豪,你杀的?” 陆天明点头:“人太多,浪费了力气,不然我能折磨他一晚上。” 闻言,闵昌眼角不自禁的抽动。 秀才的实力,毋庸置疑。 如果先来找他。 那么他绝对会因为狂妄自大栽在这小子手里。 念及此,闵昌后怕的同时,又庆幸周世豪死得好。 “以后,还是低调一些为好。” 嘀咕一句后,闵昌问道:“我能否用银子买个道?” 陆天明忽地露出微笑:“不可以,得用命买。” “草,二弟,跟他逼逼那么多做什么,砍了就是了。” 薛麻子实在是受不了这个鸟气。 他兄妹三人驰骋江湖的时候,哪有人敢这般跟他们说话? 话音落地。 薛麻子已经纵马冲了出去。 “大哥!” 搏命娘一声暴喝,想拦住薛麻子。 能杀一百号人的对手,单独对抗,不是找死吗? 哪知却被闵昌拽住缰绳。 “三妹,府卫的名额,二哥只能搞到一个。” 搏命娘面色一沉。 咬牙冷冷盯着闵昌:“你什么意思?” “我是说,没有谁能陪谁一辈子,要洗白,就必须有这个觉悟。” 搏命娘气得胸口剧烈起伏。 但最终还是调头回到闵昌身边。 哒哒哒! 哒哒哒! 薛麻子骑马又稳又快。 马蹄声在山谷中颇为响亮。 他平生最喜欢杀两种人。 一种是冰清玉洁的女人。 一种是面如白玉的俊生。 漂亮的女人,挣扎起来的时候有一种变态的满足感。 而好杀俊生,单纯的是因为看着不舒服。 长得比他俊的,他觉得都该死。 薛麻子手把在刀柄上,眼里有一种嗜血的疯狂。 锃——! 他拔出腰中阔刀。 手腕转动,耍了个刀花。 骑马砍人。 速度一定要快。 姿势一定要帅。 人头落地的时候正好收刀。 那场景,何等畅快? 白脸俊生的身影越来越近。 薛麻子的嘴,越咧越大。 这一刀劈下,再过了那个谷口。 以后,就能光明正大的在街上走。 “你装你娘呢!” 来到陆天明近前,薛麻子挥刀骂道。 只是,臂膀才挥了一半。 他的瞳孔便猛地收缩。 那颗脑袋明明就在跟前。 可因为对方轻微的晃动。 薛麻子已经判断出自己这一刀,至少差了半寸。 锵——! 那把细剑出鞘的声音。 比薛麻子听过的所有兵器都要脆亮。 不刺耳,像编钟上的一个调。 只不过音符消失的瞬间。 薛麻子再没有思考的机会了。 他的下半身还夹着马肚。 但上半身却不受控制的飞了出去。 意识消失的一刹那,薛麻子看见自己的大臂,终于完成了整个挥刀动作。 只不过,再没有收刀的机会。 咕噜咕噜咕噜——! 薛麻子的半边身子。 因为巨大的惯性,在地上不停翻滚。 直到紧握的阔刀卡在石缝中才停下。 “还好,衣裳没有溅到血,不然走的时候还得换。” 陆天明晃动的身子回归原位。 他轻甩太平,抖干净剑身上的血迹。 太平虽然细,但剑身比普通的剑都要长。 看上去非但没有小气的感觉。 相反有一种不可言喻的洒脱。 此时。 白马配白衣。 举手投足的俊逸。 当真是那剑中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