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我问陶桃,「如果你知道自己做错了一件事,那你会怎么样?」 她想也没想脱口而出,「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既然都明白错了,那就去道歉啊!」 道歉?「那如果,做的事错的太离谱,道歉也不管用呢?」不管是幻境里,还前,我对阿晚做的事,都坏的太离谱了。 「还没道歉,郡主怎么知道道歉不管用?或许,在郡主看来做错了的事,旁人却不这么认为呢?」 我听着她的反问陷入沉思,是啊,不说又怎么会知道?已经错过一次了,是该及时止损。 在跟陶桃和陈旌旗打了个招呼,要她们在元阳府随意后,我就坐着马车奔到了端毅侯府。 叩门一问,才知道阿晚不在府里,他去了监察狱司,我听后就又急冲冲的奔到了那。 可当我揣着快要蹦出嗓子眼,极不安分的心,赶到那后,又听到来人说阿晚去了礼部,说他是为了迎接北朔使臣一大早就去了。 礼部!我想赶过去,可又怕再次错过,便只跟监察狱司里的侍卫报出了身份,「我是覃家二小姐覃妁,也是.......」 那侍卫很有眼色的接过我的话,「原来是夫人,请夫人恕罪,属下方才眼拙竟没认出夫人。」 我冲他笑了笑,道,「没事,我来这邺都也不过半月,又是第一次来这,你不认识,很正常。」 「夫人不愧是镇北将军的妹妹,这心胸就是开阔,夫人今日来这实在不巧,侯爷他怕还有好些时候才能回来。要不要属下,派人去礼部说一声?」 好些时候才能回来!也就是说,今天,阿晚会回来,那这就好办了,「不必,侯爷是大塍的官,为国做事本是分内,我今日来本也只是想陛下的赐婚事宜再和侯爷商讨商讨,既然他现在不在,那......」 「那能否容我在这司府里,等等他?」 那侍卫听了我的诉求没第一时间给定答案,而是跟我说了个抱歉后,转身回了司里,他说司府重地,他一个小小的守门侍卫做不了主,需要去问问副司大人。 半刻钟后,我在监察狱司的大门口见到了他口里的副司大人。 竟,又是熟人么? 他叫林壑,是林家大公子。 衍,在水槽边拾到我的跛脚老翁因旧疾病发,救治不当一口气没送上来的去了幽冥司府,我那,身无分文又体量矮小,不得已跑到了天桥底下,学着别人的模样在路边捡了个稻草插到了头上的两个小揪揪上,跪在那,低着头,数着来来往往的脚。 我那想法简单,只想有个人能把我买下,再给我几个铜板让我能给那养了的老翁置口薄棺,收敛尸身,最好还能有口热饭吃。 以至于买我的那个人是谁,不重要。 所以,我就在一群人的吃惊里跟着买我的那个人淌了条河,再翻了座山。傻乎乎的我,被擦干净了脸的带到了一个差不多二十大几的姑娘跟前,那姑娘长的实在算不上好看。黢黑的皮肤,矮小的身材,常年舞刀弄枪的手上也镀了层厚厚的老茧。 她说话声音很大,笑的时候嘴巴也咧的老开,所以我最先记住的就是她的那一口大白牙,其实也没多白,比不上她的眼白,就是被黢黑的皮肤给称的特别明显罢了。 把我带到她跟前的那个人走前,跟我说,「算你有福气,能得了二当家的眼,今后啊,你怕是要穿金戴银,吃香的喝辣的了。好了好了,人我也带到了,我先走了。」 他走后,我一直在想他说的那句话,穿金戴银,吃香喝辣?看这眼前女子的穿衣打扮,也没怎么有金啊,银啊的啊!我想,他这么说的目的,八成是想我能死心踏实的跟着眼前的女子,想让我上了山就忘了山下的人,所以才会给我一个美好的期待以便于洗脑。 天桥底下,那些说书的人不都这么讲的么? 但他好像多此一举了,我山下早没了惦念。 只要能吃饱,只要有地方睡,哪都好。 就这样,我在藏花寨生活了下了,作为二当家的贴身小丫鬟,我的日子虽尤没达到吃香喝辣,但最起码的温饱是解决了。偶尔的,如果那二当家开心了,还能大方的赏我一块山下如意楼里的茶花酥,酥香软糯,唇齿留香。 而什么时候,她才会开心呢?大概,是我跟着她多学了一个药方,或者多背了一首词。 她像养自家闺女那样养了我两年,两年后彩云山上新起了一个土匪窝子,叫做屠龙帮,屠龙帮的处事原则和藏花寨大不相同,组成人员也大不相同。 他们不单以拦抢贪官污吏为主,他们还会抢夺身家清白的达官显贵和富商巨贾,他们也不像藏花寨老弱妇孺占了一般,毒龙帮里的九成以上的人都是些身强体壮的粗实汉子。 因人员的年龄层次不同,屠龙帮野心勃勃。 他们在短短三月之内就吞并了彩云山上,除藏花寨以外的所有土匪窝子。 三个月后,衍文七年二月初二,打着二月二龙抬头的说辞,他们领人攻到了藏花寨的寨门口。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大面积死亡,七岁的我被藏花寨的二当家拼着最后一口气的送下了山,我还记得她临死之前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她说,「小阿茶,你快跑,娘给你挡着,娘给你挡着。」 小阿茶,你快跑,娘给你挡着! 那两年,她大概是真的把我当做她的孩子了吧!藏花寨里老人说过,说她曾山下一个大户人家的女儿,她及笄那年,大户人家遭了罪,惹了山上土匪的眼,下山就把才的她掳到了山上。 在山上待了半年后土匪就不知道怎么想的把她给放了,归家后的她本该是父母的失而复得,但随着坊间对她贞洁猜测的流言发酵,她也就成了家族里的眼中钉,是耻辱。 族里的人要把她处死,是二当家的母亲以半数嫁妆为资买了她的命。 她被救后就嫁给了临城的一个书生,读书人斯文,不会夹枪带棒的辱骂,也不会一言不合拳打脚踢,再加上临城路远,这儿的流言蜚语肯定不会传到那去。这是二当家的母亲给她选定人选之前,所做的考量。 这事若真能这样结束就好了。 读书人三次赶考皆以失败告终,官场上失意,情场上却是如鱼得水,貌美的红袖是纳了一个又一个。 不多久,二当家母亲给二当家带过去的嫁妆就都给他败光了,没了钱,又没权,书生就改了性子,一反往日温柔,只拿捏她的女儿叫她让母亲送钱。 为什么叫拿捏着她的女儿呢? 那时因为,他早就知道了她及笄那年被掳到了土匪窝的事儿,成亲多年,他根本一次都没碰过她,至于那个孩子,也是他贪图她嫁妆才让城里的一个流氓混混让她生的。 他算计的很好,如果他高中了,那二当家这个发妻就会很正常的重病而亡,她死后,嫁妆便会由那个女儿继承,届时,他再不着声响的要了她的命,这嫁妆自然而然也就是他的了。 如果他没高中,那他也能也耗着她,花销着她的嫁妆纵行声色,嫁妆花光了,他就再拿这不是他血脉的女儿说事,反正她被土匪掳过,红杏再次出墙也说的通。 都说为母则刚,二当家在面对那畜生这样的威胁后,就带着的女儿连夜跑回了彩云镇。 天黑路难,可怜她抱着孩子,刚看到临安城的城门就被那畜生给捉了回去,畜生恼羞成怒,拿了把杀猪用的刀就要杀了她们。 畜生的刀没砍准,她丢了半条命勉强活了下来,可那的孩子却彻底没了气息。 失家,失情,失女,她终于在所有人的意料之中的疯了。 畜生看她疯魔,就毫不犹豫的把杀女的罪名推到了她的身上,不管事的君王,欺上瞒下的大理寺再加上收受贿赂的临安城县令,这一个组合,害的她在这么惨的情况下却还要受一个牢狱之灾。 后来,好像是天干物燥大牢走了水,又好像是临安城的流氓无赖发起了动/乱,总之,她阴差阳错的离开了大牢,离了临安城,又回到了彩云镇。 一别数年,早已物是人非,当年那些议论她的人,死的死,老的老,她的家也在前年的匪患大乱里,被烧了个干净。 负负得正,因大刺激而痴痴傻傻的她,又因另一个大刺激而恢复了神智。 衍文元年,她抱了颗想杀了土匪头头以祭她父母的心,孤身一人上了彩云山。 可后来,大概女孩子都分不清南北东西,认不清路吧! 她........走错路了。 杀她父母的匪窝在彩云山东,她却来了西边,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进了彩云寨,待了整整七年,仇没报成,还成了里面的二当家。 无兵无马,又不会武功,她能成为寨子里的二当家,全赖于她是整个寨子里最会读书识字的。 虽然,很多时候是无病呻吟,虽然,很多时候她教人读书的声音常常把大当家烦的个半死。 但那七年,她在彩云寨里过得真的很舒心,是一种,明眼人一瞧就能发觉的舒心。 这样的舒心,死在了衍文七年。 为您提供大神中州小小的《晚来明月不惊鹊》最快更新,为了您下次还能查看到本书的最快更新,请务必保存好书签! 第六十一章,小阿茶,你快跑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