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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七四章 杀人放火举世惊

我能锻炼精气神 孤雁横空 4880 2024-06-04 00:13
  若真是如此,正好为我所用。  他如今自私自利,占便宜上瘾,看到便宜不占一下,会感觉浑身难受。  于是上前,用虚体把那道魂魄包围,又施展手段,吸入内丹之中。  为了试验是否真是如此,又轻轻抬脚,踩断了一个人的脖子,仔细验证了一番。  看到魂魄离体之后,知道所料不虚。  为了让他们死前,所形成的魂魄更加稳固。  他把剩下的五男五女,全部学着刚才在他们脑海之中看到的场景,挨个折磨了一遍。  这还不算。  人贩子为了引起人们的强烈同情心,让儿童乞讨时能收到更多的钱。  有种手段,十分残忍。  人贩子会在贩卖儿童全身喷洒硫酸,让他们伤好之后面目全非,看起来更加凄惨,犹如鬼魅。  张文博看到之后,也感觉用这种办法折磨人,十分有效。  虽然他手边没有硫酸可用,但他有的是办法。  他用特殊手段,让这几个人贩子体内内火上升,把全身都烧了个稀烂,这种由内而外的折磨,更加残酷。  普通人上火了,最多只是烧烂嘴角皮肤,或口腔溃烂。  他引发的内火却强烈百倍,烧起来真比硫酸还要吓人,烧的全身都是水泡,滋滋作响,一碰就破,血流不止。  让十余人贩子痛不欲生,满地打滚,血流遍地,却又哭喊不出来。  便连哀求,都无法做到,场面血腥无比,直到最终把血流干,这才慢慢死去。  手段之残忍,难以描述万一,他却看的津津有味,十分过瘾。  这种禽兽行径,若是张文博人性中还有一丝清醒意识,估计会吓晕过去。  前几天负面情绪占据上风的时候,就只是用治病救人为交换,占了两个女人的便宜,就让他羞愤欲死,最后失去了知觉。  更别说如今,一次杀了这么多人。  就算这些人全是十恶不赦的恶人,那也是人命啊!  不是猪狗牛羊。  如果被人发现,照样是犯法的,属于故意杀人。  这么多条人命,如果被抓,死一次都不够。  普通人被人欺负了,要是被逼还手,都不能下手太重,若是伤了人,就属于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都要坐牢,更别说他这种罪行,连防卫过当都算不上。  只能会判定为故意杀人,绝对是罪无可恕,难逃一死。  人家犯法,自有法律惩处,关他何事?他有什么权利滥用私邢?  看到犯罪行为,他可以举报,可以制止,就是不能过激,更别说置人于死。  可怜此恶魔,已经犯了弥天大罪,尚不自知。  不但不抓紧时间逃走,却还不满足,反倒凶性更增。  舔着嘴唇,心下思索:既然有这般好处,不如多做几起?  既能提升实力,又能让自己开心,何乐不为?  可见,他现在早已没了人性,已经不能再称作人了。  原来,他刚才从梅婶他们的记忆中得知:这个团伙,人数十分庞大,组织严密,有专门拐卖的,负责卖人的,探听消息的,涉及人数多达数百,分布四省之地。  现在抓捕正严,这些人担心东窗事发,如今销毁罪证,化整为零,分散各地,全部隐藏了起来。  若是用普通办法侦查,难度极大,除非他们继续作案。  要不然,那么多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真正被找到的,又有几人?  张文博刚才从他们记忆中,得到了其余同伙的住处和长相等各种信息,寻找起来就容易多了。  只要见到人,就绝不会搞错,更不会让人逃掉。  这世上,应该没人能逃脱他的追杀,反正他也不需要证据。  想着,反正自己现在也没事干,正好会会这些牛鬼蛇神,用这些恶人的魂魄,增强实力。  他倒也不是想为民除害,实在是那种折磨恶人的感觉太刺激了,实力增长也快,感觉内丹形体,又有所壮大。  他就没想过,就算他这种行为不会被人抓住,但内丹再要变大,包围他**的时候,就是大难临头之时。  反正以如今的情况来看,这恶魔确实没救了。  怎么算,都是死路一条。  不是被绳之以法,就是自己把自己作死。  打定主意之后,张文博又进入上房之中,发现了一个装满现金的皮箱。  于是,不但顺走了皮箱,还在临走只前,放了一把大火。  一天之内,此寮杀人放火,故意伤人,强迫良家妇女,竟是无恶不作。  把张文博前段时日,辛辛苦苦攒下的阴德,吃尽苦头才练起来的境界,败了个一干二净。  若是被人知道,人人敬仰的当世活神仙,竟然变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估计会以为自己没睡醒。  等消防救援人员赶到之时,房屋早已烧的一干二净,不留一丝线索。  只留下横七竖八,躺满一地的受害者尸体,死前全都惨遭非人折磨,面目全非。  其中尚有孩童和老人,以及三条死狗的尸体。  犯罪分子尽然鸡犬不留,以如此残酷手段,对付手无缚鸡之力老人和孩子,到底丧心病狂到了什么程度?  又和被害者有多大的仇怨?  见者无不伤心流泪,不忍目睹,大骂简直是禽兽行径。  在调查村里住户之时,又发现了一位浑身伤痕累累的受害女子,经医院检查,是被人暴力摧残所致。  消息传出,举世震惊。  此等兽行,数十年之内,闻所未闻,骇人听闻至极。  犯罪恶魔连孩童和老人都不放过,简直灭绝人性,禽兽不如,舆论哗然,纷纷请求尽快破案,把暴徒绳之以法。  上级部门震怒,限定期限,严令警方,要尽快侦破此案,给受害者一个交代。  只可惜,现场被大火烧的一干二净,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便连一只脚印,也没有留下。  从受害女子口中,也问不出任何线索。  据该女子交代:她当时正在楼上洗澡,房门紧闭之下,被人突然袭击,并没有看清犯罪分子长相。  现场也没有留下任何物证和线索。  不知何种原因?受害女子竟然说没看见施暴之人的样子,估计是怕被报复。  这才没让他暴露,要不然他估计已经身败名裂了。  。手机版网址:  你是天才,一秒记住:红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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