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126章 有志气
饶夏也没注意到他们之间的眉眼官司,突然想了想,开口道,“季先生什么时候离开s市?” 郝助理一下子偷偷摸摸往后退了一步,头都不用抬,郝助理就非常肯定,季匪身上的气压低了一个度。 季煜也紧张了起来,看着饶夏,眼圈泛红。 饶夏摸了摸他的脑袋,没看懂他突然这么个可怜巴巴的样子是为啥。 再抬头看季匪,也没看懂季匪眼里那股“凝重”到极点的表情。 饶夏:…… 这个问题真的很难回答吗? 饶夏稍稍迟疑了一下,还是继续笑着道,“季先生走的时候打个招呼,我多准备些吃的给你们带上。” 既然已经决定去魔都抱大腿,饶夏当然得讨好一下这个“金主爸爸”。 “我准备暑假之后带三小只一起去魔都,到了魔都,还请季先生多多关照了。” 饶夏的话音落下,季匪也好,郝助理也好,都沉默了好一会儿,像是没有反应过来。 饶夏愣了愣,说好的欢迎呢? 提前打个招呼让关照一下而已,这就把人吓跑了? 饶夏顿了顿,询问,“不方便,如果不方便也没关系,那可能还是要让郝助理帮忙找一下学校……” 饶夏的话还没说完,季匪头一次这么没有礼貌的直接打断,“当然不会!非常方便!饶小姐什么时候来打扰,需要帮忙都可以直接说。” “饶小姐想什么时候离开,住在哪个区,对学校,餐厅的要求都有什么,我这边让郝助理提前去准备!” “对了,饶小姐,我们不着急离开,完全可以随饶小姐的时间进行调整。饶小姐不如现在就直接跟我们一起回魔都?” 郝助理:???为什么受伤的还是他? 还有,他眼睛锃光瓦亮地看着饶夏。 眼神里真的有些发光发亮了,饶夏真的要去魔都了! 饶夏也被季匪这个不怎么爱说话的人,突然来的一连串弄懵了那么一瞬。 不管如何,听着季匪这个急切的态度和语气,饶夏觉得自己应该还是很受欢迎的。 饶夏笑了笑,“倒是不用着急,如果郝助理方便的话,我想找一个三个孩子上学都比较方便的地方。” 这一次都不用季匪开口,郝助理已经立马道,“饶小姐放心!今天我就去做功课!” 季匪想了想,直接道,“郝助理,你现在去魔都将事情都安排……” 饶夏赶紧道,“不用不用……” “用的用的。”郝助理都不嫌弃自己被提前抛弃,只要饶夏同意去魔都,那距离老板常驻魔都还有多远?一分钟? 只要老板常驻魔都,他还能没有好日子吗? 都不用说每天每顿的好吃的,只要有饶夏在,老板的心情都能上升5个度! 这样的生活,就算是吃两天亏算什么? 他像是完全忘了刚刚那点“先见之明”,这会儿不上等什么时候? “饶小姐!这边这么乱,林家人意图不轨,不管怎么样,都存在不安全因素,不管是为了您,还是为了三个小孩,我觉得尽快前往魔都都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学籍问题?这不是问题!您就直接说想让林子昂同学去哪个学校!其他都由我来安排。” “饶小姐的餐厅我们早就做好预案,不管是魔都,帝都,还是香江,每一处的餐厅选址,装修方案都已经准备好,只等着饶小姐拍板!”郝助理连珠炮一样的刷刷刷开口。 饶夏:…… 季匪尽量保持着那点矜持,眼里却还是有光。 季煜更是眼睛亮晶晶的,看着饶夏就要凑上来。 林子朔更急了,上前就要抓着饶夏的手,焦急不已。 他听懂了,也没听懂。 可季匪,季煜以及郝助理的态度让他忍不住的紧张。 饶夏摸摸他的脑袋,又摸了一下小丫,最后看到季煜那掩饰不住的失望,又摸了摸他的脑袋。 “我考虑一下吧……”饶夏再三犹豫后,开口道。 郝助理,季匪,季煜三双眼睛同时露出了失望来。 让饶夏都以为自己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 她嘴角扯了扯。 饶夏中午依旧没有忘记做卤肉饭,搬家也不是今天立刻就能搬走的,再说,对自己这么支持的学生们,白老爷子,齐老爷子他们肯定都要打招呼,不能直接就走了。 卤肉饭做好,带着东西去学校,背后又是大把跟班,学生们倒是也习惯了,看季匪还不如看卤肉饭呢。 卤肉饭那么香。 饶夏给他们一个一个打饭,故意多做了不少,还是不太够吃,将一脸警惕看着季匪的林子昂脑袋扭过来,“回吧。” “给你们做面吃?” 林子昂看了一眼季匪,忍不住嘀咕,他们今天怎么又来了。 饶夏敲了敲他的脑门,“想吃什么面。” 林子昂哼了一声,“我可不挑食。” 这话寓意很明显,暗指季匪,季煜是个挑食的。 不好伺候。 不过,很显然,季匪和季煜都没有收到这个“挑衅”,他俩在饶夏这里从来没有过挑食的行为。 完全不觉得林子昂这话是在说自己。 酸辣下口的酸菜肉丝面,开胃又爽口,满满一大碗下去都觉得还没吃饱。 切上她故意多卤的猪蹄,五花肉。 另一方面,猪蹄软糯,五花肉肥而不腻,简直是百吃不腻。 季匪他们离开之后,饶夏看了看时间,觉得来得及,拉着林子昂到院子,将早上的事儿说了一遍。 林子昂已经十四岁了,这些事儿,饶夏觉得他是可以理解,也能够判断。 做了什么决定,想来以后他也不会后悔。 林子昂听到林家人来闹事儿,气得双拳都攥紧了,气恼不已。 看样子,如果再叫他们碰面,说不定能把林子昂起得再动一次刀。 饶夏忍不住拍拍他的肩,“哪里那么大的气性。” “人都已经赶走了。” 林子昂扭过头,不肯说话。 饶夏根本不懂! 他其实的很明白林子朔的想法,以及态度,他们不担心那什么金矿。 林子昂的确明白,钱是个好东西。 可是,给林子昂一百块钱的,甚至是十块钱,都要比这七百万,八百万的金矿来得实在。 拿着这些钱,不能让饶夏花就算了,恐怕还会害了饶夏。 他觉得,金矿太遥远了,那几百万,几千万,他长大了一样能给饶夏赚来,根本不稀罕这一点的。 这些根本没有饶夏重要。 如果饶夏知道他的这个想法,肯定会好好夸一下他……有志气,真孝顺,没白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