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凌风笑着问杨琛:“老杨,看你眼神动作都是个狠角色,精明人,不过,今天怎么突然犯糊涂了。郑好能打架吗,上个楼都倒气,打个饭都把碗摔了,来阵风都可能被吹倒。让他跟着去,谁伺候他。” 杨琛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看好他,要打架必须带他去。” 郑好此刻低着头翻看中药学。胡凌风过去拍着郑好肩膀说:“杨琛这么看好你,你是不是应该感谢杨琛的知遇之恩。” 郑好放下书说:“我最近身体太不好,还是不要去添麻烦了吧!”胡凌风看了看杨琛说:“他身体不好,要不还是我们四个人去。”杨琛却态度坚决,说:“他不去,我也不去。” 胡凌风见过杨琛打架。那是几个月前,当时他的手还打着石膏,因为接水和兽医班的一个学生起了争吵,对方身强力壮,比杨琛高了一头,根本不把打着石膏的杨琛看在眼里。 可是一动手,仅仅用了两招,杨琛像闪电一样干净利索的把对方干倒在地。这给胡凌风留下深刻印象。 倘若杨琛不去,对自己肯定是个损失。胡凌风并没有绝对把握对付崔新泰请的社会帮手。 他虽然不理解杨琛为什么一定要带着郑好。但是让郑好陪自己去,也不是什么天大的难事。 就对郑好说:“那你明天必须陪我们去,车接车送,不会亏待你。”既然胡凌风如此说了,郑好也不好反对。 第二天是个星期天,胡凌风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五根拳头粗的木棍,长约四十公分。每人一根,别在腰间。 胡凌风先是领着几个人到学校旁边的饭店,要了几样饭。吃饱喝足,而后打了一辆黄色面的,向着约好的打架地点——清水北郊驶去。 出了主城区,道路变得坎坷不平。由于车厢封闭,空气流通不好,车子又颠簸的厉害,郑好头昏眼花,肚子像开了锅一样,吃的东西一阵阵的向上顶。好在终于忍住没有吐出来。 下了车,崔新泰正在对面路旁一处倒塌的旧厂房门旁,悠闲的喷云吐雾。见他们来到,就竖起食指轻轻晃动,招呼他们过去,眼神中充满了蔑视。 胡凌风咒骂说:“操,这次不把这小子给揍扁了我就不姓胡。”说罢率先冲过去。看到他们过来,崔新泰扔掉吸剩的烟头,转身向里面跑。里面是一所破旧废弃的旧厂区。 胡凌风率先跨过柏油路,几个人纷纷跟上去。郑好身体虚弱,加之刚才坐车胃里不舒服,就被几人甩在了后面。 胡凌风刚刚走到厂子门口,突然从路旁过来一位瘦骨伶仃的小孩,蓬头垢面。 他一手拿着个脏兮兮的碗。碗里放着五六枚硬币和面值不大的几张纸币。另一只手竟然断去两根手指,露出白森森的两截骨头,周围皮肤已经感染,红肿溃烂,上面竟可以看到蠕动的白色蛆虫。几只大绿头苍蝇,在腐烂的手指周围嗡嗡的飞舞。 他最先来到胡凌风跟前,用稚嫩的声音怯怯得说:“大哥哥,给点钱吧!” 胡凌风此刻一心只想追赶崔新泰,哪里顾得上其他,直接把挡着的小乞丐向旁边推。 小乞丐身体单薄,禁不住他这一推,摇摇晃晃就向后倒。从公路到旧厂房门口,下面是一条被污染的河流,水是乳白色的,散发着一阵阵恶臭。 眼看小乞丐就要掉下去,郑好从后面抢前几步,一把拽住了对方。 事出仓促,胡凌风呆了呆,看了看小乞丐,又看了看郑好,对他点点头,意示感谢。接着继续向厂里面走。 郑好掏出一元钱,放进小乞丐的碗里。小乞丐不知道是受了惊吓还是怎的,没说一句话,乌黑圆溜溜大眼睛里溢满了亮晶晶的泪水。 郑好跟上去,走了十几步,越想越觉得这个小乞丐眼熟,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到底是在什么地方见过。 又走了几步,他哎吆叫起来,他想起了,那圆圆的大大的眼睛不就是唐树贵妻子的眼睛吗?难道是丁丁,难道是他? 如果是他,那他的额前应该有块伤疤,那是自己看他时候不小心,让自己家的牛抵伤的。可是刚才小乞丐蓬头垢面,遮挡住了前面额头,他根本没有看清楚。 想到此处,郑好来不及与胡凌风打招呼,转身就向回跑。 杨琛看到后喊:“喂,你干什么去?”郑好说:“对不起,我有急事。” 胡凌风听到杨琛的呼喊,向后看了看,恰好看到郑好急速离开的背影,轻蔑的冷笑:“我看错人了,没想到,他也是个懦夫。” 郑好最近身体很不好,使出全身力气,用最快的速度向回跑。跑到门口时候已经周身大汗淋漓,眼冒金星。两腿发软,差点就跪在地上,他赶忙扶住残破的大门。才使自己堪堪站定。 喘息许久,眼前金星才渐渐散去。好在孩子此刻还站在离工厂不远的路边乞讨。 郑好用尽全身力量,跑到孩子身前,他抬手把孩子额前头发掀起,赫然有道三角形的伤疤。接着他急切掀起孩子破烂满是馊味的衣服,背后面有一颗清晰的痣。这颗痣是唐树贵事后告诉他的,是一颗胎记。 有伤疤有胎记,年龄四五岁。是唐树贵丢失的孩子无疑了,对方是丁丁。“丁丁,我是你的叔叔。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 郑好止不住泪水奔涌而出。他什么也不顾了,一把把孩子抱进怀里。孩子没有哭,也没有躲避,只是傻傻的看着他。 就在这时候,突然从路对面跑过来一男一女两个人。男人面相凶恶,胳膊上纹着青龙。女人白白胖胖约莫四十岁上下。 男人过来,猝不及防,一把抢过郑好怀中的丁丁,转身就向马路对面跑,郑好起身就追。胖女人却紧紧抱住了他。 要在从前,这个胖女人哪里抱得住他,要知道他可是化肥袋子大侠。可是现在,他却挣脱不了这个胖女人的双手。 郑好拼命挣扎,声嘶力竭地喊:“放开我,放开我。”胖女人一只手紧紧揽着他,嘴里发出杀猪般的叫声,“非礼了,非礼了,”另一只手在他脸上猛挠,郑好顿时满脸是血。 那个男人,抱着不发一声的丁丁窜上路对面的一辆面包车,很快消失在来往的车流中。 这时候,时诚信从厂里跑出来,见到郑好如此狼狈,喊道:“郑好,你怎么了,难道糊涂了吗,大白天就强奸女人,还找个这么丑的女人。” 郑好说:“不是,不是”急着挣脱,却来不及解释。胖女人见郑好有熟人来,赶忙放开他,冲进围观的人群。 丁丁被对方抢走,这个胖女人是唯一线索。郑好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喊道:“快抓住她,快抓住她,她是人贩子。”可是郑好仅仅拽脱了对方一截衣袖,胖女人既胖且滑,跑得贼快,瞬间穿过人群,跑进紧挨着的一片居民区。 这里到处是破旧的房子,到处是弯弯曲曲数不清的向四处伸展的巷道,胡同一条接着一条。 郑好跑进去时,已经不见对方丝毫影踪。他捡了一条比较宽阔的巷道追赶过去。跑进去约五分钟,前面是一堵墙,这竟然是一条死胡同。他无路可走。 郑好抹去头上汗,又返回,寻了数条胡同,却再也没有看到那个女人的一点影子。郑好此刻已经精疲力尽。 他一屁股坐在地上,以手锤墙,心中是锥心的痛,想到丁丁受的苦痛与非人折磨,郑好扶着墙失声痛哭。 后面时诚信紧跟上来,看到郑好哭的惊天动地,有些同情的说:“那个女人虽然比较白,可是长得又胖又丑,真不知你看上她哪里了。” 郑好知道时诚信对自己误会了,懒得解释。抹干净泪问:“打完架了吗?” 时诚信说:“没有,崔新泰那家伙请的是黑社会,一上来就摸刀子了。小胡平时吹牛可以,我看今天他绝对讨不了好,搞不好今天他得交待到这里。” 郑好问:“怎么?”时诚信说:“与对方刚刚交手,朱运来还没掏出棍子就被对方一砖头砸在地上。我看对方太过凶悍,分明都是些亡命之徒,与对方硬拼绝对不能讨好,就提前跑了出来。等着吧,出了人命公安局会介入的。” 郑好想:“今天人贩子绝对不会再来这里了,在这里干等着肯定也没有用。只能是改日再来寻找。”他转身走出胡同,向着打架的旧厂房走去。 时诚信一把拉住郑好:“你这是要干什么去?”郑好说:“他们不是在打架吗?” 时诚信说:“操,你连个娘们都打不过,难道还想去和黑社会打,你一定是疯了。”郑好说:“我去看看。” 胡凌风说:“靠,你因为是耍猴吗,有什么可看的。都动刀子了,搞不好是要出人命的。你我一旦牵扯进去,可要到局子里去交代。到时有嘴也分辨不清了。” 时诚信说的很明白,郑好当然知道其中厉害。他也不想参与这些无聊的打架斗殴。可是既然答应了胡凌风,总不能这么就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