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两百二十二章 逃亡那些年(上)
汪麦在卧铺车厢内感慨着,这时,半掩着的门露出一个人的头,趁着微弱的晨曦,是刚刚出去的吴锦飞。 吴锦飞听到汪麦的感叹后很好奇,问道:“那你还自首干嘛!是不是当时受了这个男人的蛊惑,脑子不清楚了?现在后悔了是吧?” 吴锦飞说的这个男人指的是朱铨本人。 不过,朱铨知道,这是吴锦飞在开玩笑,所以假装生气地说:“吴警官,你会不会说人话呀?想想看,从前是响当当的一个‘大哥’,逃亡的这些年连名字都不敢告诉别人,到处苟且偷生着,只能四处躲藏,多窝囊呀!” 顿了顿,朱铨接着说道:“然而,自首就是觉悟了,给自己后半生一个交代。对吧,汪大哥?” 汪麦笑着说:“对,还是朱小弟懂我。” “你们一口一个‘汪大哥’,‘朱小弟’的,这说的也太熟络了!难怪你这么听朱小弟的话。” 吴锦飞开口打趣道。 汪麦的小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缝,转移了话题,说起了他小时候的事情。 他说自己从小就喜欢过一个女孩,就在他家隔壁,可惜那姑娘太优秀了,因此他从来都没有和她说过话。 只能远远地看她,谁要是想欺负她,汪麦在背地里就给收拾了。 “也许她从不曾注意过我,也不认识我,因为我们不是一种人。就是我杀人那年,听说她考上大学走了。我杀了人,也走了,我们就这样各奔前程了。” 吴锦飞哈哈大笑起来说:“各奔前程,说的太好了!看不出来呀,老汪你心底还藏着一段这么美好的初恋。” 汪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了一阵说道:“吴警官,不瞒你说,那个女孩很漂亮,就跟国视的主持人似得。” 旁边的张鹏此时睁开了眼睛,忍不住插嘴:“就你,还敢惦记人家女大学生,你快醒醒吧,老汪。” 此时,车厢里面的气氛才算是真正的活络起来。 朱铨赶紧打断大家,准备好好采访汪麦。 随着采访的深入,之前朱铨心中的疑惑也随之解开,也打了张鹏警官一脸: 没想到,汪麦的逃亡路上,还真和一个漂亮女大学生有一段难忘的恋情,他甚至曾为此自杀。 当年杀人后,汪麦怕自己的甘肃口音和生活习惯,逃亡南方容易暴露,匆忙中首选了继续西去的火车。 他先在城郊躲了两天,第三天晚上,就混上了往新疆去的火车。 到了新疆,他不敢明目张胆地打工,想到了煤矿,因为煤矿要的都是廉价劳力,一般不会对身份进行太仔细的核查。 汪麦万万没有想到,辗转各家煤矿时,他虽然暂时逃脱了公安机关的追捕,却落入了黑煤矿的魔爪。 他最先去煤矿做的是爆破和推煤车,工钱少都不管了,关键还是怕警察。 白天干重体力活,夜晚睡觉却从来没有踏实过。天天做恶梦,没有多久就感觉力不从心了。 汪麦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在他进煤矿的两个多月后发生了。 有一天傍晚汪麦听见警车响,听说警察是抓逃犯来的。 逃命要紧,汪麦工钱也没要就逃走了。 他不敢走大路,只有翻山越岭,天黑的时候汪麦迷路了,不知逃到了哪里。 那天晚上的月亮很亮,他来到一个岔路口正犹豫该走哪边时,突然看见一匹狼虎视眈眈地坐在山坡上盯着他。 “我当时就绝望了,这是天要灭我了!我看着狼,一动不动。我根本就不敢动,我期待着它能发发善心离开这里。但是,我不动,狼也不动。” 汪麦和狼就这样一直僵持到天亮。 等到天大亮时,汪麦才发现,昨晚对峙的那只狼,只是一个形状极为像狼的树桩! 汪麦和树根僵持了一晚上,全身酸痛,已经不能动弹了。 他沮丧仰头看着天,不知道这样的日子得多久才是个头。 无处可去,他又辗转去过多个煤矿,最后落入黑煤矿,煤矿专门有打手,矿工不但拿不到工钱,连逃跑都很困难。 “我想,我的命怎么那么苦,好不容易死里逃生来到这里,难道还是死路一条?不行,我得逃出去。” 汪麦约了另外两个矿工一起逃跑。 为了实现这个逃跑计划,他整整在这个煤矿待了六个月。 终于等到一个看守不在的机会,他们跑到厨房偷了菜刀,心想路上遇到打手就拼了。 在这里活着,和坐牢没啥两样。 幸运的是没人发现他们,三人连夜跑到了市里,凑了十七八块钱,买了几个馒头,就着包咸菜和一瓶白酒吃了起来。 在喝完酒后,大家分道扬镳。 那时候,汪麦最怕的日子是过年,倒不是因为想家,而是一个在外地的人,过年不回家容易引人警觉。 逃亡的第一个春节,汪麦不敢在新疆逗留,他想回甘肃,回老家。 然而,当火车到达甘肃地界的时候,汪麦内心却无比慌张,他不敢下车,直接混火车继续往东,又去了魔都。 汪麦到魔都后,举目无亲,走进一家还在营业的兰州拉面馆,餐馆生意很好。 他主动和女老板套近乎,说打工的工钱被偷了,回不了家过年,求老板收留。 正好春节老板也需要用人,收留了汪麦,给的薪水虽然不多,但汪麦特别感激,干活的时候很卖力。 汪麦的勤快很快得到女老板赏识,经常夸奖他,而女老板的态度让汪麦有些想入非非,他甚至一度幻想着与女老板在魔都恋爱,安家。 然而,就在两个人越走越近的时候,女老板的男朋友回来了,也就是到这这个时候,汪麦这才知道女老板是有男朋友的,而且她男朋友也在魔都开拉面馆,只不过是在另外一个区。 两人的暧昧很快被发现,接下来自然是汪麦主动走人。 讲述道这里的时候,汪麦无奈道:“不是我怕他,要不是我有命案在身,他怎么可能是我的对手。” 这段经历之后,汪麦又扒上火车返回了新疆,继续在新疆的亡命之旅。 由于在魔都有了拉面馆的经验,汪麦这一次来到新疆后,正好遇到一个会做拉面的师傅,两人相约一起开拉面馆。 这位师傅名叫“金照燕”,比汪麦小1岁,甘肃兰州人。 “我一看他的身份证就笑了,身份证上的照片和我一模一样,我们年龄差不多,都是甘肃人。我觉得我是找对人了。” 汪麦得意地笑着说。 他用金照燕的身份证登记了营业执照,拉面馆正式开张了。 由于害怕被人察觉自己是杀人逃犯,汪麦在开拉面店的过程中,一直都努力的做“行善积德”的事情。 他从不惹事,对人和善,经常给街上年纪大的拾荒老人送拉面,那些没钱吃饭的人,只要和他说明情况,他就不收他们的钱。 如此说了半天,汪麦一直都没有说到一开始提及的那位大学女学生的身上,吴锦飞催促道:“老汪,你说的那位喜欢你的大学女学生呢?啥时候出现了?” “吴警官,不是‘喜欢’,是‘爱’!”汪麦强调了一下,才说道:“马上了,马上她就登场了,你们耐心点听我说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