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样的话,我们可以讨论一下合作的具体内容了。”菲尔奈特说道。 “如果供应链合作这一块不是问题,那菲尔你被困扰的问题,就是我方投资的问题了?”陈志文笑了笑说道。 “是的,艾瑞克,你一次性要25%的耐克股份,实在是太多了,不光是我不能同意,其他股东也不太愿意。”菲尔奈特顿了顿说道。 “那银行那边应该没问题吧。”陈志文笑了笑说道。 “银行那边,的确不是问题。”菲尔奈特点点头说道,银行那边何止是没有不同意,还巴不得陈志文收购更多的比例,陈志文投资的越多,耐克公司获得的资金自然也越多,银行贷款的风险也就越低,反正银行只在乎你公司有没有能力正常还款,股权比例他才不管。 “以耐克现在的经济状况,我入股25%,可以为公司带来500万美元的投资,你是耐克公司的老板,知道现在没有这么多资金,耐克的情况很难解决。”陈志文笑着说道。 “我想知道,如果我们董事会一直与你没有达成投资协议,那你在香港替我们兴建工厂的事情是否就此作罢?”菲尔奈特没有直接回答,反而问了另外一个问题。 “那是当然,你也知道我在美国的一些投资,以及在香港的情况,我怎么可能专门给你们公司代工而专门建一家利润非常低的代工厂。”陈志文很正式的说道。 借助未来二十年耐克的超高速发展,来掌握高端制鞋产业链,是陈志文早在刚刚穿越来香港后就定下的核心商业战略计划之一,先从香港开始,到了80年代后转入内地,接着内地的人口体量及性价比来彻底吞下耐克的海量订单,再借助自己的资本以及内地本身的市场来发展自己的运动品牌,后续自然可以衍生至整个服装品牌,甚至几十年后再反攻欧美市场。 虽然目标定的很远,以后发生的变化可能会很多,但至少从商业逻辑来说,这一条线的想法是没问题的,为此,他也特意将即将破产的伯克希尔哈撒韦给弄到了香港,就是为了让香港本地能够有高端纺织材料,方便耐克代工厂的需求,以后等内地改开之后,要么再把伯克希尔哈撒韦工厂给带过去,要么投资内地企业来做这个工厂,反正伯克希尔哈撒韦的工厂来到了香港,就足以培养数百名相关人才,再说,未来内地在纺织这方面也不弱。 费这么多劲,就是为了让本土有相关产业链,要不然,都从海外采购原材料,成本是一方面,时间差才是更让人受不了的。 整个计划中,最核心的一点,就是要保证可以稳定的获得耐克的订单,而如何稳定?自然要跟沃尔玛一样,购入足够的股票,有着一定的影响力,加上自己本身能供应的产品也是实实在在的物美价廉,那才能保证以后不会出问题。 沃尔玛的市值虽然要高的多,但因为上市了,自己肯花钱还是可以收购股票的,而耐克没有上市,要等到1980年才行,而等到那时收购自然也是有可能复制沃尔玛的模式,但这就耽误了至少5-7年的时间。 而且彼时耐克的供应链成熟,制鞋这一块可不像超市日常货物,是有一定的技术含量的,即使未来自己成为了耐克股东,但自己没有相关技术,造不出优质廉价的运动鞋,那就算他变成了耐克的最大股东,也没办法让耐克用他的货物吧? 因此,今年就是唯一的窗口,耐克因为自己在美国的工厂出现巨额亏损而深陷负债,缺钱的同时也迫切需要剥离生产部门,这种时候,他自然要接手,但必须也要获得耐克一定比例的股份,要不然,他日耐克起死回生,转手就把订单给别人了,自己又能怎么办? 而技术这一块,现在耐克没供应商的情况下,必然也会对自己一方进行支持,只要掌握了相关技术外加成为耐克的大股东之一,就不愁订单会出现太大问题。 “可董事会的想法是,如果艾瑞克你可以在香港建一座制鞋的大型工厂,那耐克的经济问题就会大范围缓解,所以他们愿意接纳你为股东,但只愿意提供15%的股票额度。”菲尔奈特说道。 “15%太少了,我可是需要花费数百万美金在香港为耐克建造工厂,我需要保证的是耐克的订单要一直给我,如果我工厂建好了,你们订单又不给我了,我怎么办?我的损失谁来负责?或者我们签一份长期强制性的供货协议也行。”陈志文淡笑着说道。 “艾瑞克,只要你的质量合格,价格合适,我们自然会找你长期合作。”菲尔奈特连忙摇头说道,这种合同一旦签了,那耐克可就被这个供应商给控制了,商业史上,除了一些顶级的技术垄断型供应商,其他可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 “所以我就应该只承担建厂的风险?菲尔,你觉得这样对我公平吗?”陈志文笑着说道。 “这”菲尔奈特也是有些为难,他也知道在没有什么合约的情况下,让别人投资数百万美金建工厂,在商业合作上,是很不公平的一件事,自己又不是什么超大型客户,没有保证人家自然不鸟你。 “这样吧,我们折中一下,股份20%,资金我注入400万美金,再签一份十年期的代工合同,十年内我的工厂只要质量没有问题,那耐克就得至少将一半的订单给我的工厂,如何?只是十年,也不算很长期吧?”陈志文接着说道。 但凡大一点的企业,在采购时都不会只选择一家供应商,这是避免风险的正常操作,任何行业都是如此。 长期的强制性供应协议,只有少数特殊行业才会存在,类似这种普通纺织鞋类行业,几乎不存在的。十年,是一个让对方都接受的时间。 “十年的话,可以商量,我想董事会那边,也会认真考虑这个问题。”菲尔奈特有些信心的说道。 “好,那你们回去确认后,尽快通知我,香港这边建个大型工厂,也需要准备一定的时间。”陈志文点点头说道。 十年自然也不保险,但所谓的长期合同,如果太有强制性,那耐克是绝对不会签的,即使最后还能谈,也会耽误太多时间,要真逼的太急了,耐克完全可以付出其他代价寻找其他投资商。 耐克现在的问题,其实终归就是钱的问题,只要钱足够,所有的危机就都能轻松解决,陈志文这边也只是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绝对不是唯一选择,耐克的董事会包括眼前的创始人菲儿耐克,其实基本上都不希望外人获得太多股权。 而如果合约不是很强制,那未来耐克就能绕过去,反而失去了意义。 现在要个十年期的协议,不过是为了保证在初期十年,能够获得稳定的供应罢了,再获得相关技术底蕴,想长期稳住,最佳的方法还是获得更多的股权,只需要再等个几年,等耐克上市,市场上的股票可以交易,能自己就可以轻松继续增加自己的股权,毕竟一家新上市的公司,也不会有多大成本。 “没问题,我会尽快安排董事会确定这件事。”菲尔奈特答应道。 PS:解释一下,一个大的投资,实际上都需要很长时间的谈判,少则数月多则以年为单位,所以书中的一些投资,不会连续几个章节结束,而是在尽量合理的情况下,隔个几个月时间再来结局。 不过部分情况下,比如非战略投资的地产布局等等,也会一章谈妥,但前提也会是之前有专业团队谈判了很久,然后主角出面与对方老板谈成最后一点环节。 相对来说,这应该是在不水文与符合现实之间找一个平衡吧。 求追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