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美已经被高大全打击的开始怀疑人生了。? 今天之前的陈世美,是从来不怀疑自己才华的。 但是高大全所作的诗词,让陈世美知道了,至少在他有生之年,他绝对没有希望过高大全。 和高大全比这个,简直是自取其辱。 陈世美迫切的希望文试尽快开始下一场,他最庆幸的就是文试并非一场定输赢。 可惜,他只是一个参赛选手,而且还是一个被吊打的参赛选手。 没有人会征求他的意见。 在几个评委都打分过后,确认自己不会因为故意拉低高大全的分数而得罪那些词人,他们才小心翼翼的开始了自己的质疑。 评委当到这个份上,他们都要哭了。 “衙内,我感觉你这诗好像不是很全啊,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李清照第一个开口。 她对高大全的好感表达的最为明显,所以也不怕别人说她打压高大全。 对李清照的问题,高大全只能苦笑。 不愧是千古才女,眼光确实好。 这本来就是原词的上半阙。 关键是下半阙引用了典故,而那些事情尚未在这个位面生,如果高大全写出来,只会引来更大的质疑。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这是说的李隆基和杨玉环之间的爱恨纠葛,高大全根本解释不清楚。 反倒是第一句中的何事秋风悲画扇,这个更好解释,因为在这个位面,秋扇见捐意思就是女子被弃,所以合情合理。 真正的原因,高大全自然不能对李清照说。 看了一眼陈世美,高大全知道也是时候上正餐了。 “易安居士好眼力,这诗我确实还没有做到尽善尽美,因为在下有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高大全故意将话说的模糊不清。 李清照果然上当,继续问道:“为什么无从下手?” 高大全解释道:“因为这诗,是我根据一男一女的感情所写的,但是这段感情最终结局如何,我现在还不得而知。所以,这诗只完成了一半。” 高大全这样说,几个评委都微微点头。 他们都是文坛大亨,自然知道诗词都讲究代入。 凭空抒情的佳作,很少很少。 有个评委想活跃下气氛,也是看着陈世美被高大全吊打的太惨,想要多给陈世美一点恢复的时间,让他重新振作起来,于是问道:“衙内能否给我们讲一下这段感情,我们也当听一段故事了。” “等的就是你。”高大全心中称赞了一句这哥们上道。 秦香莲包拯已经安置妥当,高大全也已经和包拯商量好,务必要让秦香莲说成是自己入京寻找陈世美。 高大全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在这次事情中充当的角色,未卜先知这种事情做多了,是很容易引别人警觉的。 高大全把自己摘的很干净,而且还专门污了陈世美一手。 陈世美忙于和他的文试,虽然对秦香莲母子起了杀心,却还没有付诸行动。 但是高大全直接把陈世美还没有做的事情当成已经生的铁的事实,并且已经将这个“事实”灌输给了秦香莲。 对于这一切,包拯也没有意见,因为按照高大全的设计,他会是最出风头的那个人。 和一侧的包拯对视一眼,包拯向他微微点头,高大全心中已经有了成算。 深吸一口气,高大全上前一步,对台上的十个评委躬身行礼。 看到高大全这样郑重,陈世美忽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他没有猜错。 高大全声音嘹亮:“老师既然想听,学生自然无法推辞。这几日,学生将这一段感情编排成了一部戏曲,还请诸位老师品鉴。” 场间所有人都是一脸懵逼。 弹幕里也是一片问号。 他们共同的感觉是,这个高大全还真是一个妖孽啊。 写作诗词也就算了,这毕竟是文人干的事情。 可是,编排戏曲,看他这架势居然还要亲自唱戏? 这是玩哪一出? 不过,等他们反应过来之后,一想名满江南的高衙内居然会给自己唱戏听,心中就都有些暗爽。 这个待遇,可就有点高了,一般文人还是有傲气的,像高大全这种毫无架子的,十年也不一定遇到一个。 既然遇到了,那就没有放过的理由。 “既然衙内有如此雅兴,那我们就洗耳恭听了。”这个评委轻笑道。 所有人都当成一个笑话看,反正就是一段感情戏罢了,大家都能猜出来是一个悲剧,但也仅此而已。 戏曲现在已经极为普及了,悲剧喜剧大家都听多了,早就有免疫力了。 高大全也没有多做解释,等李师师和陈世美退下,将舞台留给他一个人之后,高大全手一招,他专门请的那个戏班子开始入场。 “衙内这是玩真的啊。” “高大人,你听过衙内这戏吗?”有人问高俅。 高俅脸色古怪,他听过一次,被吓了个半死。 当然,这个时候他自然不会说真话,只是轻笑道:“我也是第一次听。” 高大全响指一打,大戏登场。 此时,良辰美景。 此地,开封府衙。 开场,四侍卫张龙赵虎王朝马汉引包拯出面,旁白自有介绍: 乌纱罩铁面,与民断屈冤。眼前皆赤子,头上有青天。 看戏的人看到这一幕,包拯左右两侧的人顿时笑道:“原来包大人也在戏里啊。” 包拯笑笑,没有说话,只是笑的有些沉重。 戏里,扮演包拯的人开口:老夫,包拯。宋室驾前为臣,官拜龙图阁大学士,兼理开封府府尹。适才朝罢而归,偶遇一民女秦香莲喊冤。老夫命她前去写状,这般时候,可曾来了。 当此人口中“秦香莲”三字出口之后,陈世美瞳孔猛然放大,整个人僵在原地。 这个时候,一个女子牵着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上前。 扮演秦香莲的女子开口:参见大人。 包拯:呈状上来。 秦香莲:是。 包拯:“具告状人秦氏香莲,年三十二岁,状告当朝驸马陈士美,杀妻灭嗣。” 哗。 一石激起千层浪。 (三七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