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已经烧红了半边天,整个城市都映照在火光之中。 长街空旷。 握剑的手,渐紧。 握刀的手,更紧。 情绪渐渐紧张,肾上腺激素飙涨。 一男一女,在这寂寞的长街之上,即将碰撞在一起,炸裂出灿烂的火焰。 没有呼喊。 没有愤怒。 短刀遗忘带起雪亮光弧,激荡着空气卷起狂风阵阵,力劈华山走中宫,霸气绝伦,哪怕面前是一座山,也要在这一刀下被劈成两爿。 吴丽华练的巫族功法。 巫族,从不来不以花枝招展的术法见长。 所依仗的仅肉身力量。 力量。 绝对的力量! 所以之前明知李凤栖在消耗她的灵力,吴丽华也毫不介意。 哪怕是最简单的刀,到了巫族手上,没有一丝的灵力,也具有一刀断岳的威力,更何况手中的长刀是神器仿制品。 这一刀极重。 李凤栖手中的长剑朝歌剑气肆虐,化作一片黑色虹光,又如一座黑色虹桥,跨越了的时空,后发先至直奔那片雪亮刀光。 他有点不信。 只要是人,只要是活的血肉,怎么可能真正的金刚不坏。 砍不动,不是她太强。 而是自己力量不够。 无论是人类消失前,还是人类消失后,李凤栖遇到自己做错了的事后,都会先扪心自问,是不是自己做的不够好。 这一次不再平A,出手便是青云三式第一招:君临天下。 锵! 金属交鸣的铿锵声激荡。 刀剑相处的地方,爆发出炽烈的光彩,黑白光华闪耀,炸裂,如宇宙大爆炸般,从相交的地方,沿着一个平面扩散。 绚丽无比。 大风席卷,气浪涌滚。 不远处的共享单车被气浪席卷飞,撞在一堵墙上落地,变成一堆废铁。 吴丽华屹然不动。 李凤栖脸色刷的一下变得惨白,身影倒弹而起。 他觉得被一列飞驰的动车撞上了。 不可阻挡。 磅礴的力量从剑上传来,疯狂的在体内肆虐,周天运转的气脉停滞了刹那,甚至感受到气海穴附近的秘境在动荡。 好恐怖的力量。 李凤栖实在想不明白,吴丽华一个女子,她那具身体里竟然藏着如此不可思议的力量。 落地,屈膝卸力。 刚抬起头,眼前便出现一片雪亮的瀑布。 吴丽华已经凌空跃起一刀劈落。 雪亮刀光带起的光华,宛若从天而落的银河,狂野、霸道、无理至极,仿佛这一刀在手,世间任何人在她面前,都只是蝼蚁。 一刀劈之。 刀名遗忘,一刀下去,斩情忘恨。 遗忘所有。 李凤栖眼中,雪亮的刀光里,竟然生出了一丝幻象。 他看见了一个女子。 一个漂亮得世间任何言语都无法形容的女子,女子腰间佩刀,仿佛仙女一般,从月宫之中踽踽而来,缓缓走向人间。 生死瞬间,李凤栖不愿硬撼。 侧身闪开。 啪! 短刀遗忘劈空,斩落在地。 狂驳的纯粹的力量透过刀身,迅速向着地面蔓延。 噼里啪啦声中,地面出现了一条长达十米的裂痕,最深处竟有一米多深,连不远处的垃圾桶也被这股力量一分为二。 吴丽华手腕一翻,顺势横斩。 李凤栖无奈,只得再退。 形势倒转。 之前李凤栖追击吴丽华,吴丽华竭尽全力的拉开距离,此刻反而成了李凤栖要拉开距离。 可惜,他低估了吴丽华。 这位短发女子忽然讽笑了一声,“知道吗,除了弓,其实那套步法根本不要灵力。” 话音未落,她已经出现在李凤栖背后。 一刀劈落。 李凤栖大惊,没料到她竟然还在藏拙,速度竟然比之前更快了三分。 已经没时间躲避。 反手就是一个苏秦背剑。 啪! 短刀劈中朝歌,朝歌顺势拍在李凤栖背上。 李凤栖如断线风筝飞落远处。 浑身上下的骨骼似乎都断了,背后的刀伤更是针刺一样撕裂着神经,李凤栖落地之后却根本没有停留,抬腿就跑。 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 吴丽华目睹这一幕,愣了下,旋即醒悟,没有觉得他懦弱,反而这样的人更可怕。 追! 吴丽华一手握短刀遗忘,背负着神弓射日,身影鹄起鹰落,紧紧跟随在李凤栖身后,因为担心他还有回马枪之类的绝招,没敢贸然出手,只是咬在尾巴上。 李凤栖不断狂奔,速度越来越慢。 终究受了伤。 吴丽华好整以暇,胜利的天平在向她倾斜,杀了这个佩剑男人不过是时间早晚。 阴差阳错。 来到了健身广场畔,在老头子陈树经常坐的那张长椅后,有一条穿城而过的小河沟,水不深,仅齐膝,李凤栖意欲一跃过河,却不料高估了伤后的实力,跳到一半掉了下去,瞬间落入河中。 看着这一幕,冷笑。 没有丝毫留情,居高临下跃起,一刀劈落。 李凤栖落水的刹那就已意料到吴丽华会趁势出手,几乎是本能反应,往上游一个翻滚,起身后跳几步,拉开了三五米距离。 雪亮刀光入水,溅起的水花,将两人浑身打湿。 再次对峙。 李凤栖盯着吴丽华,笑了。 自信睥睨。 吴丽华浑身衣衫被打湿,哪怕是穿着衣服也遮挡不住前凸后翘的好身材,此刻更是纤毫毕露的被佩剑男人看了个通透。 但她毫不在乎。 甚至有些钦佩。 因为李凤栖看她的眼神,除了自信,没有丝毫欲望的杂质,纯净得像一汪清泉。 李凤栖在笑的同时出剑。 依然是那一招:君临天下。 长剑朝歌缭绕着的黑色剑气化作一座虹桥,直扑吴丽华,吴丽华想到不想,抬手就是一刀,震碎黑色虹桥的同时,将李凤栖也击退到十余米外。 吴丽华欲要终结。 接连被震伤,又在水中,李凤栖绝对躲不过这最后最快、最重的一刀,只要出刀,他必然是剑断人亡的下场。 但她起手抬刀的刹那,骤然停住。 落水后的李凤栖起身,手中握的不是长剑朝歌,而是一柄长枪。 她见过这柄枪。 李凤栖来到这座城市时,绑在车顶上,后来他入住的第一家宾馆被烧,他就一直没去取这柄枪,自己以为这是他杀了天选之子抢夺来的宝物。 为何会出现在河沟里。 这么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