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特别想到一个艰苦的地方去,越远越好,哪怕是北极的冰天雪地里……” 一间单人病房中,病床边的一名青年男子正在认真朗读。 封舟躺在病床上,身体已经十分虚弱,别说动一下手指头,便是转一下眼珠都很困难,只有耳边传来朋友的声音,让他知道自己还活着。 可是也不会太久了,因为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生命正在流逝。 他是在孤儿院长大,因为头脑聪明,依靠奖学金读完大学,为了自己向往的生活,参加工作后废寝忘食,夜以继日的工作,导致身体日渐衰弱,到了后来只能躺在床上,只有寥寥无几的朋友每天探望陪伴。 和所有人一样,封舟不想死,他觉得自己奋斗的时日太短了,也没有照顾好自己,甚至还没有成家,就这么走了,实在是太不甘心了。 如果从孤儿院里便开始锻炼身体,如果大学的时候参加一些健身活动,如果参加工作后就注意劳逸结合…… 现在,封舟只是想大声说:“我想活着……” 可是他连嘴巴都无力挣开。 耳中朋友的阅读声也渐渐远去,封舟很快便陷入永恒的黑暗。 …… 米利坚,哥谭。 封舟来到这里已经有三个月了。 从刚开始的身无分文,饥肠辘辘,到现在有了一个小店铺,经营一家饭馆,可以做一些煎饼果子、鸡蛋灌饼之类的食物,卖给一些普通市民。 仗着风味独特,口感良好,极具异域风格,封舟的小饭馆很受这一带的市民喜欢。 即使哥谭民风淳朴,官匪一体,世道艰难,封舟作为一个华裔,更是艰难度日,但是底层老百姓当中,总有几个善良的。 健谈的玛利亚大婶收留了自己。 好心的萨姆大哥帮自己的找了一份工作。 热心肠的克鲁德大叔的门面租期到了,租客离开,便让自己低价租了自己的店铺,开了这间小吃店,使得自己终于能够活下去。 有了自己的工作和收入,便能活下去。 华裔能够在世间任何一个地方生存,便是因为永远怀着对生活的希望。 他现在的身躯和当初刚毕业的时候差不多,如果接下来为了活下去的希望而继续如以前那样,起早摸黑的工作,自己只怕几年后依旧会躺进医院。 难道到时候让玛利亚大婶照顾自己? “封,你给我快点,我可不想久等!” 一个头发微秃,满脸胡子渣,衣服凌乱的中年男人站在摊位前叫道,打断了封舟的沉思。 “马上就好,先生!” 封舟不敢怠慢,一双手灵活之极的做着煎饼果子。 他不敢大意。 因为这个中年男人叫弗拉斯,是哥谭市警察局的一名警察,这家伙晚上还做兼职,是哥谭黑帮老大卡曼-费康尼的合作者,为后者倒运毒品的时候提供便利。 这是一个黑白两道通吃的家伙。 当然,哥谭警察局的警官们,除了戈登之外,其他人基本上都差不多这样。 再说了,米利坚的警察都有莫大的权力,他们可是能够自主开枪的,因此封舟哪敢得罪这位大佬。 但是看到这厮毫不见外的翻开封舟的钱箱,拿了几张富兰克林,封舟还是忍不住说道:“弗拉斯,我还得吃饭。” 弗拉斯随手夺过已经做好的煎饼果子,戛戛一笑:“你吃你做的煎饼就行了。” 看着弗拉斯大摇大摆的背影,封舟毫无办法,只得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可是心底却郁闷的厉害。 作为吃货帝国的子民,封舟做的食物味道好,价格优惠,生意比一般的饭馆要好一点,但是这也架不住弗拉斯的剥削啊。 在前世自己身体日渐孱弱,难道在这里也要做一个任人宰割的软面条? 所幸不是只有警察来吃霸王餐,他这个店铺位置处于街口,一些中国食物做的又很可口,自然招揽客人,米利坚的食客极少吃过这么美味的小吃,只要吃过一回,自然愿意来第二回,只是几天功夫,封舟这边就成了这条街上最热闹的饭馆。 三个年轻女孩子逛着街,其中一个说道:“杰西卡,你们说的那家特别好吃的中国饭馆在哪里啊。” “就在前面,马上到。” “真有你说的那么好吃。” “真的特别好吃啊,我吃过好两次了,比唐人街的还棒呢。” “杰西卡,你吃过唐人街吗。” “怎么没吃过,是丹尼尔带着我去的,味道还可以。” “对了,你说那个做小吃的特别帅,是不是真的啊,比汤姆克鲁斯还帅?” “那当然了,比莱昂纳多还帅。” 三个女孩说笑着来到封舟这个摊位,正好有一处空位,几个女孩子坐下,全都看向正在做饭的封舟。 “你说得对极了,真的挺帅的。” “老板,我们要吃饭啦。”几个女孩子喊道。 封舟叫了一句:“请稍等。”随手将做好的肉夹馍送到客人手里,然后拿着菜单来到这群女孩子面前,把菜单放在桌上,拿出一个小本子,一脸笑意的说道:“几位美丽的女士,想要吃点什么啊。” 三个女孩子看了看菜单,讨论了一下,“来一份煎饼果子,一份......” 就在此时,一只大手从天而降,狠狠地拍在桌子上,发出砰的一声大响,桌子上的茶杯跳起来,咕噜噜滚到桌旁,一下摔在地上,发出啪的一声玻璃破碎声。 三个女孩子被这么一吓,不由得发出几声尖叫,直接躲到一边,才敢往这里看。 “嘿嘿……” 一个全身都是纹身的白人青年,发出一阵怪笑,一屁股坐下,他们也不看那几个小姑娘,点了几分饭菜,狼吞虎咽的吃了,又把封舟叫来,说道: “法克鱿,你一个黄皮猴子在卡曼-费康尼先生地盘开店,怎么不知道主动上交保护费?上个月收了你两千美元,这个月要交三千美元。” 封舟心中却是一片苦涩。 既然哥谭民风淳朴,官匪一家,下层百姓自然受到黑帮的剥削,而费康尼先生作为哥谭市的地下皇帝,全城的黑帮分子都听他的,收保护费的当然要打着他的旗号。 事实上上个月他已经交了一次了,但这个月却提高了一千美元,这不禁让他恼火。 虽说在意料当中,但封舟还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道:“先生,您也看出来了,我这里生意一般,交了三千美元我就吃不起饭了,要不我还是交两千美元好不好?” “法克鱿!你这个低贱的黄皮猴子,居然还在这里讨价还价!信不信我们砸了了你的店铺,警察都不会说什么!你还敢在这里和我顶嘴?” 还没等纹身男说话,他身旁的一个黑人秃头男已经指着封舟破口大骂,口水都要喷在封舟脸上。 封舟却只能忍下去,乖乖的拿出三千美元。 不是他没有血性,不是他懦弱不堪,也不是他重生一次,格外珍重生命。 实在是他根本抵抗不了。 以他的体格,最多能和一个人搏斗一下,和三人相拼的下场就是被毒打一顿,钱财全部抢走,店铺也被打砸干净的下场。 更何况这三个家伙背后还有费康尼的黑帮支持,若是自己负隅顽抗,指不定当天晚上就被投进大海里了。 难怪底层华人在米国生活艰难这就和中年润土一样,受到各方面的剥削,能不苦吗? 有这三个家伙在, 其他客人早就跑了,当这三个家伙骂骂咧咧的离开之后,店里便安静下来。 封舟叹了一口气,也不想再做生意,直接关门打烊。 他刚刚关上门,忽然身后传来一声怪笑。 “嘿嘿嘿哈嘿嘿嘿哈呵呵咔咔咔……” 这个冷冰一般的笑声突兀之极。 封舟吓了一跳,骇然转身,便看见一个家伙坐在那里,手里拿着一个煎饼果子大快朵颐。 “你们华夏的食物果然味道不错,只可惜你是一个软蛋,啊哈哈哈……” 这是一个瘦削的男人。 头上顶着绿色的稍卷短发,身上穿着一件深紫色的西装,里面是绿色的坎肩加上内衬的白色衬衫,颜色对比极为夸张。 当然,更引人注目,是他的脸。 棱角分明的脸庞涂抹着惨白色的粉末。 深邃皱纹在白色粉末下清晰可见,凹陷的眼眶上涂抹着一圈漆黑灰尘,搭配那面积极大的眼白,与几乎缩成一颗黑点的瞳孔,带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怪异感。 他的嘴唇上,涂着一层猩红色的颜料,嘴角向两侧延伸得极长极长。 仔细看去,才发现在那层颜料下方,上下颚之间有着一道极为深邃的疤痕——他的嘴巴被切开过。 只是这么一眼,封舟便感到一股寒意从脊椎骨升起,一时间竟然惊的口干舌燥,目瞪口呆,心脏也砰砰砰快跳起来。 “J先生……” 封舟叫的是尊称。 但他却知道全城人都喊他什么,也认识那人是谁。 小丑(Joker)! 哥谭最闻名遐迩的反派,未来的蝙蝠侠头号死敌,身怀顶级的格斗水平,精通轻武器和刀具,更可怕的是拥有远超常人的智慧和不可捉摸的思维。 这些信息在封舟脑海中一闪而过,但他随即强迫自己平静下来。 他在这里已经生活了三个月,知道哥谭没有毒藤女,也没有泥面人,更没有磷博士,布鲁斯-韦恩也只是毕业于普林顿大学,现已经失踪七年的韦恩集团继承人而已。 总之这是一个没有超能力的世界。 但是这里有卡曼-费康尼,有小丑,有各种黑帮分子,他们盘踞在哥谭的上空,对这里的底层民众疯狂的剥削和压榨。 而他自己是一无是处的底层华裔,刚刚被黑帮分子剥削压榨的穷苦人,小丑这个超级反派专门找他麻烦,不嫌自己降低逼格吗? 虽说蝙蝠侠还没有出现,哥谭的法律体系也被官匪一体给践踏,但是并非没有你小丑肆意妄为的地方啊,怎么会屈尊来对付我这个卢瑟呢。 想到这里,封舟道:“J先生,如果我有你这样的身手,我也不会做一个软蛋!” “嘿嘿嘿嘎嘎哈哈哈,封,你是一个有趣的家伙,明明眼神当中有愤怒,却掩饰的自己是那么的善良,我来到这里,是相信那些摧毁你尊严的东西,会把你变得更奇怪。” 小丑说完这话,几口吃完口中的食物,走到封舟面前,手中不明所以的摇晃着,说着奇怪的话语:“看看吧,这个世界在燃烧,而你将永远沉沦,没有人能够拯救你,你会绝望,你会无处可逃,直到你的骨髓被彻底的抽干,到了最后还是一无所有,你知道你是谁吗?” “我……”封舟深深的咽了一口唾沫,眼神仿佛有些涣散,喃喃道:“我想活下去,我想有尊严的活下去。” “哈哈哈……,你们华裔时时刻刻想着尊严,尊严?只有布鲁斯-李才会有尊严,因为他不怕任何人……” “这个世界已经很疯狂了,你只需要像布鲁斯李那样,所有的黑帮都会匍匐在你脚下,跟随我吧,封,嘿嘿嘿哈哈哈……” “我愿意追随你,只要你教我格斗,只要我不再惧怕那些黑帮……”封舟大声说道。 “很好,很好,打乱一切秩序,让一切变得混乱,让你成为一个疯狂的家伙,我相信你会因为黑帮的所作所为而感到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