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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章 流浪骑士

  柏森慌不择路,像只受惊的地鼠闷头狂奔。  前方出现高大的密林,正好,他闯入了密林,这样,追兵的箭就失去了作用,剩下的就看那位英俊的帮手能不能挡住暴风猎手。  希望他能挡得住暴风猎手,该死的暴风猎手,我记住你的样子了!  疯跑了很久,跌跌撞撞的,也不知道甩了多少个跟斗,再没发现有人追来的时候,柏森才停下来喘喘气。  不觉中,他已经跑出了密林。  回头看密林,影影倬倬,一种被人暗中观察的感觉涌了上来,除了风,林间再无任何东西移动或作声,但这种感觉不但挥之不去,而且还越来越强烈。他手臂上的汗毛都竖起来。  这是不是所谓的惊弓之鸟的后遗症。  我还得跑,不能停顿。  柏森正想着,林中,忽然冒出几点青幽幽的光点。  光点在树林的旁边的停顿了一下,呈现扇形迅速朝着他逼过来。  阴魂不散,肯定是监狱中的狼狗,他们竟然追上了。  跑吧!  柏森抬脚就要跑,但随即觉得不对,狗来了,人呢?  人在后边?柏森并没发现。  只是犹豫了一小会,柏森看了个大概,这好像不是什么狼狗,实打实的野狼。  他放心了些,但随即又暗自叫一命苦,来了五匹狼,是五匹狼,大块头的灰狼,目测他们的肩高超过一米三,柏树还从没见过这么大的狼。  狼群显然是饿坏了,第一只狼冲过来。  柏森没跑,飞起一脚,快准狠的一脚,将这只正面攻击的野狼踢得腾空飞起,足有两米多高,咚的一声,重重的摔在地上。  嗷呜,野兽发出一声痛苦的惨叫,翻身起来一瘸一拐的就往回跑。  也许,他们没想到,这个赤手空拳的人类居然这么棘手。  狼是聪明的动物,跟柏森对峙了不到十分钟,退回了森林,它们占不到任何的便宜。柏森也没想到自己都身手原来如此犀利,那么刚才为什么不跟暴风猎手过两招,为什么要跑?  他的胆气一下子增肥了一倍。  胆气上来了,胸口却有点疼,是不是刚才跑得太急了?  天边出现了鱼肚白,天亮了。  解开衣服,他发现心脏的位置,有三条一公分左右的伤口,围着心脏,呈现品字形排列。  伤口已经结痂,红黑的伤疤触目惊心。  是什么造成的伤口,从结痂的长度看,应该是匕首一样的小利刃,深度究竟多少,柏森初步估计,应该至少是结痂长度的两倍。  利刃长度多少,未知。  伤口未伤及胸骨,然而胸骨下是血管密集的地方,伤及大动脉,神仙也救不活。  伤及没有,这是个科学加医学的问题,如果刺破了血管,圣士还活着,那他就不是什么邪教头子,是神。  先不考虑内部的伤势,单从表面看,在如此地方动刀子,摆明了要人死。  有人要杀圣士,为什么不直接刺中心脏而绕着心脏刺三下?  又或者,这是圣士的自杀行为。  有这么变态的帮手,圣士绝非等闲之辈,自杀的可能性较小,也没这样的玩法,一刀刺中心脏就完事,何必如此折磨自己。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来营救他的人肯定不知道圣士已经死在囚牢之中,他们冒着生命危险捞出的人,是另外一个人。  疼痛的原因可能是伤口还没完全痊愈,刚才动作太猛烈而造成。  还好,目前看起来伤口已经愈合了九成,问题不大。  他在树林边坐了坐,等到天色大亮的时候,他站起来。  树林边有条路,灰黄的泥巴碎石子路,往北,是矗立在平原上巍峨绵延的艾泽兰斯城的城墙,往南,他看见了一个小村庄。  接下来去哪里,他不知道。  圣士给他的记忆少的可怜,记忆碎片根本串不起完整的故事画面,他的脑袋中的碎片只是偶尔一闪一闪,一跳一跳,瞬间即逝。  面具女巫师,小丑召唤师,英俊的让人嫉妒的靓哥,狮子鼻男子,邪恶小天使在他脑袋中根本没什么印象。  他开始努力的恢复圣士留给他的记忆,跳出最多的画面,是一个女人的画面,六次!  一本手抄本,一次。  一个戒指,两次。  还有一样奇特的物件,不知道是什么鬼,不完整,跳了半次,一次都没够。  物件,戒指,手抄本,对他眼下的帮助显然是有限的,那么,画面中的那个女人是谁?  他揪着头发,努力的冥想,你是谁?  又一个画面跳出来,林姆修道院。  那个身材匀称高挑的女人穿着修女的黑色衣服,姣好白皙的面容带着一抹邪魅的笑容,从修道院走出来。  柏森由此判断,圣士,不怎么圣,记忆碎片中女人的画面最多最稳定,而且,连修女都不放过,圣士,您安心吧,在下必定向您虚心的学习,以继承您尚未完成的成功。  嗯,林姆修道院,就从这个修道院开始吧。  但柏森现在还不能去修道院,他需要解决最迫切的问题,穿着囚服四处逛,显然是不明智的。  他沿着道路往村子的方向走,打算去村子里碰碰运气,弄一套合身的衣服,顺便弄一点早餐。  地势往西大幅度倾斜,眼下的时节应该是春末,随处可见的绿意点缀在褐色的裸露土地间。  路上的行人就他一个,他已经连续看见了两块警示牌竖立在路边:小心狼群出没。  远处,有飞鹰在村子的上空盘旋,是要叼小鸡,还是要叼小孩,飞鹰的个头实在的大,柏森见过金雕,金雕在这些飞鹰前,那也是轻量级,柏森很担心村里小孩的安全。  忽然,从村口里出来一辆马车。  马车上有两个人,马车的方向正冲着柏森而来。  他躲进了路边的一处斜坡之后,想着等他们过去再说。  他刚藏好,又发现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一个骑马的人,在远远的跟着那辆马车。  马车逐渐接近,那是一老一少两个男人,看样貌像是两父子,看着装打扮应该是村里的农夫。  他们发现了骑马的人,马车的速度明显加快了许多,颠簸的更加厉害。  当马车经过之后,那位骑马的人朝着柏森藏身的地方望了一眼,就一眼,柏森对他的印象极为深刻。  这是一名骑士。  骑士的斗篷裹得严严实实的,一直到靴顶,脸孔则深埋在兜帽之中,全身上下没有一丝外露,这让柏森十分的好奇。  这人有古怪,他为什么追马车?  尽管柏森只能见到含糊不清的脸的轮廓,但他有种正与那人对视的感觉。  柏森似乎看到了一张狰狞的脸。  骑士似乎并没发现他,那是他动手时候下意识的侦查四周的情况,这里离村庄已经很远了。  果然,骑士拍马追上了马车,并拔出了长剑。  而柏森却看上了他的装备,还有骑士的衣物,看身材,这人身上的东西跟自己的体型比较吻合,就你吧!  骑士逼停了马车,用剑将车上的两个农户赶下来。  他的剑指着年轻人,那名老人则苦苦哀求。  柏森手里拿着一块石头,拳头那么大,一石头过去,石块像颗炮弹一样精准的砸中骑士的后脑勺。  叮当一声,骑士的长剑落地,他像一根木桩一样倒在地上。  柏森望着自己的手,有点发懵。  力度,速度,精准度,三度合一,果然是邪教头子!  马车上的两人也呆住了,柏森上前问道:“他是干什么的?你们是那个村子的?”  柏森指着村庄问。  憨厚的年轻人:“他是个流浪骑士,我们是村里的酿酒户,这个人想.....”  “他想杀了你?”  老农抢先道:“他们有时会抢东西。”  “车上装的什么?”  “自己酿的苹果白兰地,准备进城送到海丘酒馆的,先生,你,你杀了他?他---没气了。”  柏森蹲下身,试试骑士的鼻息和脉搏。  他站起来:“计算失误,我并不打算杀死他的,力度没掌握好,你们走吧,记住,别说看见我了。’  老农战战兢兢的回答:“我们什么都没看见,先生,我们什么都没看见。”  “很好,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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