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流浪骑士
柏森慌不择路,像只受惊的地鼠闷头狂奔。 前方出现高大的密林,正好,他闯入了密林,这样,追兵的箭就失去了作用,剩下的就看那位英俊的帮手能不能挡住暴风猎手。 希望他能挡得住暴风猎手,该死的暴风猎手,我记住你的样子了! 疯跑了很久,跌跌撞撞的,也不知道甩了多少个跟斗,再没发现有人追来的时候,柏森才停下来喘喘气。 不觉中,他已经跑出了密林。 回头看密林,影影倬倬,一种被人暗中观察的感觉涌了上来,除了风,林间再无任何东西移动或作声,但这种感觉不但挥之不去,而且还越来越强烈。他手臂上的汗毛都竖起来。 这是不是所谓的惊弓之鸟的后遗症。 我还得跑,不能停顿。 柏森正想着,林中,忽然冒出几点青幽幽的光点。 光点在树林的旁边的停顿了一下,呈现扇形迅速朝着他逼过来。 阴魂不散,肯定是监狱中的狼狗,他们竟然追上了。 跑吧! 柏森抬脚就要跑,但随即觉得不对,狗来了,人呢? 人在后边?柏森并没发现。 只是犹豫了一小会,柏森看了个大概,这好像不是什么狼狗,实打实的野狼。 他放心了些,但随即又暗自叫一命苦,来了五匹狼,是五匹狼,大块头的灰狼,目测他们的肩高超过一米三,柏树还从没见过这么大的狼。 狼群显然是饿坏了,第一只狼冲过来。 柏森没跑,飞起一脚,快准狠的一脚,将这只正面攻击的野狼踢得腾空飞起,足有两米多高,咚的一声,重重的摔在地上。 嗷呜,野兽发出一声痛苦的惨叫,翻身起来一瘸一拐的就往回跑。 也许,他们没想到,这个赤手空拳的人类居然这么棘手。 狼是聪明的动物,跟柏森对峙了不到十分钟,退回了森林,它们占不到任何的便宜。柏森也没想到自己都身手原来如此犀利,那么刚才为什么不跟暴风猎手过两招,为什么要跑? 他的胆气一下子增肥了一倍。 胆气上来了,胸口却有点疼,是不是刚才跑得太急了? 天边出现了鱼肚白,天亮了。 解开衣服,他发现心脏的位置,有三条一公分左右的伤口,围着心脏,呈现品字形排列。 伤口已经结痂,红黑的伤疤触目惊心。 是什么造成的伤口,从结痂的长度看,应该是匕首一样的小利刃,深度究竟多少,柏森初步估计,应该至少是结痂长度的两倍。 利刃长度多少,未知。 伤口未伤及胸骨,然而胸骨下是血管密集的地方,伤及大动脉,神仙也救不活。 伤及没有,这是个科学加医学的问题,如果刺破了血管,圣士还活着,那他就不是什么邪教头子,是神。 先不考虑内部的伤势,单从表面看,在如此地方动刀子,摆明了要人死。 有人要杀圣士,为什么不直接刺中心脏而绕着心脏刺三下? 又或者,这是圣士的自杀行为。 有这么变态的帮手,圣士绝非等闲之辈,自杀的可能性较小,也没这样的玩法,一刀刺中心脏就完事,何必如此折磨自己。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来营救他的人肯定不知道圣士已经死在囚牢之中,他们冒着生命危险捞出的人,是另外一个人。 疼痛的原因可能是伤口还没完全痊愈,刚才动作太猛烈而造成。 还好,目前看起来伤口已经愈合了九成,问题不大。 他在树林边坐了坐,等到天色大亮的时候,他站起来。 树林边有条路,灰黄的泥巴碎石子路,往北,是矗立在平原上巍峨绵延的艾泽兰斯城的城墙,往南,他看见了一个小村庄。 接下来去哪里,他不知道。 圣士给他的记忆少的可怜,记忆碎片根本串不起完整的故事画面,他的脑袋中的碎片只是偶尔一闪一闪,一跳一跳,瞬间即逝。 面具女巫师,小丑召唤师,英俊的让人嫉妒的靓哥,狮子鼻男子,邪恶小天使在他脑袋中根本没什么印象。 他开始努力的恢复圣士留给他的记忆,跳出最多的画面,是一个女人的画面,六次! 一本手抄本,一次。 一个戒指,两次。 还有一样奇特的物件,不知道是什么鬼,不完整,跳了半次,一次都没够。 物件,戒指,手抄本,对他眼下的帮助显然是有限的,那么,画面中的那个女人是谁? 他揪着头发,努力的冥想,你是谁? 又一个画面跳出来,林姆修道院。 那个身材匀称高挑的女人穿着修女的黑色衣服,姣好白皙的面容带着一抹邪魅的笑容,从修道院走出来。 柏森由此判断,圣士,不怎么圣,记忆碎片中女人的画面最多最稳定,而且,连修女都不放过,圣士,您安心吧,在下必定向您虚心的学习,以继承您尚未完成的成功。 嗯,林姆修道院,就从这个修道院开始吧。 但柏森现在还不能去修道院,他需要解决最迫切的问题,穿着囚服四处逛,显然是不明智的。 他沿着道路往村子的方向走,打算去村子里碰碰运气,弄一套合身的衣服,顺便弄一点早餐。 地势往西大幅度倾斜,眼下的时节应该是春末,随处可见的绿意点缀在褐色的裸露土地间。 路上的行人就他一个,他已经连续看见了两块警示牌竖立在路边:小心狼群出没。 远处,有飞鹰在村子的上空盘旋,是要叼小鸡,还是要叼小孩,飞鹰的个头实在的大,柏森见过金雕,金雕在这些飞鹰前,那也是轻量级,柏森很担心村里小孩的安全。 忽然,从村口里出来一辆马车。 马车上有两个人,马车的方向正冲着柏森而来。 他躲进了路边的一处斜坡之后,想着等他们过去再说。 他刚藏好,又发现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一个骑马的人,在远远的跟着那辆马车。 马车逐渐接近,那是一老一少两个男人,看样貌像是两父子,看着装打扮应该是村里的农夫。 他们发现了骑马的人,马车的速度明显加快了许多,颠簸的更加厉害。 当马车经过之后,那位骑马的人朝着柏森藏身的地方望了一眼,就一眼,柏森对他的印象极为深刻。 这是一名骑士。 骑士的斗篷裹得严严实实的,一直到靴顶,脸孔则深埋在兜帽之中,全身上下没有一丝外露,这让柏森十分的好奇。 这人有古怪,他为什么追马车? 尽管柏森只能见到含糊不清的脸的轮廓,但他有种正与那人对视的感觉。 柏森似乎看到了一张狰狞的脸。 骑士似乎并没发现他,那是他动手时候下意识的侦查四周的情况,这里离村庄已经很远了。 果然,骑士拍马追上了马车,并拔出了长剑。 而柏森却看上了他的装备,还有骑士的衣物,看身材,这人身上的东西跟自己的体型比较吻合,就你吧! 骑士逼停了马车,用剑将车上的两个农户赶下来。 他的剑指着年轻人,那名老人则苦苦哀求。 柏森手里拿着一块石头,拳头那么大,一石头过去,石块像颗炮弹一样精准的砸中骑士的后脑勺。 叮当一声,骑士的长剑落地,他像一根木桩一样倒在地上。 柏森望着自己的手,有点发懵。 力度,速度,精准度,三度合一,果然是邪教头子! 马车上的两人也呆住了,柏森上前问道:“他是干什么的?你们是那个村子的?” 柏森指着村庄问。 憨厚的年轻人:“他是个流浪骑士,我们是村里的酿酒户,这个人想.....” “他想杀了你?” 老农抢先道:“他们有时会抢东西。” “车上装的什么?” “自己酿的苹果白兰地,准备进城送到海丘酒馆的,先生,你,你杀了他?他---没气了。” 柏森蹲下身,试试骑士的鼻息和脉搏。 他站起来:“计算失误,我并不打算杀死他的,力度没掌握好,你们走吧,记住,别说看见我了。’ 老农战战兢兢的回答:“我们什么都没看见,先生,我们什么都没看见。” “很好,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