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已番外一——若只初见 郑已一直觉着,自己是个卧龙雏凤式的人物。他确实是这么觉着,也确实是这么做着。 比如还未出师呢,就把自己的名字宣传了个天南海北。 直到,一个秋天。 那是C国的一个秋天。一个三十四年前的秋天。彼时的他刚满二十岁,正值一个最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因为把自己的名号吹上了天,他差点被M国组织除名。好容易留了下来,此时此刻的他,任务不能接,行动不能出,情报不能收集,整一个人被M国组织晾在了一边。 精力过剩的年轻人无所事事,那就是要搞事情的节奏啊! 见没人在乎他,或者干脆说是没人管他,这人竟然偷偷摸摸地跑路了。 目的地,C国。 再具体一点儿?抱歉没有。 郑已就是这么一个随性而为的人,先到C国再说。因为是跑路,再用自己的名字就显得太不专业了。好在他也是个M国组织内部花大力气培养起来的特工,随便捏造个身份也不是什么难事。 至于机票,随便抽一个C国的地点吧。反正是出去散心玩玩,反正C国一个地方都没去过,也不拘是去哪儿了。 于是乎,这位爷就这样一路向西来到了C国。 准确地说,是C国南方的一个二线城市。 当然,此时的郑已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这个看似普通并无过人之处的城市,在三十四年后爆发了一场大规模传染病。 而且是他亲手促成的。 飞机落下时已经是深夜了。下了飞机的时候,天空中正飘着蒙蒙秋雨。秋雨凉,南方也不例外。郑已走的仓促,此时孤身一人,并未带雨具。他也觉着,这么点小雨,实在是没有打伞的必要。 殊不知,越是这样不起眼的蒙蒙细雨越能淋湿人。正如许多没什么经验的年轻人一样,郑已高估了自己的身体素质,低估了这深秋雨水的威力。“啊~啊啾~”当他在一家路边二十四小时快餐店里打着喷嚏的时候,他才后知后觉幡然悔悟这个问题。 “你这是淋了雨吧?可小心感冒!赶快喝了这个,去一去寒!”闻声而来的是一个年轻姑娘,应该是这家店的服务员,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热情的紧。圆脸盘,大眼睛,有点婴儿肥,一笑有酒窝,看着很喜气的长相。不过看她过于朴素的穿着打扮,明显是不属于这个城市。 而她所说的“这个”,是一碗冒着热气的白糖水。 “这……”郑已从没有见过这阵仗。在他活过的二十年里,从没有人这样同他讲过话,他竟一时有些愣怔。呆呆接过碗来,一饮而尽。 略略有些烫的白糖水下肚,郑已觉着自己的鼻子没那么堵了,思维能力也回来了。此时已是深夜,店中并没有什么客人。“喂,你是不是当地人啊?”郑已喝了人家姑娘免费冲的白糖水,却丝毫没有什么做人要有礼貌的觉悟,毫不客气地问道。 谁知这姑娘也不恼,依旧笑语盈盈:“你是说这个大城市吗?那我可不熟,也不是什么当地人。我家在下面的一个村儿里,小村子,你指定没听过。” “什么村?” “嘻嘻,古柏村!没听过吧。”姑娘笑着说,有些娇憨,又有些说中了什么事情时的得意。 “哎我说,你在这儿一个月工钱多少啊?” “我一个月3000……哎,你这个人真有意思,打听我工钱干什么?难道也要来这儿干活?”姑娘有些紧张。 “我?来这儿端盘子洗碗?而且一个月只赚3000?你想什么哪?爷可不来伺候人。”郑已一脸嫌弃说道。 “跟你商量个生意呗?”郑已故作神秘。 “啥生意?” “花销全包,再给你3000块,三天,陪我逛逛这里。” 姑娘有些纠结:“那……说好了,只能三天,多一天都不成!还有,晚上我得回来上班。” “行啊。”郑已难得的好说话。 “我叫李春花。”姑娘踌躇了一下,自我介绍道。 “我吗?”郑已故意戏弄道:“我叫郑有财。”他本意是想揶揄一下眼前姑娘名字的土气,谁知这姑娘太过实心眼,当下便叫他“有财哥”,反倒是郑已自己哭笑不得了。 反正“郑有财”和李春花俩人,就是这样相识并开始了一场“旅行”。 只可惜天公不作美,连续几天阴雨连绵,到了第三天的时候,两个人终于是被困在了小快餐店里。 “话说你为什么来这里打工啊?”百无聊赖中的郑已没话找话。 说话间,春花姑娘已经给他端上来了一碗打卤面:“这有什么为什么呀?我妈去世的早,我爹喝大酒,喝醉了就打我,还要把我买给邻村的瞎老头做填房,我就自己跑出来找活干赚钱养自己了。就这样。” “还真是惨。”郑已一句总结性评语。 谁知姑娘下一句话就比较惊世骇俗了:“等我攒够了钱,我就专门找一个看着顺眼的男人,哪怕我养着他呢,就不许他打我欺负我。” 郑已手中的碗一抖,汤洒了。 “而且我看像有财哥你这样的就不错……”没等春花说完,郑已立刻打断:“等等等等,爷我可不是小白脸儿!” “不对呀,有财哥你的脸挺白净的啊!还有这名字,郑有财,一看就是有福气的主儿!”春花姑娘一脸豪迈。 郑已已经是满头黑线:“小白脸不是这个意思……” “哎呀差不多啦!实话跟你说,有财哥,我很看好你!”春花一脸诚恳。 “那你还是去嫁邻村瞎老头吧。”郑已说道。“这样我们都比较安全。” “我才不咧。有财哥,我嫁定你了!” …… 当然,郑已自然不会出来一趟就把自己卖了。到第四天清晨天还没亮的时候,郑已悄悄从快餐店里间的行军床上爬起来了。看了一眼忙了一晚正趴在桌子上补觉的李春花,他最终还是没有叫醒她。 只是将一摞钞票放进了她从肩头滑落的外套口袋里,并帮她把外套重新披好。 嗯,没错,就是这么一个极不符合郑已形象的俗套动作。 想了一想,郑已还是把一副这几天买的耳坠拿了出来。耳坠是银制的,不算贵,但是手工打造,只此一对,没有重样,且造型别致,颇有特色。 郑已观察过,春花姑娘是有打耳洞的,却从不见她带什么耳饰,一直只是一身朴素到不能再朴素的装扮。其实仔细看看,春花姑娘生的还是挺好看的,郑已心想。他只是单纯觉着,好看姑娘若是稍加打扮,应该会更好看吧。 不过,自己怕是无缘见到她带上这对耳坠的样子了。一想到这儿,不知为何,他的心头涌上了丝丝遗憾的感觉。 谁知这一别,再见已是十年后。 C国,清河市,晚上,一家纸醉金迷的私人会所里。 十年岁月洗礼,此时的郑已早已不是那个莽撞少年。此时的他正在与当地最大的坐地户谈判。 此人正是前任夜氏掌门人,夜楷。 “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夜氏便算是与我们达成协议了。”郑已悠闲地活动手腕,施施然说道。 “没问题没问题,我们,定会合作愉快。”夜楷忙不迭答道。 “今夜郑先生既然来到此地,公事就暂且先放到一边嘛!来来来,我可给郑先生找了个好乐子……”说话间,一名极其妖娆的女子领着四五个姑娘鱼贯而入。走在最后的一个姑娘有些别扭,或许是从来没有穿过这种暴露的衣服和十多厘米的高跟鞋,她的举止十分的不自然。 “这些可都是极品,极品哪!从来没有人碰过。郑先生,请?” 郑已本一心对此不感兴趣。正想推辞,忽瞟见队尾的姑娘,只一眼,整个人便如遭雷劈。 一别经年,李春花姑娘,幸会幸会。 “……”郑已无语了。他心想当年自己不告而别的时候,春花姑娘好歹还是个清清白白的服务员哪。 十年不见,怎么就成了眼下这副样子? 郑已没有想到,十年,其实是一段很长的时间了,长到可以忘记一个人,长到可以开始一段全新的生活。 长到,太多太多的事情都如大梦一场,烟消云散。 比如,这个在他的生命里不过是一个匆匆过客的姑娘。郑已明白,若非是今夜重逢,自己是绝对不会想起,在世间某个角落,还有这样一个姑娘。 一个,说过嫁定自己的姑娘。 郑已知道,像自己这样的人,说好听点是潇洒一世,说难听点就是朝不保夕。既是如此,自己又有什么资格去对任何人做出任何承诺呢? 但此时此刻见到李春花,郑已觉着,自己好像有责任去保护这个单纯到有点傻的姑娘。 只是现在的他,顶着的并不是自己原本的脸,而是一张人皮面具。什么所谓的千人千面?不过是在一张又一张别人的面皮底下东躲西藏罢了。 所以,他很清楚,李春花见到现在的自己,定是认不出。 郑已倒是直接:“把她送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