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十一章 剑法化神
门口的人自然是秦超,他声音铿锵有力语气威严,道:“它叫龙吟剑,我封存了它原有的威力,十天时间,你若练成,便可下山。” 说完便转身离去。 “山林中间我记得有一块空地,你就到那里练习吧,记住,修炼界实力就是一切。”洛云说完也起身离去了。 五天后,王屋山林间的某片空地,一个身穿简单长衫的少年正十分娴熟的练习着几招剑法。 少年脚踩奇妙的步伐,身法飘逸。 “第一式,步月登云。” 少年身形笔直站定,剑尖着地,双眼紧闭,长发无风自动,随着时间流逝,少年身上的气势节节攀升,明明站立未动,却给人步步登高的止仰之感。 终于,他身上的气势攀登到了一个极点。 “第二式,剑彻云霄。”少年猛地睁开眼,右臂用尽全力将长脸挥刺出去,空气中出现了刺耳的破风声, 一道闪电般的剑气飞了出去。 随着“轰隆隆”的声响,尘土飞扬,剑气一连刺穿了前面的十六课参天大树,并且在地面上留下了一道长长的剑沟。下一秒,“嘭!”十六棵树全部炸裂成了碎屑,到处飞舞。 这是秦洛这几天下来成绩最好的一次,同时也代表了已将这两招剑法练至大成,若还想提升威力,就应该去提升自身其他方面的实力了。 随后秦洛继续演练了剩余的三招剑法。 “第三式,拨云见日。”………… “第四式,翻云覆雨。”………… “第五式,星离云散。”………… 这三招的威力差不多,其实是剑出云霄的升华,以剑意拟象为日、雨、星形成各种不同的强大攻势,用以见机应对千变万化的战斗。 同样,这三招秦洛也练至了大成,也就是说秦洛只用了秦超规定的一半时间,便掌控了追云剑法的第一层。 当然,这对白焰来说真的算不了什么。所以他并没有到秦超和洛云面前要求提前下山,那样难免有炫耀自得之意。 “焚天九式,第一式,火星陨世。” 秦洛腾空一跃,修为有限,他可无法像当初那样整个人从天际坠落,能跃起两米多高已是极限,而且剑身也无法凝聚火焰,只能用相差甚远的剑气代替,向他之前的破坏众多大树中的其中一个树桩刺去,然而还在半空中,剑就脱离他的掌控甩飞了出去,强韧的剑气甚至在他手上划了好几道血口。 剑甩出去的终点也被残余的剑气肆虐出了一个小坑。 本人也是好不容易站定没有摔倒。 “果然还是不行吗!算了,不管怎么说也是顶级武技,我现在再继续练下去就是自残了。” 初中阶的修炼者战斗主要靠消耗真气,而真气战斗的最直接形式便是武技。 武技本意是武者对战时所用的一招一式,而修炼者便在这些一招一式中融入了真气,使得原本普通的招式威力大增,高阶修炼者则是融入道法奥义,所以才有了随便一招就有毁天灭地之能。 武技的强弱被初步分为四个等级,由高至低:天、地、玄、黄,每一级又分上、中、下三品。 一般像秦洛这样刚成为修炼者的菜鸟,应该由低级武技开始练起, 随着修为提升,逐步升级练习。 而秦洛能练成追云剑法的第一层,除了这本高级武技本身特殊之外,就是因为他现在灵魂是白焰了。 至于尝试顶级武技,常人自然是难以想象的,也只有白焰才有这么大的胆子,当然,这也是在他能保证自己生命安全的前提下。 接下来秦洛继续练习追云剑法的第一层五招,大成只能是掌控,在大成之上还有一个境界,那便是化神,寓意出神入化的意思。 达到化神,就意味着正真领悟了招式的精髓奥义,将招式融入自己的身体,使用时信手拈来,不需再经过大脑思考,这样在战斗中速度就提升了一大截。 除了这五招剑法,白焰还根据自己脑海中的记忆挑选了一套掌法和一套拳法,分别是:《寒冰掌》和《落英拳》,都是他现在所能修炼的最高级别的玄级上品武技。 这两套武技一个属阴,一个属柔,而秦洛所修炼的功法《离天神火功》却是至阳至刚,白焰这么做自然也有他的用意。 神秘人修炼了神道五行功,他若再以单一属性对抗,无论怎样都不会有胜算,所以他想通过这两种武技和自己的功法中和,随着日后的修炼逐渐掌控更多的属性,当然这也是要看他自己的控制,控制好了是中和,控制不好就是互相冲击反噬。 而且这两种武技也是两种顶级武技《大寒,冰封万里》和《落英,天女散花》的分支,以后也可以随着修为升级。 专心做事,时光飞逝,眨眼十日已经过去。 当秦洛在秦超和洛云面前将五招剑法完美地演练完毕时,两人眼中都明显闪过惊讶之意,不过秦超及时掩饰住了,洛云相对要慢一拍。 “需要带上的东西都在你房间里,你去看看有没有漏掉的。”秦超接过秦洛手中的龙吟剑,语气温和了许多。 “是,父亲。”秦洛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他才吃完这家中最后一顿中饭,你就叫他演练剑法给你看,不知道饭后不能剧烈运动吗?真是的。”洛云语气有些嗔怪道。 “我是觉得他自己也有些迫不及待了,不过,真不愧是我的儿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当初的决定,或许……错了吧……”秦超仰头叹了口气道。 “别多想了,既然我们的儿子这么优秀,你为什么不将龙吟剑传给他呢?”洛云挽住他的手臂细语道。 “不,他应该有一把真正属于他自己的剑,龙吟剑不适合他,而且你也知道龙吟剑……是一把魔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