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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望舒歌 第二章 京城客

逆旅歌行 羡蜉蝣 6993 2024-05-21 06:51
  第二章京城客  大秦铁骑马踏春秋,称帝立国,沿九州旧称,重划三十六郡。  与安城地处帝国西南,梁州地界,蜀郡,春秋旧蜀国址。  民俗遗风,每逢冬至,狗总遭殃。  是故,阿思在推起板车出门购置今日肉食果蔬时,姜天澜一边拆信,一边不忘嘱咐一句:“记得买几条狗回来炖汤。”  阿思与姜天澜相识十年,第一次知道姜天澜的名字,说不好奇那是假的。  原本阿思一直以为,“姜大叔”有姓无名,就跟他有名无姓一样。  幼年那段兵荒马乱的岁月,什么赤地千里、血流漂橹,什么尸殍遍地、肝髓流野,阿思实在是见得太多。在那时候的太阳底下,就连析骨而炊、易子而食都不是什么新鲜事。  当“活着”就是每时每刻唯一奢求的东西时,姓氏名讳什么的,根本就是毫无意义。  对素未谋面并且生而不养的父母,阿思的态度倒是洒然得很。  没进锅进肚再被人拉成屎,就已经是祖宗显灵菩萨保佑了。更何况,苏姐说,他老子把襁褓里的他交给她时,浑身浴血,大半只脚都迈进了阴曹地府。想是因为血腥味恶臭难闻,他那时一直在哭。而他老子,只来得及递过一张记了他生辰八字的纸条,再吐出一个“思”字就噶屁着凉归了西。  总之,阿思觉得他老子很够意思了。至于老母,战争年代,绝大多数女人的命比狗都贱。  车轮碾雪。  阿思正在狗肉摊前向小贩询价时,身后忽然传来一阵嘈杂,其中夹杂几声马嘶。  巷尾,数匹高头大马挤进摩肩接踵的集市,有行人避让不及,被撞倒在地。  “没长眼睛吗?”被撞倒的妇人尚未来得及出声,反倒是马上一个青年先行破口训斥。  周遭围观人群压低声音,议论纷纷。  瞧那几个马上青年锦帽貂裘,其中两个身穿劲装,护卫模样的,一看就是练家子。  这几个青年的身份,纵不是官宦子弟,也跑不掉豪商富贾。  反观地上的妇人,粗布麻衣,面黄肌瘦。明明既疼且冷,眼泪飙出,趴伏在泥泞雪地里站不起身,口中却还在道歉不停。  在集市巡逻的护城官兵见这边起了冲突,赶来得倒是挺快。  就当围观众人以为即将有人主持公道时,官兵头目朝场中一匹枣红良驹背上的白裘青年望了一眼,不是方才上头紧急送到的那幅画像上的大佬是谁?连忙装作什么也没看见,招呼手下掉头走远。  先前出声责骂妇人的公子哥儿见状,更是有了底气。心道果然没有压错宝,何公子的身份虽然不明,但是能被城主府奉为座上宾的,地位怎可能会低了?只不过,竟然连那条黑衣老狗手下的大头兵都不敢多事,看来先前的猜测还是保守了……既然何公子有心感受一番蜀郡冬至的节日氛围,又怎么能让一个低贱民妇坏了心情?  为了给何姓青年留下一个好印象,那公子哥儿朝地上妇人冷笑几声,道:“磕三个响头,然后滚蛋。何公子大人有大量,自不会跟你一个贱民多作计较。”公子哥儿说罢,还不忘朝身后那袭白裘抛去一道谄媚眼神。  作为膏梁纨绔,什么本事可以没有,但察颜观色的功夫,可都是个顶个儿的出类拔萃。公子哥儿见何姓青年满面春风,默认此举,心头更是一热。  人群中,阿思眉头紧皱,四望一番,不见有人出头,声张正义。  “当有人需要帮助时,旁观的人越多,任何一个旁观者施以援手的可能性就会越低。”  阿思闻声,扭过头来。  凑在阿思身旁出声的少年比阿思高过半头,肤色也不似阿思粗糙黝黑,细皮嫩肉的白晳模样,连楼里许多姑娘都是比之不及。  阿思握拳一紧遂一松,握上板车扶手,轻道:“借过。”  官兵都不愿掺和的事情,阿思可不想淌浑水。  世间无法改变的事情太多了,与那妇人非亲非故的,实在没有必要插上一手。  “魏素勇。”少年没挪脚步,抬手自指鼻尖:“我的名字。”  说罢,他身形一动,几下兔起鹃落,已然越过愈发密集的人群,站到妇人跟前,将妇人扶起。  见场中魏素勇为妇人出头,开始与那三五公子哥儿对峙,阿思嘴里不停念叨着姜天澜平日里常说的俚语,用以压下心头涌起的莫名冲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路见不平,绕道而行……”  阿思小时候没少喝狗奶,记得幼时有一年寒冬,旧蜀军队在与安城中顽抗大秦铁骑日久,楼里实在揭不开锅了,于是乎,阿思一边流着泪,一边亲手宰掉了那条陪伴多年,喝过它不知多少狗奶的老母狗。  后来,天下始定,生活日趋向好,阿思便不再吃狗肉。  今逢冬至,天晓得会有多少条狗嗷呜毙命。  已经不吃狗肉的阿思,自认不能站到道德高点去指责其他吃狗肉的人。  这道理简单,就像他不觉得楼里做皮肉生意的姑娘们肮脏下贱,却堵不住悠悠天下众口。  而像青山说的,那些个一边在姑娘肚皮上翻滚挺身,一边还不停劝人从良的傻屌东西,连狗都比不上。既然人和狗差别不大,救不救狗跟救不救人,大概也差不多……  阿思心头不停说服自己就此离去,可在听见身后传来魏素勇和那三五公子哥儿的对话后,实在是挪不开脚步了。  “得父荫蔽,身居高位,犹提灯踽踽,当为照亮黑暗之光。而非沾沾自喜,自视甚高,甚至以此为恃,去吹灭别人的蜡烛。”魏素勇将妇人扶起后,负手静立。  “哪儿冒出来的文绉穷酸?”公子哥儿皱起眉头,不知如何接话,更是不屑接话,干脆扬起马鞭作势一甩,喝道:“找死?”  魏素勇凛然不惧,反而踏前一步,朗声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真以为父辈戴了顶官帽,就可以无视帝国王法,无故欺压百姓了?”  “说得好!”围观人群中,有人高呼附和。  阿思瞥了眼身旁不远处出声的汉子,那人见场中有公子哥儿投来目光,立时闭嘴缄默,心虚地将目光投往别处。  “穷酸,老子今天就好心教教你,这与安城的王法。”公子哥儿眯起眼睛,抬手一挥:“拿下!”  两个护卫应声翻身下马,朝魏素勇步步逼近。  魏素勇冷笑一声,慨道:“大秦一统春秋列国,九州大地初呈太平盛景。数百年战乱纷飞,好不容易迎来十年短暂和平,可笑那么短的时间,就滋生出许多尔等渣滓。”  “且慢。”白裘何姓青年忽然出声,缰绳一引,驱马踏前几步。想了想,更是潇洒一跃,翻身下马,朝魏素勇稍一拱手:“我这几位新认识的兄弟性情率真,方才也是为了给何某几分薄面,确有不是之处。还没请教兄台高姓大名?”  听着何姓青年那口与己一致的地道京城口音,魏素勇心头冒出些许猜测,勾唇一笑,道:“无名小卒,入不得吏部尚书府大公子的法眼。”  何姓青年眯起眼:“你认识我?”  魏素勇未曾想一言试探就诈出来人真实身份,心头暗讽两字“草包”,讥道:“何尚书胸有丘壑、操劳为民,以清正廉明遐迩庙堂。未曾想虎父生犬子,你何宇朔竟然是个仗势欺民的鼠辈。”  何宇朔眸底闪过寒光。  本来见魏素勇丰神如玉、气态非凡,操着一口极其地道的京城口音不说,特别是总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生怕大水冲了龙王庙,这才特意下马,给双方台阶同下。  原以为魏素勇会领情揭过,没想到这厮竟然一点情面都不讲,甚至指名道姓地侮辱。  作为出生帝国三省六部之一的巨擘权贵子嗣,八面玲珑起来自然可以轻松左右逢源,只不过,真遇上不开眼的恼人宵小,能让何宇朔忌惮的同辈,即便是在京城,也就两只手都用不完就能数得过来。  他朝魏素勇清冷道:“你既然知道我是谁,想必有些身家。只可惜,太过愚笨,似乎并不清楚这句话会给你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魏素勇毫不畏惧:“拭目以待。”  “这位公子……”  魏素勇身后的妇人小心翼翼地扯了扯他的衣袖,摇了摇头道:“您犯不着为了我得罪贵族……”  魏素勇转身凝视妇人双眸,在感激惧怖之下,更有一抹坚定绝然。  她好不容易踉跄站起,道:“我虽是妇道人家,却也明白一人做事一人当的道理。公子,你快走吧。”  魏素勇挂上一抹欣然笑意。  天空阴霾乌云渐散,一缕冬日暖阳透过云层,正好照在魏素勇身上。  “大娘,你放心。不过几个官家纨绔,还没有资格无视帝国铁律。”  魏素勇重新直视那群官宦子弟:“国民皆有此担当,何惧尔等蛀虫?”  魏素勇中气十足,环顾一周,扬声续道:“诸位!帝国称帝立国之日,圣上在紫禁城玄武门阙楼上向天下许诺——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诸如此类目无王法,仗势欺人的宵小鼠辈,有何惧哉?只因吾等平民在其欺压之下一再忍让退步,方才助其气焰嚣长,今日,我且振臂一呼,只要吾等戮力同心,不信官府仍敢置若罔闻。”见围观百姓情绪逐渐高昂,魏素勇趁势打铁,猛一挥臂,朗声道:“不愿纵此骄行者,请与某同立!”  身旁不断有人迈步前行,站到魏素勇身旁,阿思凝起双目,呢喃一句:“借势……”  “说得对!吏部?嚯!真是好大的官威!”  “天下百姓何其数也?有何惧哉!”  场中大局已定。  诚如魏素勇所说,只要足够数量的百姓汇集起来,以而今帝国的治策,官府断不可能做出血腥镇压这种事情来,只会选择柔息其乱。  再呆已经没有意义,阿思推起板车,逆着人流方向离开。  “喂!小子!我看你也是平民?这都不去助威,你还有没有良心?”  “就是!都是年轻人!差别怎么那么大?”  “走!别管他!我们赶紧站过去!我们平民也不是随便就受贵族欺负的!对了,吏部是什么官?”  阿思撇了撇嘴,没在意旁人置喙。  离开不远,身后“民为重”的呼声就越来越整齐,越来越高亢。  先前躲到不远处悄悄关注这边事态发展的护城甲士也收到上头命令,冒着得罪何宇朔,得罪吏部的风险,面色如丧考妣地再次出面,以维护与安城治安之由,行将那几名公子哥儿带走脱身之实。  “喂!”  熟悉的声音响起,阿思转身看向魏素勇,目光再越过他,看向当事双方均已离去,却仍聚在巷尾高呼民权的人群,以及越来越多到来,维护现场秩序的官兵,扯了扯嘴角:“有事?”  “委身为鬼,素即为白,勇者无忌。”少年再次自指鼻尖:“魏素勇,我的名字,来自京城。”  “你是谁关我鸟事。”阿思翻起白眼,看着跟前无人值守的狗肉摊,叹了口气,对眼前肇事者心生几分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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