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嗒!击锤打开。 温彻斯特1866杠杆式步枪,西部牛仔的标配。 有效射程500米,子弹初速每秒400米。 这种步枪曾大量装备清军,在中国的绰号叫“十三太保”,因为它的弹仓容量是十三发。 “别开枪!别开枪!我投降!” 张哲翰在树下大声叫道,声音里充满恐惧。 猥琐牛仔把两个帆布包扔在地下,也举起了枪,抵肩瞄准。 森林里黑黢黢,四周的景物只能借着星光依稀看见轮廓。 高大魁梧的比尔就站在五米处,黑洞洞的枪口让人不寒而栗。 “举起双手,别耍花样,你知道我是谁。” 第一快枪手比尔,海晏境BOSS。 “我和你没有深仇大恨,别杀我。”张哲翰举起双手,声音带着哭腔。 “你的队友呢?”端着枪向前走。 “我也不知道,我迷路了。” 张哲翰说着,左手突然猛地往下一砸。 “轰!” 闪光弹在比尔跟前爆炸,发出一团刺眼的亮光。 比尔和猥琐牛仔本能退后,闭上眼睛。 等他们再睁开眼的时候,树下那个惊慌失措的男孩消失了。 “有猫腻!快走!”比尔叫道。 他最害怕的是那个神出鬼没的女狙击手,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正瞄着他。 二人从地上捡起帆布包,一人一个背起,沿着来的方向猫腰狂奔。 张哲翰的恐惧和哭腔都是装出来的,所有的一切都在演。 下午在小春初樱的床上他就已经想清楚了应该怎么做。 他在树下,小春初樱在100米外的树梢上。 用闪光弹搞出动静,是为了让比尔相信森林里有埋伏。 作为狙击手,他最害怕的就是面对小春初樱的狙击步枪。 比尔现在是丧家之犬,内心惶恐不安,不会死磕。 森林是战场,不是牛仔决斗,没人会和你比怎么拔枪,怎么要命怎么来。 漆黑的林间,可怕的不是敌人有多厉害,而是你不知道子弹来自哪里。 所以只要狙击手出现,他肯定会脚底抹油,跑得比兔子还快。 最关键的是,现在还不能杀死比尔。 他只能死在桑尼酒吧的赌局。 “快走,弗拉基米尔还在前面。”小春初樱说道。 糟糕,差点忘了这个二货。 比尔正玩命跑着,呼的一声,一团火球扑面而来。 下意识就地一滚,随手开了一枪。“砰!” 火球从头顶掠过,烧着了后面的灌木丛,把周围照得雪亮。 前面没人。 “谁?给老子滚出来!” 他们知道是谁放的火球,一定是那个被他们追杀的家伙。 金币就在他身上。 二人端枪逼近前面的大树。 他们只是虚张声势,并不知道放火的家伙藏在哪里。 噗的一声。 猥琐牛仔突然往前一趴,无声无息倒在地上。 后脑勺上一个小洞,鲜血飙出。 脚步声疾速逼近。 比尔来不及多想,回首打出一片土雾,跳起狂奔。 他搞不清楚追来的是几个人,但一定会有那个可怕的狙击手。 逃命要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火光映现出手持鱼肠剑的张哲翰,笔直峻拔。 小春初樱右手举枪朝天,左手叉腰。 “出来吧王子。”张哲翰戏谑地叫道。 “你们终于来了。”弗拉基米尔脸色煞白,从树后跑出来,双手握着提泽纳。“比尔往那边跑了,咱们快追吧!” “不必了。”张哲翰走到趴在地上的猥琐牛仔旁边,蹲下身。 脑袋上一个血洞,鲜血直往外冒。 牛仔并没有死透,张哲翰用鱼肠剑补了一剑。 “砰砰砰砰!” 湖边传来一阵急促的枪声。 “我‘弟弟’在赶鸭子呢。”小春初樱笑着说。 弗拉基米尔一脸迷茫。 “故意放他走的,他现在还不能死。”张哲翰抓起地上的帆布包背在肩上,“走吧,去和西雅图汇合。” 弗拉基米尔还没回过神来,愣愣地看着地上的尸体。 “金币呢?”张哲翰问道。 “在呢,还没谢谢你,”弗拉基米尔取出金币递给他,“要不是你最后时刻把金币给我,可能最后剩下的就是我。” “先放在我这里吧,反正你也用不了。金币不在你身上,你更安全一点。”张哲翰说得好像是为对方着想。 “本来就是你给我的,我知道你捡到了我那个腰包。”虽然有些不舍,弗拉基米尔还是自己找了台阶下。 “那块蓝宝石还在吗?”张哲翰没搭理话痨,回头问小春初樱。 “在。” “明天可能会派上用场。” 湖边小木屋,西雅图举着夏普斯步枪,枪口朝天。 比尔早已逃之夭夭,印第安士兵追了出去。 “你是天行者?”张哲翰问道。 “图帕克·阿马鲁,阿马鲁家族,欢迎你们到梅萨维德市做客。” 荒野。 黄土路。 没有电线的电线杆上,横钉着木牌。 白色油漆写的“Deadwood”,被太阳照得苍白。 木牌下面,一个魁梧的牛仔,双腿叉开,站在路的中间。 右手一支温彻斯特步枪,斜扛在肩上,脚下是一个帆布袋。 他在等人。 张哲翰带着小春初樱,沿着黄土路,慢慢走了过来。 小春初樱留在一百米外,单膝跪地,步枪抵肩,瞄准器里的准星叠着比尔。 弗拉基米尔蹲缩在后面,紧张地握着提泽纳。 张哲翰在离比尔15米处叉腿站立。 没有鱼肠剑,手垂在大腿两侧。 比尔把步枪扔在地下,双手垂在两侧,象牙枪柄旁。 西部牛仔从来不抢先拔枪。 先拔枪是怕死,杀了对手也是耻辱。 后发先至拔枪击杀对手才是荣誉。 没有人拔枪比他快。 但这并不是决斗,远处呈战斗姿态的狙击手,随时会让他眉心也来个血洞。 “我们并没有在追你。”张哲翰目光冷峻。 “但我在等你。你杀了我的伙伴。”比尔鹰隼般的眼睛同样阴冷。 “你想怎么样?” “把金币给我,各走各的路。” “你有把握杀我们?” “你们也杀不了我。” 一切都在按剧本走,张哲翰抓住时机: “不如我们赌一局?” “怎么赌?”比尔鹰眼一亮,有些意外,也有些兴奋。 他是个赌徒,嗜赌和嗜杀一样有名。 “用你家乡的玩法,德州扑克。想要金币就堂堂正正赢。” 张哲翰继续拱火。 用你最擅长的方式赢你,看你怎么拒绝。 “时间,地点?”比尔咽了口唾沫,有些期待。 “明天上午十点,桑尼酒吧。” “一言为定。带够钱。” 桑尼酒吧里的人并不多。 除了有一个喝闷酒的牛仔,另外两桌张哲翰都见过。 两男一女的日本人,还有角落自斟自饮的褐色披风老者。 西部小镇酒吧里,最不缺的就是扑克牌。 “我思考了很久,怀疑这个剧情的触发条件可能就是德州扑克。”张哲翰从艾伦那里要了一副牌,“你们了解德州扑克的玩法吗?” 小春初樱叹了口气:“我从来不打扑克。” 这种陋俗的东西和优雅不搭,很符合张哲翰对她的印象。 张哲翰边洗牌边想怎么才能说清楚。 德州扑克是西部牛仔玩得最多的游戏,也是比尔最喜欢的赌法。 因为他就是德克萨斯人。 张哲翰对这种游戏并不陌生。 无论是周润发演的电影,还是周星驰的赌侠系列,都有完整的德州扑克全过程。 为了这个副本,张哲翰昨天还专门把那些电影找出来又看一遍。 德州扑克英文叫Texas Hold’em poker,一张台面至少2人,一般是2-12人参加。 荷官发牌,每个天行者拿到两张牌,一明一暗放在台面上,牌面大的叫牌下注,其他天行者要想继续就必须跟注,否则就弃牌。 在每一次发新牌之后,天行者都可以加注,牌不好或钱不够就只能弃牌。 最终天行者手上的牌是4明一暗,如果天行者全部赌注都押上,就会摊牌比大小。 张哲翰讲了半天,口干舌燥。 “什么是‘死亡之牌’?”小春初樱问的问题,正是副本任务提示的第一个的问题。 “所谓‘死亡之牌’,就是比尔手上的最后一副牌。”张哲翰继续科普,“后来赌徒只要拿到这副牌就会直接放弃,这几乎成了德州扑克的诅咒。” “我记得好像是两对。”弗拉基米尔显然也做了些功课。 “2张8,2张A。全部是黑色。”张哲翰说着,从一叠牌里抽出了4张。 “不是5张牌吗?”小春初樱不解。 “最后一张是暗牌。所谓摊牌的意思,就是梭哈之后翻开最后一张牌,暗牌和名牌组成的牌谁更大谁胜。” “‘死亡之牌’的暗牌究竟是什么?” “没人知道。如果还是8或者A,就是‘葫芦’,英语叫 Fullhous 。那是罕见的大牌,除非对手是同花顺或4带1,否则他赢定了。” “这3种牌的出现概率极小,真实赌局中,两对已经是很大的牌了。”弗拉基米尔补充说。 “嗯,影视剧里那种把把大牌,动不动同花顺的情况,都是胡扯。”张哲翰抬眼看了看丫鬟。 小春初樱修眉凝蹙,盯着木桌上的“死亡之牌”沉思。 “那我们怎么才能赢?”弗拉基米尔没想明白。 “我们不需要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