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她回来了
云岚盛京,晋安奴市,人头攒动。 约莫三尺高的石台上,跪着两个被反绑双手的人。 他们低垂着脑袋,伤痕累累,衣不遮体。 整个人犹如牲口一样,脖子上被套了一个绳索。 绳索的另一端,是卖力喊叫的人贩子。 “来来来,看一看,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最新出炉的罪奴,这女的漂亮,男的英俊,个个细皮嫩肉,摸着滑溜的很。” 要说奴市,最受欢迎的奴隶,那就非那些从高处跌落的罪奴不可了。 随着人贩子的吆喝声,越来越多的人聚拢了过来。 “喝,五十两银子一个,你怎么不去抢啊?” 看清罪奴面前的价牌,人群发出一阵不满的起哄声。 人命如草芥,十两银子都能买十个青壮奴隶了。 “哎呦,你们别着急啊,这俩罪奴贵是贵点,但是你们想想他们以前的身份,从一品太医令的孙子和孙女,这价钱是不是很便宜了?” 人贩子为了把两罪奴卖个高价,也是使出了浑身解数。 “俗话说,好货不便宜,便宜没好货。除去他们的身份,这两还都是没有开过封的极品,不仅长得好看,还身娇体软,绝对你们值得花大价钱买回去,当个暖床的,保证你满意。” 随着人贩子的介绍,人群发出了一阵哄笑。 “你就吹吧,这披头散发的,谁看的清楚哦。你说她是大小姐出身她就是了啊?这要是个贱婢假扮的呢?” “嘿,你这么说我可就不愿意了,谁不知道我王五做生意,向来讲究一个童叟无欺!” 人贩子说着,来到一个娇小女孩的面前。 然后弯腰把她披散着的头发用力一拽,强迫她朝着石台下的众人露出脸来。 “看看,看看,这挺翘的鼻子,这樱桃小嘴,我没有骗你们吧!就这样的长相,就算是送进青楼,那也是花魁的料啊。” 女孩犹如一个没有灵魂的傀儡,任由人贩子摆弄。 小脸沾了不少脏污,但是还能看出她漂亮的五官。 就算下面的人想要还价,也属实说不出她丑的话。 “这脸蛋看着是还不错,但是你说的身娇体软,我们可看不出来。看这邋遢的模样,万一是个烂货,我们买回去可不就亏了。” “这还不信呢?不信我把这罪奴的衣服扒了给各位看看如何?”人贩子的声音再次响起。 “好好好,扒,赶紧扒!” 人群中的起哄声,叫好声越发的大声。 “千金小姐的白嫩身子马上就要来了,你们可得堵好了自个的鼻子,可别喷人一身红啊!” 人贩子乌黑的大手朝着女孩的胸口伸来。 人群激动的嗷嗷直叫:“快啊,赶紧扒衣服给我们看看啊!” 哄闹声又响起来了,而且越来越大。 “刺啦!” 残破的外衣被撕开,露出里面嫩黄的小衣。 “脱脱脱,继续脱!”人群的喊叫声越发亢奋起来。 眼看着女孩小衣也要被撕开,一个人影猛地撞了过来。 很快,那人就被抓着头发拖了起来。 人贩子没好气地咒骂道:“妈的,下贱东西,你这是还不明白自己如今的身份?竟然还对老子动手!” “求你,放,放过她,放过我妹妹!”声音嘶哑而绝望。 “放过她?做什么美梦呢?你们可是老子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要是敢让老子折了本,老子扒了你们的皮!” 说罢,皮鞭抽在人身上的声音一声声地响起。 打手赤祼着上半身,使劲挥动着手里的皮鞭。 一下下地抽打着这个胆敢冲撞他的少年。 鲜红的血随着皮鞭的舞动而飞溅起来。 甚至溅在了一旁女孩的身上,脸上。 其中有一滴,甚至落到了女孩不知何时睁开的眼睛里。 那血在黑白分明的眼里晕开,染红了她的双眼。 这是……哪里? 凌楚玥记得自己刚完成了一台耗时三十六个小时五十八分钟的脑部手术,正准备出去跟患者家属交代术后注意事项呢。 怎么突然就到了这么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地方? 是做梦吗? 不等她伸手掐自己的大腿,手腕就传来一股钻心的疼痛。 石台下,那一张张狰狞亢奋的恶心嘴脸,唤醒了凌楚玥深埋在脑海深处的记忆。 她,【凌楚玥】,云岚一品太医令的嫡孙女,真的回来了。 前世,凌家因为残害皇室子嗣的罪名,被判抄家。 祖父,父亲母亲,叔伯婶娘等长辈,相继被活活打死在牢狱里。 余下的凌家后人则统统被送入奴市,当成畜牲一样地进行售卖。 最终的归处,无非就是那些腌臜之地,男女都一样。 当时的她,害怕极了。 害怕的直接以头抢地,想要一死了之。 可惜没死成,只是毁了自己的脸。 绝望之际,被曾经的闺中好友,明月郡主【沈明月】派人赎买了回去,带回了长公主府。 原以为逃过一劫的她对沈明月感恩戴德,感激涕零。 恨不能结草衔环,用自己的一生来回报她的大恩大德。 不但把凌家所有的绝世医术倾囊相授,更是自愿充当她的药人,直至生命的终结。 临死前,甚至还想把自己领悟出来的一套针法,交给她。 不曾想,却让她听到了一个残酷的真相。 原来,她一直以为的救命恩人沈明月,才是凌家所有悲剧的源头。 是沈明月设计陷害的凌家,是沈明月害的凌家家破人亡。 而一切都只因她挡了她的路。 可是就算到死,她都想不出来,自己到底挡了沈明月的什么路。 沈明月是长公主和镇国公的掌上明珠,其地位甚至超过宫里的几位公主。 而她不过就是一个普通的官家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如果不是沈明月主动邀请她上门,她们两人都没有任何的交集。 满身的怨恨,使得油尽灯枯的她拼尽全力给沈明月下了无解的毒药。 然后笑着被爱女如命的镇国公下令千刀万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