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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八十三章:基因(六更求首订!)

  “这就是,普罗米修斯?”  在普罗米修斯基地第三层的深处,科学家们与临城站在一个二十多平方米的空间内部,失神的看着中间的圆柱体。  圆柱体不大,大概高一米左右,宽度也只有几十厘米,中满是液体,一颗充满纹路的大脑漂浮在那里,上面插满了数百根管子,而在这圆柱的下方,一位穿着白大褂无头骷髅正躺在一张椅子上。  他的双手平放,背靠着椅背,没有任何挣扎的痕迹,白大褂平整光滑,像是在生前特地熨平过,一丝不苟。  临城甚至能想象到这位科学家死前的最后一幕,吃完最后一顿晚餐,洗了个澡,理了理胡子,打理的一丝不苟的躺在了这张靠椅上,平静且坦然的迎接死亡。  或者说....迎接一个,看不见尽头的未来.....  临城听女娲描述过普罗米修斯,在最初的计划中,普罗米修斯是一个通过量子网络链接的庞大智慧集合体,这些科学家们至少可以在精神世界一起交流。  但主量子网络断开后,普罗米修斯就变成了一个牢笼,一个不知道刑期的牢笼。  统一战线给了这些科学家自杀的权力,但是显然,眼前的普罗米修斯系统仍在运转,就说明,他还在坚持着,等待着将自己的知识留给新人类的一天。  起源基地中也有普罗米修斯,不过,因为忙碌,以及前往普罗米修斯所在地实在实在麻烦,临城以及四周的科学家们还没有时间去看过。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到普罗米修斯的真容。  没有危险,也没有什么复杂的机器。  但却如此有冲击力。  “智慧之神有很多,光希腊神话中就有雅典娜跟墨提斯,但承载人类智慧的机关,却被冠以普罗米修斯之名。  之前我不明白,但现在我明白了。”  普朗克缓缓开口。  “普罗米修斯为了将火种带到人间,反抗了宙斯,也因此受到宙斯的惩戒。  宙斯用一条永远也挣不断的铁链把他缚在一个陡峭的悬崖上,让他永远不能入睡,疲惫的双膝也不能弯曲,在他起伏的胸脯上还钉着一颗金刚石的钉子。  此外,宙斯还派一只可恶的鹫鹰每天去啄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白天肝脏被吃完,但在夜晚肝脏会重新长出来。”  普朗克抬起头,看着那看上去充满着生命的大脑。  “他失去了自由,承受着看不见尽头的痛苦,但对于他来说,相比于将火种带到人间,为人类造福,他所承受的痛苦全都不值一提。”  “查尔斯·奥斯汀·比尔德曾经说过:天空黑暗到一定程度,星辰就会灼灼生辉。”  爱因斯坦同样注视着那大脑开口道。  “往往只有在最低谷,最昏暗的时候,人类才会彻底觉悟,而此刻希望就会以最闪耀的姿态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在那个时代,他们应该就是那些闪耀的希望。”  “可以用以太粒子的意识转移技术给他们提供身体吗?”普朗克问道。  “不好说,毕竟玩家是完整的,而他只有一个脑子,他是否还存在意识?我们接触到的普罗米修斯究竟是他的意识,还是他的“记忆”?  亦或者说,意识的定义究竟是什么?  这些都是我们要搞清楚的问题。  而且,机会可能只有一次,如果冒然转化,甚至就连这个大脑的存在都无法保证也说不定。  至少,要等我们都学了里面的知识,再征求他们的意见才行。”爱因斯坦说。  科学家们点了点头。  临城转过头,看向人群身后一位长相粗犷的年轻人。  “达尔文先生,这就是您今后的老师了。”  达尔文回过神来,点了点头。  “在我那个时代,科学家们费尽了心思想要证明神的存在,没想到,竟然在这个时代被真的证实了。”  他看向临城,“穿梭时空,分解与重组物质,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什么能被称之为神的话,应该....就是你手中的原始以太粒子了吧。”  达尔文看了看四周,感慨道,“真是个美妙的时代啊。”  在西方,最早的科学家其实都是神职人员,就连“科学家”这个单词都是他们起的,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用科学的手段,去研究神的存在。  很多科学家其实都是神学家,牛顿就是一个相当虔诚的基督徒。  所以在某一段时期,科学诞生之后,人们从未怀疑过神的存在,一直到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动摇了这种认知。  西欧科学起源神学几乎是必然,因为那时候只有贵族和神职人员识字,一群从识字开始就读经书的人肯定相信神。  “您在这个世界,会见到更加美妙的东西。”爱因斯坦笑道。  达尔文点了点头,“带我上去吧,我想跟他好好聊一聊。还有就是,我对于你所说的可以开启人类进化之路的融合技术很感兴趣。  不过,你知道的,我晕血,一些生物的解刨工作....”  “当然,这一点我们很清楚。”临城笑道,“达芬奇先生会与您一起研究融合技术。”  达尔文出生在一个医学世家,他的父亲很期盼他能子承父业也成为医生。  但是,他对医学并不感兴趣,每日里不是到处闲逛,就是到处打猎游玩,让他的父亲非常不满意。  再加上达尔文有晕血的毛病,达尔文的父亲不得不妥协,让他退学,进入剑桥神学院,希望他能成为一名能自力更生的牧师。  当时研究生物学的主要人群正是牧师。遗传学之父孟德尔,也是一位牧师。  当时,研究生物学的主要学说是自然神学,神学家们相信研究生物的特性,可以帮助人们更好的理解造物者的仁慈,凸显造物者的伟大。  所以,很多牧师都是生物学家,不过当时人们称他们为博文学家。  而达芬奇就截然相反了,他这辈子干过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解刨了,他解刨的各种动物的尸体,甚至比他画过的画都多。  当然,这也是达芬奇自己要求的。  在临城的身后,达芬奇对着达尔文露出了一个友善的笑容,随后伸出手。  “你好,我是达芬奇,很高兴与你共事,你的物种进化论,我已经拜读过了,很精彩。”  “列奥纳多....达芬奇....文艺复兴时期的万能之人。”达尔文略显失神的看着达芬奇,随后,他略显激动的伸出手握了握达芬奇的手,“我也看过你的笔记,我很多家人都是医生,您的解刨图,对于医学发展至关重要!”  “走吧,一起去见见这位伯利克博士。”达芬奇抬起头,看着容器中的脑子,“自从见过了他的改造技术下的人类,我就对他无比好奇了。”  达尔文也点了点头,“走走走!”  二人相伴一同走出了这间密室,回到了第二层的生物实验室,躺在了临城为他们准备的培养仓内。  量子信号链接了他们二人大脑中的芯片跟普罗米修斯系统,让他们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中.....  那是一间教室,很空旷,只有两张桌子,分别坐着达芬奇跟达尔文,而在他们的面前的讲台桌上,则站着一位穿着白大褂,头发花白的老者。  他正静静的打量着眼前的两人,两人也在打量着他们。  “终于来了吗。”伯利克轻喃着。  他沉默了半晌,随后才道。  “你们,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伯利克先生。”达芬奇道,“我们该知晓的都已经知晓了,不用废心思解释,我们进来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了解您的人体基因改造的技术。”  伯利克点了点头,“那我也就不浪费时间了,维持这个状态还是挺费精力的,在那之前,我们要确认你学到了哪里,你们,知晓达尔文的进化论吗?”  达尔文与达芬奇对视了一眼,随后点了点头。  伯利克颔首,拿起粉笔在背后的黑板上开始画起了一个双螺旋结构。  “它的名字叫做DNA,是掌控所有人类命运的东西。  它,以及它所包含的东西,支持着生命的基本构造和性能。储存着生命的种族、血型、孕育、生长、凋亡等过程的全部信息。  生物体的生、长、衰、病、老、死等一切生命现象都与基因有关。它也是决定生命健康的内在因素。  生物的进化过程和生命过程的不同,就是因为DNA和基因运作轨迹不同所致。  达尔文的进化论提出100多年后,基因研究的大门徐徐开启,进化论遭到基因的强力挑战。  在一个叫理查德·道金斯的家伙的锐利剖析下,进化的涵义突然变得令人不可思议的陌生。  道金斯提出一个惊世骇俗的观点:进化的单元可能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基因。  在他的基因中心论中,大千世界真正的统治者是构成我们身体的基因,生命的个体反而成了基因主宰者的生存机器。  “人类(包括所有生物)除了是暂时幸存于世的机器之外,什么也不是,像汽车那样,是为他人的利益而前进。”道金斯这样认为。  所有生物的个体和群体就像是天空中聚合的云彩,转瞬即逝,而基因是永恒的。  它把每一个生命当作生存的机器,驱使着生命为自己服务。  当一个生命消失,它又转到另一个身上,所有生命的繁衍和演化,都是基因谋求自身生存的结果。  基因为达到生存的目的会不择手段。动物照料它的后代,从生物个体的角度来看,这也许是一种利他行为。  但是正是因为基因控制着这种行为,它才能通过动物照料后代的这种利他行为完成自身的复制,使其自身得以生存。  所有在生物个体角度看来明显是利他行为的例子,均是基因自私的结果。  基因是如何面对生存竞争的呢?道金斯列举了大量的动物行为,生动地描述了基因如何通过博弈,不断建立更为完善的生存策略。  博弈的前提是所有的竞争者都只为自己的利益考虑。所谓自私,不过就是争取自身的生存。  为了自身的生存的策略是多种多样的,并不只是把对手吃掉一种。比如,“如果你比对手小,就逃走;如果你比对手大,就进攻”。  恃强凌弱,逢善者欺,逢恶者怕。这就是我们人类非常熟悉的一种生存策略,谁胆敢打破这一切,必定头破血流。”  看着面色逐渐严肃的两人,伯利克笑了笑。  “这是一个相当冷酷无情的进化故事,许多人在听到这个故事以后心中都产生过短暂的迷茫,如果人类只是承载基因的机器,那么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但我认为,正是生命的虚无才衬托出生活的可贵,经过几百亿年的沉睡之后,生命让我们睁开眼睛看到这样一个欣欣向荣的星体,闪烁着绚丽的色彩,充满着勃勃的生机,并在阳光下度过我们短暂的一生,难道不是一种令人陶醉的享受吗?”  “动物或许是基因的奴隶,但人类不是。”  达芬奇看着伯利克道,“恃强凌弱,逢善者欺,逢恶者怕,这些在人类当中确实存在,但也同样存在着打破这一切的人。  在所有动物中,也只有人类会站在无法击败的敌人面前,向它发起进攻。  人类之所以凌驾于所有动物之上,就是因为我们克制住了本能,克制住了兽性,让人性凌驾于兽性之上。”  “你很聪明。”  伯利克点头道。  “人类之所与动物不同,就是因为我们大脑中的“智慧”,它不受基因操纵,并且使得人类拥有了自我。  而如今,智慧也将使得我们实现操纵基因的可能。”  伯利克转过头,继续在黑板上书写了起来。  “今天科学家对进化的理解已经远远超出了当年在“贝格尔”号船上苦思冥想的青年达尔文所能想象的内容,但关于进化的思考仍没有停止。  基因有两个特点:一是能忠实地复制自己,以保持生物的基本特征;  二是在繁衍后代上,基因能够“突变”和变异,当受精卵或母体受到环境或遗传的影响,后代的基因组会发生有害缺陷或突变。  绝大多数产生疾病,在特定的环境下有的会发生遗传。也称遗传病。在正常的条件下,生命会在遗传的基础上发生变异,这些变异是正常的变异。”  “这就是生物进化的本质。”达尔文低声轻喃,他的眼神略显迷离,“基因吗,真是神奇又美妙的东西啊。”  伯利克笑了笑,继续道,“但基因的异变不是那么容易产生的,在异变到某种程度的时候,会陷入停滞。  就比如人类,已经十万年没有产生过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进化了,我们现在的大脑,跟十万年前的人类大脑其实没什么区别。  唯一的区别,就是我们有这十万年间,一代又一代的人类所积攒的知识,我们之所以比他们聪明,只不过是因为我们的见识比他们广,知识,即智慧。  我们的基因被上了“锁”,让我们的身体存在了一个“极限”。  正常情况下,这种锁没有任何打开的可能,但直到某一物种的出现。”  “阿波菲斯。”达芬奇说。  “没错。”伯利克点头道,“来自地外的外星生命,也是导致人类文明灭亡的元凶,它的内部也存在基因,而且,不同于地球。  它的基因相当活跃,正常生命需要花上百万年的进化,它或许只需要几个月,甚至是几天,它没有基因锁,或者说,它的基因锁在相当遥远的地界。  我的改造技术技术也是基于此,将阿波菲斯的基因与人类的基因融合进行特定的编辑,让人类也拥有了这种不断进化的能力。  不断的进行力量锻炼,力量会越来越强大,将会远超人类的极限。  甚至,在基因编辑的同时,还可以融合进其余生物的基因特点,比如融合猎豹的基因,让人类的速度更快,融合巨熊的基因,让人类的力量更强亦或者嗅觉更加灵敏。”  “可以变身成熊跟猎豹?”达芬奇想起了那狼人。  “正常情况下,如果单单融合阿波菲斯,人类的进化是全方位的,只不过会因为锻炼方向的不同而有些许差距。  而融合动物基因的目的就是为了在这种全方位进化的基础上,增加一些突出的方向。  朝着这个方向,借助着阿波菲斯基因不断进化的特点,你甚至可以比猎豹更快,比熊更加强壮。  正常情况下,可能会有形体上的变化,但总体还是人形。  不过,如果将动物基因编辑到形体基因上,可能会有大的形体变化,变成兽人,动物的利爪以及牙齿都是很独特的武器。  不过正常人都不会选择将自己变成怪物,更何况数据还不会有太大提升。  在旧纪元时期一些科学家还研究出了在兽人与人之间自由转化的兽人化改造药剂。  这种基因改造剂可以让人类保持人形,又能在需要的时候变身成兽人应对战斗,不过也有缺陷,那就是人类姿态要远比兽人形态弱小的多,这就很危险。  而且,变身需要的时间太长了,敌人可不会等待你变身完成。  就实用性而言,兽化都不是最佳选择。。”  达芬奇点了点头。  “怎么编辑基因?”  达尔文激动的说,他感觉,一个新世界的大门正在向着他缓缓打开,一个只有神才能掌控的力量,正在向他开放。  那是,生物方向的绝对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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