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四章 新的三小只
“哈利,打招呼,这位是麦格教授。”海格对着身后的哈利说道。 哈利这才走出来,对麦格教授打招呼道: “你好,麦格教授。” “你好,波特先生。”麦格教授点点头,随后又为路易斯和赫敏两人介绍道:“这位是海格,霍格沃兹的猎场看守,这位是哈利·波特,波特先生以后会是你们的同学。” “你好,海格。”路易斯对着大块头海格打招呼道,随后又看向了哈利,试探着问道: “你好,哈利,我可以这么叫你么?” “当然可以,不过我该怎么称呼你?”哈利回应道。 “哦!我的名字叫做路易斯·格兰杰,你叫我路易斯就好。” “那个,虽然说可能有些冒犯,但是我还是很好奇。”这时赫敏出声,略微有些好奇的看着身高将近4米的海格询问道:“请问,你的身材为什么这么的高大?” “海格有巨人血统,这个他和我说过。”哈利想到了之前海格说的话,顺口代替海格说道。海格并没有反驳,只不过是眨了眨眼睛。 “巨人血统!”赫敏惊讶道:“这个世界竟然还有巨人!” “赫敏!”路易斯制止了赫敏的大声,在她耳后清声说道:“谈论别人的出身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 被弟弟这么一说,赫敏也反应过来了,连忙道歉:“抱歉,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有点小惊讶。” “哦,没事,我已经习惯了。”海格显然不在意这件事,随后又对着麦格教授说:“麦格教授,这里拜托你了,我有点不适应古灵阁的小车,打算去喝杯提神饮料。” “当然没问题,你去吧。”麦格教授答应道。 而就在海格拜托麦格教授的时候,路易斯、赫敏,已经和哈利非常愉快的聊了起来。 见三人聊了一阵子,相互之间熟络了以后,似乎是已经交上了朋友,麦格教授打断他们,指了指摩金夫人的长袍店说道: “格兰杰先生,格兰杰小姐,还有波特先生,我想我无意打扰你们之间的谈话,不过我想,你们现在需要进去买一件合适的衣物?” 听见麦格教授的话,三小只明显有些脸红。 最后在麦格教授的带领下,三人进入了店中。 而就在三人刚进入店中时,路易斯却刚好看见一个银色发色,面色苍白,身材消瘦的年轻人走了出来。 路易斯进店以后在门快要关上的那一刻回头望去,只见那个年轻正正朝着一个银色发色的中年男人走去。 路易斯此刻想到了刚才他们在店门口耽搁的那段时间。 世界线,是已经变动了么? 不对,早在他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世界线就开始变动了,只不过是直到这一刻。 原定天命之子,这个世界的救世主哈利的经历,也被他给改变了。 错过了第一次和德拉科·马尔福的见面。 而路易斯也没有想着和马尔福一家交流什么的,毕竟他们家还有一个在伏地魔归来时便毫不犹豫投过去的卢修斯。 所以光是路易斯自己的出身,就足以让马尔福一家厌恶。 不过他发誓,后面但凡那位叫的德拉科的年轻人若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那么他一定要让对方尝一下,口嗨是个什么下场! 在摩金夫人的长袍店当中,三小只很快的就量好了自己的尺寸,在约定了衣物会用猫头鹰邮寄给他们以后,路易斯爽快的付了加隆,哈利的那一份是他自己付的,毕竟他们才刚认识,过分的热情反而会让他人对自己产生怀疑和疏远。 随后几人便被麦格教授带着,打算去买魔杖。 “嘿,路易斯,我们马上就会有自己的魔杖了!” “话说魔杖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是和你小说中写的一样么?”赫敏疑惑的想着。 “小说,路易斯还写小说的么?”哈利意外的问道。 说到这里,赫敏略显骄傲:“《神戒:护戒联盟》知道吗?” “有听说过,姨妈给达力买过,而且我趁他们不在的时候偷偷看过,里面的世界……” 话说到一半,哈利突然反应过了就什么,吃惊的看着赫敏,又看了看路易斯,心中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你是说?” “没错,那是我弟弟路易斯写的!” 说到这里,赫敏脸上那骄傲的神情显露无疑。弟弟的东西就是姐姐的,姐姐的东西也是弟弟的,所以她小骄傲一下有问题么?丝毫没有。 哈利看着路易斯,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好了,姐,没必要把这件事拿出来说。” 路易斯看见了哈利神色的变化,有点担心哈利会因为这个事情产生隔阂,立刻打断赫敏,并且安抚哈利: “放心,不用把我看做明星或者是什么触不可及的作家,我也是普通人,况且我们刚才不就已经是朋友了不是么?” “好!”哈利重重的点了点头。 路易斯的安抚立刻就让哈利放下了那稍微升起片刻不到的距离感。 也让他感觉到,原来有朋友,似乎还不错? 这也让哈利和路易斯之间的感情加深了一些。 恐怕唯一有意见的,可能就是被路易斯打断的赫敏了,在看见路易斯打断自己安抚哈利时,她心里不知道为何,产生了一点点难受的小情绪。 心思有些敏感的赫敏还想到了路易斯如今的成就,已经可以说是十分耀眼了。 而可己作为姐姐,却还是…… 罢了,自己还是要在努力一点,这样至少才不会在自己弟弟面前丢脸啊~ 接下来,赫敏仿佛开启了话匣子,不断的发出自己的疑惑和想法。 眼睛时不时的看向麦格教授,希望可以从她那里得到解答。 而哈利则是在一旁偶尔插上一句。 “魔杖是怎么使用的,它的原理是什么?” “话说回来,似乎在入学通知书上面写着可以带一只宠物,你觉得什么好? 猫头鹰?可以送东西,可是又有点显眼了,而且不能带在身边。 蟾蜍?算了,太丑。 那养只什么宠物好呢?” “我感觉还是猫头鹰好一些,更加的实用,而且它最关键的是可以给朋友送信,这才是最棒的!”这是哈利说的。 “不,它太显眼了。” 麦格教授也不在意后面这三小只的讨论,一直走在前方。 只不过总感觉自己似乎忘了点什么,又少了点什么东西。 路易斯则是不想争论,毕竟争论一个没必要争论的问题永远是不明智的行为。 而眼前的两个人似乎都想要说服对方。 对于他来说,宠物这东西,只要自己喜欢就好。若是可以的话,他倒是想弄只雷鸟,就是有点刑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