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游戏竞技 一人之龙虎山大师兄

正文卷 第262章 血虎降临

一人之龙虎山大师兄 自情者 7607 2024-05-15 17:25
  李无眠浑身金光灿灿,被龙头杖客为首的四五人牵制住,一时之间,也陷入苦战之中。  他用虎啸清理了闲杂人等,消耗不低,一身实力从十成落到九成,这还是因为他突破了第二重,不然以第一重的修为,虎啸一出,实力能剩下一半就已经非常不错了,以九成实力,面对龙头杖客这等中年一代顶尖高手,再加上四个中年一代的好手,以他目前的能力,确实有些力有未逮。  他感受到压力,如果突破了第三重净世书,按照十倍递增,这些人一如砍瓜切菜,没有一合之敌。  如果是单打独斗,他也有自信,在场没有人是他的对手,然而真是双拳难敌四手,龙头杖客加四个全性好手,相互配合之下,打得他捉襟见肘,尤其是那个丹罗君浮在胸口的血针,犹如毒蛇伺机的獠牙。  这让他不得不分心提防,基本上都在防守,胸口也传来一阵阵异痛,一时之间没有办法化去,影响到他的发挥。  面色沉凝如水,伺机要开辟出一条攻路,一味的防守不是他的风格,不过想法是美好的,现实比较残酷。  龙头杖客攻势绵密,即便是单打独斗,想要拿下也要废不小的功夫,不愧是蜀地四凶之首。  他那跟拐杖非铁非玉,就是一根木头做成的法器,净世书还管不到木头身上,兼之四名好受掠阵,十分艰难。  李无眠不好过,殊不知龙头杖客更是震惊,甚至可以说是惊恐,约半年前,眠龙还只是败半壁异人界小辈,就算光环再怎么耀眼,也改变不了他是个小辈的事实,而现在短短半年时间,能和他分庭抗礼,真是夸张至极!  甚至说如果没有好手相助,龙头杖客感觉自己还真拿不下他,如此更是夸张加上夸张,非人哉!  目光犀利,不论如何,眠龙今日非要留在这里不可,于是攻势愈发绵密,李无眠不慎中了数招。  丹罗君也如阴影中的毒蛇,每每龙头杖客得手,便发出一部分血针,李无眠虽然竭力躲了大半,仍有小半击中。  痛楚愈发强烈,血肉正在受到腐化,李无眠目光一冷,忽然后退数步,排出七八条金龙。  龙头杖客等人打碎金龙,合身扑上,只见李无眠双足顿地,目光危险:“就拿你们试试我的新招数。”  体表一层血气渐渐浮现,隐隐凝结出一头血红色的老虎,一股凶戾至极的炁息随风荡来,五人无不变色。  “破他招数!”龙头杖客厉喝一声,龙头杖朝着李无眠头上打去,四人也不甘落后,攻势纷至沓来。  李无眠身如山岳,纹丝不动,这一招杀伤力的范围虽然不如虎啸,但厉害程度犹有过之。  屠戮山匪他不需要如此大动干戈,但面对龙头杖客等人,若不让圣体爆发,那便只剩这一招了。  圣体的爆发代价太大,他感觉对付这些人,这一招是足够了。  不过这招也有个明显的缺点,蓄势时间是他所有招数里面最长的,释放之前,需要酝酿一番,让人十分头疼。  血气越发凝聚,他身后凝出血虎张牙舞爪,隐隐传来摄人心魄的虎啸,龙头杖客等人心中警铃大作,速度暴增。  龙头杖当头,李无眠面不改色,一层金光浮现,龙头杖客见此心中一喜。  虽然能看出李无眠这一招破坏力极强,但他也同样看出不是简简单单就能施展,既然如此,让其胎死腹中便可。  至于现在这金光咒,龙头杖客不屑一笑,虽说是第二层的如意金光,但面对他还是远远不够看的。  方才李无眠多次使用金光咒护身,为什么是多次,因为龙头杖客的攻势,破去金光咒绰绰有余。  “死吧!”龙头杖客心中一喜,龙头杖顺利敲碎金光,正要一鼓作气,让李无眠脑浆迸溅。  这时候,一层黄色薄甲覆盖了李无眠,龙头杖点在上面,传来反震的力量,龙头杖客的虎口都有些痛楚。  另外四位的好手也被黄色薄甲挡下,不知谁惊呼一声:“美十娘的如意龙珠·甲。”  龙头杖客咬牙切齿,不欲放过,身后传来愕然之声:“快跑!”他下意识回头,丹罗君撒丫子就跑,给一旁憋大招的鬼面都整呆了,龙头杖客倍感震惊,丹罗君最会明哲保身,眼力也无人出其右者,如果他要跑,那么……  脑袋转正,正对上两双虎瞳,一双黑黄,一双赤红,那赤红之虎吼叫一声,李无眠亦怒吼一声,两者合一,带着一身烈烈血气,虎臂一砸,龙头杖客下意识抵抗,当即七窍流血,跪倒在地,虎爪却没有流连,再一扫,旁边一个中年一代的好手,两眼圆睁,这虎爪实在太快,他没有任何反应的时间,回过神来,已经被拦腰截断。  李无眠四肢着地,化身血虎,红浪逼人,恐怖滔天,依稀还能看出个人形。  一瞪一扑,一扫一掏,三下五除二,干脆利落。  ……  当高英才重新回来的时候,一切都平息了,空气中流淌着浓烈的血腥味,如同在血海中游泳。  那残余的一点点阴气,按理来说应该是瘆人的,但此时此刻,却像是一道空气清新剂,带来一点可贵的慰藉。  残红挂在天边,高英才排开血海,看到了他,浑身都是鲜血,那不是别人的,却是他自己的。  这一招威力惊人,没有一个活口留下,但代价同样巨大,需要祭出自身一半的血液施展,杀人也杀己。  如果是别人来用,可能这辈子都用不了几次,不过还得是李无眠,老样子,修养几天就完事了。  “高老兄来了,扶我一把。”李无眠惫怠的睁开眼皮,抬了抬手。  “你这家伙。”高英才无言以对,目光略过周边乱七八糟的尸体,龙头杖客、鬼面、丹罗君……全都死了。  将他扶起,李无眠抖擞精神,开口抱怨道:“黏糊糊的一点都不舒服。”  高英才莞尔,这副模样,倒真的有点像掉进泥地里的孩子,回来后和长辈抱怨这抱怨那的。  然而,他一点不敢这样去认为,最多想一想罢了,凝望那血面下清明的双眼,高英才心头有一个深深的疑惑。  “你怎么还能这么清明,你怎么还能这么平静?”他没有太过犹豫,于是问出了口。  人是有灵性的,人是万物之灵长,同类的血代表着什么?哪怕杀的是恶匪,是该死的人,但同类的血,沾多了,总是会造成一些影响,积少成多,大坝崩塌,鲜明的例子摆在眼前,唐明夷。  唐明夷杀戮不过千,便已迷失在其中,李无眠呢?这短短三个月,他杀了多少人啊!  当同类死在自己眼前时,那死亡来临之刻,最后一口怨气,最后一个怨恨的眼神,便如一只只蚂蚁,一只或许渺小,但百只、千只、万只,便足以让世上最坚固的心千疮百孔,遑论李无眠历来是掏心杀人,更增怨气。  高英才是深有体会的,他这辈子是唐门杀手,杀了不少人吧,数以百计,但和李无眠一比,小巫见大巫了。  纵然如此,也常有梦境缠身,并不是什么噩梦,就是睡醒之后,脑袋里空空如也,衣服却湿透了。  这种感觉,才最是恐怖,噩梦缠身你好歹还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这种感觉哪里出问题你都不知道。  当然,纵观五千年,死在李无眠手上的生灵,其实也就那么回事,人类之中的上位者,一声令下,伏尸百万!  然而如果说亲手所杀之人,恐怕他是能够拍得上号的,毕竟天子天子,在天子眼里,人只是一个数字,他也不必脏了自己的手,大把的人愿意代劳,李无眠不一样,他是亲手将一条条生灵送进地狱。  高英才目光复杂的望着他,李无眠笑了笑,人死之时,确实会有一些玄妙的力量,冲击行凶者的心灵。  这让他想起恶人归于天地会增重阴气的说法,时至今日,他基本是认同了,因为方才鬼面死在他手下的时候,阴气尤其的重,不需要特别去感觉,这也有理由在其中,鬼面以生魂练功,控制生魂,害了不少人,阴气颇重,李无眠倒是有心净化一下,可惜他不是苦厄大师,也损耗太重,就随他去了。  至于他为什么还能保持平静,这其实很简单。  高英才却没有继续纠结,端详他两眼:“你越来越像一头老虎了,瞧瞧,獠牙都长出来了。”  李无眠微愕,抚摸自己的嘴唇,果然凸起十分明显,指肚抚过,能感觉到上下颌四颗尖牙凸出来一毫米的样子。  这算不算这一招的后遗症,李无眠皱了皱眉,旋即哂然:“老虎就老虎,都是表象,不能真练成个妖怪吧!”  “应该不会。”高英才犹疑道,他自然不知道李无眠练了什么功,不过把人练成妖的法门还不存在。  “胸口没事吧?”又看到他胸口几颗暗红色的血点,和周遭瑰丽的红血格格不入。  “不说倒是忘了这一茬。”李无眠眉头一皱,撕开胸口的衣服,这才发觉血肉消失了,肺脏清晰可见。  莹润的白骨上面也染了一些暗红的脏污,像是一丛丛铁锈。  高英才不无担心,他也中了招,废了不少功夫才化去,李无眠比他重十倍不止,为何一副不在意的模样?  “补补身子好了。”李无眠目光一转,大步走向一旁,捡起方鹏抱着的铁精,掰下一块大嚼起来。  高英才一阵心惊肉跳,这又像老虎,又吃金铁,小梅日后如果跟着他,不会出事吧?  李无眠抱着铁精走来:“对了,劳烦高老哥,收集一下这些妖人的脑袋,挂起来震慑西蜀余下的全性。”  高英才微笑道;“乐意效劳。”  李无眠奇怪的盯了他两眼,朝着夕阳沉下的方向走了:“走了,刚才你的问题也简单:走一段路,杀一些人。”  高英才无言,看着那抹血色渐行渐远,脚下一些睁眼的尸体瞪着他,如借他的双眼目送。  心中了然,此后老一辈不出,无人能制眠龙之锋芒!  ……  过了几天,西蜀广严城,严公老之死,确实引发了西蜀的一些骚乱,有几个大管事意图谋取最高权力。  严非想办完丧事后,急着对付这几个大管事,幸好他是严公老之子,支持他的人格外的多,有惊无险的度过了这段权力真空造成的乱象,一切又恢复到有条不紊的规则下运行,让他松了不少气。  不过比起公老在世时,他年纪轻轻,难以服众,西蜀的盛景一去不复返了,许多百姓背井离乡。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谁,严非想心中有着答案,他曾是咬牙切齿,为何父亲不准许他报仇。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如果不能报仇,这口气怎么能出,怎么能够以男儿的身份活在这世间!  有时候,他也黯然神伤,为什么会这样,明明两人相交为友,是天意弄人吗?还是那男儿一手造成如今局面呢?  吴天良进了房间,小声汇报道:“公子,蜀地三凶伏法,人头挂在唐门山脚下。”  “我知道了,我累了。”严非想挥挥手,吴天良退下,在这沉沉暗夜里,掩住面容,无声而哭。  为什么他又要做这些事,是为了弥补什么吗?严非想潸然泪下,这份仇恨,也许会成为他的心魔。  不仅仅是因为父亲临死前的命令,就算李无眠躺着让他杀,他是否会动手呢?  灯火摇曳,人心难解。  ……  黄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不久前刚下了一场雨,泥泞的小路走起来十分艰难,麻鞋沾了厚厚一层泥巴。  每一步走起来都如有千钧,他的速度也不由放缓,举目望去,苍翠之间缕缕青烟扶摇直上。  他的眼中出现闪躲之意,有些踟蹰不定,用普通的人眼光去看,黄杰完全就是个差劲到极点的人。  出身穷苦,父亲早亡,母亲含辛茹苦将他养大,黄杰长大食不果腹,竟然背井离乡,说是要去外面闯荡,实则是过不了穷苦的日子,抛弃了自己的生母。  过年啦,有灵根的书友在路途上都用这个app朗读听书换源追更!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