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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二章:黄金匕首:毒牙

网游之暗影盗贼 尘缘暗殇 5966 2024-05-15 12:07
  “哟呵,不错啊!”  翻了翻,余烬惊喜的发现哥布林王那家伙,果真厚道。  或许是由于首杀的缘故,且在最后关头开启了强运,幸运值高达12点,天时地利人和全部占齐。  哥布林王居然爆出了足足十二件装备,最高白银,最低白板,应有尽有,怕不是连底裤都被爆出来了,啧,真惨。  白板装备和绿色装备,余烬略微的瞄了一眼,加起来有八件,只要不是武器,全部分解,获得了八个装备碎片。  现如今装备稀缺,的确是很珍贵,但最珍贵的无疑是代表着效率的武器,有了武器才能更快的杀怪,提升等级,爆取金钱和装备,其他部位,肯定是要逊色一筹的。  黑铁装备两件,青铜装备一件,白银装备一件!  不用说。  全部强化。  两件黑铁是其他职业的,余烬用不上。  着重点。  在于变成了白银装备的青铜,以及变成了黄金装备的白银。  【毒牙】  种类:匕首  重量:3  品级:黄金  需求:盗贼  效果:物理攻击力38-52  【附带属性】力量+5  【附带技能】毒牙:被动效果,物理攻击时,有10%的几率让目标中毒!  舒服!  这个时期的黄金匕首,那简直就是神兵利器。  看看。  高达38-52的物理攻击,这尼玛要是在面对哥布林,都不用出暴击,一匕首一个,绝无偏差。  额外附带5点力量就不消说了,5-5的物理攻击力带回家。  最让余烬看重的是附带技能毒牙,十分契合盗贼的攻击中毒能力,即便只有10%的几率,但以盗贼的攻速,想要其触发,应该不是很难。  这虽然比不上腐蚀毒液,可腐蚀毒液是消耗品啊,用完了就没了,这却是永久存在的。  不是余烬小气,连毒液都舍不得,真以为腐蚀毒液那么轻易就到手,觉得也就那样儿吗?  哪怕这东西是格林兰随手炼制出来的东西,但终究是炼金宗师的产品,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余烬最能知晓其珍贵性,绝不会浪费。  【古铜戒指】  种类:戒指  重量:3  品级:白银  需求:LV5  效果:无  【附带属性】体质+3,力量+5  又是一个戒指。  纵然啥能力都没有,但附带8点属性,且都是盗贼需要的,算是很有用了。  戴上!戴上!  值得一提的是,戒指是《天运》中为数不多的能同时装备两个的部位。  简单来说。  每个玩家都能够戴上两个戒指。  左手一个,右手一个。  这就很NICE了!  查看属性。  ID:长夜余烬  等级:6  声望:700  职业:盗贼  副职:无  生命值:150/150  魔法值:120/120  物理攻击:89-103  魔法攻击:12-12  物理防御:31  魔法防御:12  基础属性:力量46,体质9,敏捷12,智慧12  特殊属性:幸运4,悟性0,魅力0,精神10  移动速度:2米每秒(行走),10米每秒(奔跑)  暴击率:10%  闪避率:9%  火系抗性:0%,水系抗性:0%,风系抗性:0%,土系抗性:0%,雷系抗性:0%,毒系抗性:0%,光系抗性:0%,暗系抗性:0%  技能:重刺【略】,神智【略】,强运【略】  装备:毒牙【武器】,精神头冠【头盔】,天蚕丝软甲【铠甲】,精致皮革护腿【护腿】,鹿皮靴【靴子】,狼牙坠【项链】,白银耳环【耳饰】,古铜戒指【戒指】,牛角戒指【戒指】  “啧啧,这属性,碉堡了有木有!”  6级的属性面板这么硬,余烬甚是欣慰,尤其是那物理攻击力,简直炸裂,居然都破百了,这他娘的要是来一匕,要是出个暴击+弱点,怕是直接砍到大动脉,上演血条消失术了。  “这些都是开胃小菜,接下来才是重头戏!”  纵然首杀+强运这组合很牛逼,但毕竟哥布林王只是青铜BOSS,局限性在那,在逆天也逆不到哪里去,这不,爆出比它本身品级更高的白银匕首,也就是被余烬强化后成为黄金匕首的毒牙,已经算是超常发挥了。  不过。  作为完成隐藏任务的专属唯一奖励,独一份的好东西,那上限可就很高了。  奖励的东西,余烬知道。  不是从刚才的系统提示音里知晓的,而是前世就已经知道了。  然而。  仅仅只是知道奖励,并不知道具体。  因为前世完成这个任务的大佬,除了披露了这个任务的内容和过程,也曝光了任务奖励,但属性这些可是秘密和底牌,怎么可能公之于众?  “我……”  正当余烬准备查看的时候,一抬头,居然已经跑到了格林兰的家门口,瞬间就无语了。  “算了,已经煮熟的鸭子飞不了,也不差这一会儿!”  将东西再度塞进背包,余烬没有耽搁,径直的推开门走了进去。  “小子,你很效率啊,居然这么快!”  听到推门的声音,格林兰抬头,原本有几分不耐和怒色的眼神,待看到是余烬,顿时变了变。  快你妈的蛋!  你才快,你全家都快!  余烬心中怒骂,但表面却是不动声色。  “不负所望,老人家您要的哥布林眼睛,给您取回来了!”  伸手入背包,余烬将准备好的哥布林眼睛,连带着哥布林王的,全部放在了桌上,然后退后一步。  “……”  余烬的举动让哥布林满意的点了点头。  有能力,讲信义,懂礼貌,会来事。  这样识大体,知进退的年轻人,很难得。  “一进门就闻到了哥布林王的气味,”拿起哥布林王的眼睛,格林兰微眯着眼睛,笑道:“小鬼,你很不简单啊,居然在哥布林的地盘,杀掉了哥布林王。”  “侥幸而已!”余烬笑笑,“有队友帮助,才堪堪杀了那个畜生!”  听闻此言,格林兰笑着点点头,并未言语。  对于他这种见多识广的老江湖,又是经常需求各种材料,和魔物打交道甚多,自然明白哥布林这个种族的尿性。  余烬将其称之为畜生,眼冒凶光,浑身隐有杀气,料来是在洞窟内看到了那地狱一般的场景,他不觉意外。  毕竟。  饶是已经心若磐石的他,遇到这类场景,也会忍不住动手,将那群肮脏丑陋的哥布林,满门尽灭,一个不留,更遑论一个初出茅庐的热血少年!  “你小子很对老夫的胃口!”格林兰将哥布林的眼睛全部收走,看着站姿挺立的余烬,略显浑浊的老眼闪过一道精芒,“给老夫再收集一千颗哥布林的眼睛,老夫送你一份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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