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浴血魔眷
程岁初被摘下了头套,眼前的地方不是料想中的刑场,而是富丽堂皇的宁州歌剧院。 这是一间隔音包厢,罗斯一个人坐在程岁初面前,依旧一身宽大的风衣,用墨镜遮住半张脸,像一个私家侦探,她正端着一杯红茶,雕塑一样一动不动。 “搞什么?”程岁初摸不着头脑,“走错地儿了?” “坐,有你的信。”罗斯点了下桌子上的信封。 信件来自非洲肯尼亚,而寄信人,正是程岁初日思夜想的那个男人,程远集团大Boss程致远。 程岁初很快拆开信封,把信纸凑的很近。 老爸说自己忙里偷闲,正在坦桑尼亚开皮卡赶狮子,信封里夹了一张照片,内容是他抱娃似的抱着一头刚出生的小角马,他还说自己许久不见亲儿甚是想念,下周回国,月底校庆舞会必定出席,一别多年,期待亲眼见到儿子的成长。 “我就知道......”程岁初激动的浑身颤抖,把信贴在胸前,用袖子抹眼泪,“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 “不要高兴的太早,你能否活到月底都是个未知数。”罗斯说,“不过,我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对我来说,这不算很好的消息。” 程岁初很快平复了心情,他清楚的很,自己已经变成恶魔了,拥有令人畏惧的恐怖力量,驱魔部将自己视作极度危险的目标,随时准备处决自己,不过自己一定不会束手就擒,一定会活到舞会那一天!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没有必要再担忧这件事。”罗斯说,“很遗憾,我收到了正式通知,我们驱魔部无权终结你的人生,你自由了,程公子。” “你说什么!?”程岁初怎么能不吃惊。 这个态度很恶劣、语气很欠揍的女人,非逼自己戴上一个狗都不用的小米手环,还派出一个白痴部下当行刑官贴身监视自己,把自己锁在小房间里备受煎熬,现在依旧用装腔作势的语气告诉自己,你被无罪释放了,他何止吃惊,简直恼火! “很想知道原因对么。”罗斯说,“想必你自己也有头绪。你能够轻易使用王魔骸骨的力量,甚至使用十字魔剑,你的灵魂几度堕落成魔,但每次都会恢复成一个人类白痴,你没有产生杀戮意志,不会犯下杀人罪。这说明什么?” 说明什么? 程岁初愣了一下,他从没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你的意思是,我拥有特殊的能力,就像刀锋战士那样?” “你比‘混血种’更为特殊,举世罕见,仅在驱魔史有过一例记载。”罗斯提高了声调,“你拥有勇气直视恶魔的瞳孔,你手中的利刃能杀死恶魔的灵魂,这说明你觉醒了超自然能力,我们驱魔部将这类能力称作神眷!” 交响乐团开始演奏乐章,歌剧开场了,这是一出著名的北欧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它的创造者是德国剧作家瓦格纳,其中元素被无数游戏、影视、小说所借鉴。 程岁初无心观剧,他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已经从恶魔变成驱魔人了,就在一夜之间! 况且自己的神眷还不是垃圾货,用恶魔的力量斩杀恶魔,这不是妥妥的主角模板吗!? “布伦希尔德,你一定听说过这个名字。”罗斯接着说。 程岁初点头,布伦希尔德,北欧神话中的女武神瓦尔基里之一,奥丁之女,平时的工作就是个引路人,负责把英雄的灵魂带去英灵殿瓦尔哈拉。 “江筱末的神眷之名正是布伦希尔德,她拥有使用‘英灵十字剑’的能力。而你......”罗斯看向程岁初,“是齐格弗里德。” 齐格弗里德,《尼伯龙根的指环》的悲剧主角,出生是悲剧,爱情是悲剧,死亡也是悲剧。 “你的意思是,我爸妈是同父异母的兄妹?江筱末是我的姑姑?他们都是奥丁的子嗣?而我会和江筱末有一段禁忌之恋?”程岁初表情很难看,“什么破玩意儿!?” 他很难不这么想,北欧神话本身就是一场狗血伦理剧,主神奥丁堪称种马之神,神话剧中的角色关系多少都会有违人伦。 “你的思维太发散了,我的意思是,你的神眷代号为‘齐格弗里德’。它的级别为S,甚至超越S级。”罗斯说,“杀死王魔的神明与任何神话传说都无关,我们驱魔对神眷的命名取自各国神话故事,只是为了方便、形象。” 程岁初有点懂了。 齐格弗里德这个名字在维京语中意为“胜利”,在歌剧中,他用“胜利之剑”杀死恶龙法夫纳,沐浴龙心之血,刀枪不入,连奥丁都不是他的对手。 以此为名的神眷,其能力与威力不言而喻。 罗斯沉声:“我们驱魔部采集了你的基因样本与灵魂波动,进行深度分析研究,考据一则驱魔秘史,最后由‘圣女’做出判决:你是百分之百的纯粹人类,你能够使用恶魔之力,你是十字魔剑的唯一执剑人!” 程岁初沉默了。 他庆幸自己没有变成恶魔,不用再提心吊胆,可以苟活下去,但是他高兴不起来,他知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个道理,异于常人的能力对他这种人来说不是好东西。 “抬起你的头来!”罗斯突然大声说。 程岁初抬起眼睛,看见她举起一把手枪,把枪口对准剧场上的一个侏儒角色,扣动了扳机。 噗! 空枪。 “如果我把这个叫米梅的角色一枪杀死,故事的走向会怎么样?”罗斯问。 在歌剧里,米梅是打造指环的矮人工匠,主角齐格弗里德的养父,重铸胜利之剑的关键角色。 在这个剑与魔法的世界中,如果米梅在故事前期任何一个时间节点,被一把0.45英寸口径的手枪射爆脑袋,剧情显然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到底会怎么改变? “怎么样?还能怎么样,你会被警察抓走啊大婶!杀人偿命不知道吗?”程岁初翻白眼道。 鬼知道会怎么样,关我屁事!程岁初最讨厌别人兜圈子卖关子!就不能有话说话吗!? 罗斯收枪说:“这正是恶魔的意图,恶魔曾无数次试图干扰人类历史的进程,每一次都被驱魔官阻止。恶魔无比强大、狡猾,但驱魔部更胜一筹,因为我们不计代价,每一次都伤亡惨重。恶魔都是人类堕落成的,他们懂得如何以最聪明的方法毁灭人类——借用人类本身的力量。假如,敦刻尔克在英法联军撤退时发生海啸,古巴导弹危机时有人按下核按钮,尼克松死于访华期间,你觉得历史会变成什么样?现在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 “你觉得我历史学得很好吗?” “无休止的战乱,无尽的火海废墟。高楼变成炮塔,舞会变成追悼会,在没有驱魔官的时间线,世界会变成炼狱,恶魔在这样的世界里饮血狂欢,杀人作乐,享受人类的恸哭悲鸣,你会在这样的世界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 罗斯的墨镜中好像燃起熊熊的地狱之火。 程岁初只觉得她口才很好,语言如此生动震撼,富有画面感,她应该当一个剧作家,而不是驱魔部的长官。 “驱魔部已经守护人类文明数千年,在这期间,我们成功将恶魔之火一次次扑灭,但现在,局势快要失控了。”罗斯说,“在现代,驱魔行动变得更加困难。因为人类掌握着过于危险的力量,核武、瘟疫、邪教,它们对人类本身的危害甚至凌驾于恶魔,其中不乏有人与恶魔为伍。世界危在旦夕,圣女大人预感到最终的决战即将来临,我们需要你的力量,需要你成为驱魔官,成为人类的英雄!” “大婶,您都多少高龄了,中二病还没好啊?”程岁初始终无动于衷,什么圣女大人,什么最终决战,什么人类的英雄,骗骗三岁小孩儿也就罢了,哪个成年人会被这种言论骗去卖命? 他把信封收好,拍拍屁股准备走人,“既然我不是恶魔,也没兴趣成为驱魔官,那我们就没必要再联系了,我打算办个泳池派对放松一下,敢问罗斯女士是否有兴趣一同参与呢?” 罗斯又变成了雕塑,一动不动。 程岁初故作遗憾地叹了口气,打开门,却被一个高大魁梧的黑影挡住去路。 他正是不讲话不露面的“蛇”,穿一身黑色的特种作战服,很像星球大战里的“黑武士”,前两天就是他充当狱卒,在小客间门口站岗,端着一架狙击步枪,让人看了就腿软。 罗斯在程岁初背后说道:“我知道你不愿意成为驱魔官,但我们需要你的力量。江筱末的实力很强,但是她太过单纯,缺乏经验,同时不够果决。这项SS级任务的难度远超预期,你是合格的即时战力,并且用十字魔剑击杀了魔术师,我们需要你的帮助,需要齐格弗里德杀死恶龙。” “我没有义务帮你们,你以为人人都像那个白痴一样好糊弄吗!?” “帮助我们的同时也是在帮你自己。如果没能及时斩杀剩下的三头恶魔,在你父亲回国之前,宁州市会变成人间炼狱。” “那就请贵部门加班加点,好好努力,我会给你们送锦旗的。” “情况远比你所知道的要危急。魔术师原本只是B级恶魔,拥有王魔骸骨之后,他的危害等级足以被评为A级,牙狼也是如此。蜘蛛丸的恐怖之处并不在于他的战法,而是制造魔物的能力。红羽枭的行动模式过于反常,我们并不知道它在酝酿什么阴谋。王魔骸骨的右手封存着一种令驱魔部畏惧的力量,它的下落至今不明。你拥有恶魔的力量,你比任何人都明白它的可怕之处,唯有你,能化解这场危机!” “唯有我,能在一个小时之内叫上一车的美女,用香槟装满泳池,开一场香艳的比基尼派对。” “程岁初,你一定会后悔的。”罗斯最后说道。 “后悔么?我从不后悔!”程岁初冷笑了一声,推开挡在面前的蛇,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