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财主开始自顾自的讲了起来。 你的大伯,也就是我哥,从小就聪明好学,而且志向远大。 后来,他就考秀才,考进士,进京城当了官。 这个是咱们回龙镇有史以来出的最有学问的人,也是当最大官的人。 这可是真真正正的光宗耀祖啊。所有的人都羡慕不已,家人更是荣耀无比。 相比哥哥的耀眼的光芒,他的弟弟,也就是我,和相比就像泥土里的一粒灰尘。 我蠢,我笨,我土,我也甘于这些。 于是只能在家守着祖业,然后就是买地放租,放租买地。 二十年前你大伯终于回来探亲了一次,距离他离开家乡也正好二十年。 当时正当不惑之年的他已是白发丛生略显老态。 我很不能理解,当年一路春风的大哥怎么会这样?按说他当着官,又不缺吃缺穿也不缺钱用,更不需要做体力活,怎么会这样呢? 在他走的前一个晚上,我们兄弟两坐在一起聊了半夜。 大哥哭了。 他告诉我他这二十年过得很辛苦,每一步都如履薄冰,每一刻都夹着尾巴小心翼翼地做人。甚至连睡觉都会不自觉地捂住自己的嘴巴,生怕睡梦中说出睡梦不该说的话。 因为只要一个不小心,一个站错队,就会人头落地,甚至连累到所有家人。 他已经忘了什么是笑,什么是哭。 他活成了一个木偶,每日里就是那么机械地扮演着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 我很心疼,于是对他说:哥,既然这么累,那就干脆不要做官了,回来吧。 你大伯没有回答,只是摇了摇头。 直到最后走的时候,才对我说了一句话:“一辈子不出门的人,是福人呐。” 我不懂那么多的道理,但我记住了大哥的这句话。 后来,我慢慢年长。经历了一些事,也看到了一些人。 昱儿,其实我想说的是:人这一生啊,如果衣食不愁,做一只一辈子蹲在井底的青蛙,又有什么不好呢? 说到这里,程财主停了下来。 程昱默不作声低着头一言不发。 程财主想了一会儿之后才又开口说道:“在别人眼里,可能都认为你现在做的事,只是一个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一时间的兴之所至。” “但我知道你并不是玩玩,而是非常认真的在做这件事。” “甚至可以说,这是你一直预谋已久苦心积虑等待的机会。” 程昱如遭雷击,打死他都想不到,这个世界唯一一个懂他的人,竟然是这个他心里一直瞧不起的土包子老爹! 程财主挤出一个笑容:“不可否认,于奇正很强。” “但这个世界上,最强的强不是强,而是中庸。” “任何事都有个度。超过了这个度,不会有好结果的。” “古往今来,论勇不过项羽吕布,论谋不过韩信诸葛,结局如何?” “再如霍去病李元霸之辈,强至极处,人不收,天收啊。” 程昱笑道:“爹,您也太高看我了吧?我还没那本事。” 程财主盯着程昱的眼睛:“不错。可于奇正呢?” 虽然天上艳阳高照,但不知道为什么,程昱机灵灵打了一个冷颤。 不错,于奇正现在虽然仅仅还只是崭露头角,但其所作所为,用一句逆天来形容,都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