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县衙告状
如霜此时落在李大善人眼中的形象,实在是太漂亮了,简直就是仙子一般。 这个每天蓬头垢面的小丫头,打扮起来以后,果真是秀色餐啊! “没想到如霜出落得这么漂亮了,呵呵。”周大善人走上前几步,去拉周如霜的手,却被躲开,他也不生气,只是呵呵的笑着。 他知道如霜在周家村无亲无故,就算欺负她又能怎么样? 赵承虽然不太好惹,但不代表不能惹。 可在李大善人眼中,他不过是一个泼皮无赖,事后只要多给些钱,想必也就没什么了。 所以李大善人有恃无恐地逼近周如霜:“小娘子穿这么漂亮,是等我呢吧?咱们俩还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老爷我最是顾惜美人,这不就来了吗?哈哈哈哈!” 周如霜眼中流露出哀求:“你不要过来!” 李大善人欲火焚身,都到了这个地步了怎么会主动放弃,他一伸手去抓周如霜的袖子。 “小娘子,乖乖听话,让老爷好好怜惜一下。” 周如霜匆忙后退躲避,却不小心踩到了裙角,惊呼一声跌倒在地。 李大善人猛地扑了上去,一把抱住了周如霜,伸出嘴巴向她脸上亲去。 周如霜拼命挣扎,奈何她人小力气又弱,怎么可能挣得过五大三粗的李大善人呢?情急之下,她双手拼命乱抓,刚好抓到了掉在地上的木盆。 周如霜用尽全身力气把木盆向李大善人砸去,对方猝不及防,刚好砸在头上,痛得“哎呦”一声,松开了手。 她趁着这个机会迅速挣脱,从地上爬起来,拼命向村外跑去。 一边奔跑着,周如霜的泪水就如同断线的珠子一样洒落出来,委屈,害怕,愤怒等情绪充斥了她的内心,根本不知道疲倦,只知道不停的跑,想着只要跑出去,遇到夫君,自己就安全了。 太阳已经落山,黑暗迅速吞噬了最后一丝夕阳的余晖,周围的景物变得模糊起来,周如霜深一脚浅一脚的奔跑着。 浅蓝色的裙子被刮破了,灌木的硬刺在周如霜的肌肤上留下一道道血痕。可是她根本顾不得这些,满脑子都是不停的跑。 一条泥泞的浅沟使她猝不及防跌倒,弄得满身的泥水,可周如霜根本不敢停留,爬起来继续奔跑。 她沿着村路一直奔跑到一条极为宽阔的大路边,这时她才慢慢冷静下来,去往清河县的路她是认得的,略微辨认了一下方向,就往清河县的方向跑去。 此时赵承也正在往回走,为了尽快制作味精,他带着十几个蛮人去城外的荒地里收割野生谷物,制作草木灰,一切都筹备得差不多了,他才离开清河县。 以赵承的脚程,从清河县到周家村十几里的路程,差不多要半个时辰,但是由于今天贪晚,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就走得慢了一些。 大约还有一半路程的时候,赵承借着月色勉强看到前方有一个黑影,一边走一边哭,看身形倒是有点像周如霜。 “如霜?”赵承试探的叫了一声,果然听到那个黑影哭着叫“夫君”,等走到近前,才看到周如霜弄得极为狼狈,头发披散着,一件沾满了泥水的衣服裹在身上。 赵承看到周如霜这副样子,心里一沉,临走的时候,他还特意叮嘱她哪里都不要去,就安安心心在家里等着便是,怎么会变成这样。 当即也顾不得污秽,把衣衫脱下来罩在周如霜身上,伸手拉住她的手问道:“如霜你不要害怕,发生了什么事情慢慢跟我说。” 周如霜便把她出门倒水,却遇到李大善人欲行不轨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夫君……妾身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呜呜呜……”周如霜哭得极为伤心,差一点就被那个家伙糟蹋了身子。 在周如霜的心里还憧憬着与赵承夫妻恩爱,共度一生,如果被这姓李的辱了清白,她真的不想活了。 赵承听了怒不可遏,这个姓李的一直在纠缠着周如霜,这次如果不是如霜跑得快,后果根本不敢去想。 “走!我为你讨回公道!” 赵承当即决定回头,直接带着如霜去清河县衙告状。 这个姓李的无非就是倚仗着家中富庶,周如霜又是个孤苦无依的人,才敢如此胆大妄为,赵承不相信他还能在清河县一手遮天。 剩下的几里路,赵承干脆就背着周如霜走,周如霜一直担惊受怕,又耗尽了体力,此时见到赵承,终于精神放松了下来,伏在他的肩头竟然沉沉睡去。 夜间是不开衙的,除非有人造反,或者敌军攻城,否则夜间县衙都是不办公的,有什么事情要等第二天早上再说。 赵承背着周如霜直接去了西风客栈,就在衙门的正对面,单独要了一个房间,安抚着周如霜入睡。 第二天一早,赵承直接带着周如霜去县衙门口等着开门,恰逢何主簿来县衙。 何主簿看了一眼赵承和衣衫不整污泥满身的周如霜,觉得有些好奇,就问道:“你有二人有什么事情?” 因为昨日何主簿才应承了冒五,所以一直关注着是否有大案发生,对衙门前徘徊的人就有些敏感。 赵承说道:“这位大人,我们是来告状的。我妻子昨晚险些被村中姓李的强奸,因此要讨一个公道。” 在赵承看来,虽然姓李的没有得逞,但是应该与得逞是同罪。 何主簿皱起了眉头,赵承描述中的“险些”、“强奸”字眼,让他十分不爽。 既然是“险些”,那就说明没什么事情,没事来衙门口告状,真当县衙是为你家开的吗? 大陈王朝对官员治政的考核,仍以“完赋役、无讼事”为核心。把治下民众富裕,一片安定详和视为官员治政能力强弱的表现。 除非有了杀人等命案这样的恶性事件,一般小事都由基层解决了。 所谓的“基层”,就是以十户为一甲,无论城里还是乡村,一概如此,一百一十户为一里。甲有甲长,里有里长。 只要不是杀人,象这种村民纠纷的小事,要先报甲长,甲长无法解决,再报里长,里长仍然解决不了,才能上县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