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四十四章 星星发光!(求月票)
好可怕,这人好可怕。 最可怕的是…… 这首歌用云语演唱之后,仿佛摇身一变,有了新的模样! 歌词写得太好了! 甚至,比普通话版还要来的炸裂! “比普通话版好像要好听一点。” 这句话几乎是所有云州人此刻的心声。 而且。 如果普通话版浮夸唱出的是练习生,那云语版的浮夸就更加击中了一些明星的心。 谁人无艰辛过? 谁没有卑微渺小的时刻? 娱乐圈出人头地谈何容易啊! 那年是吧,站着如喽啰......或许喽啰那配站着。 谁又能体会到他们站起来那背后的心酸呢? 没人能懂,音乐懂...... “幸运儿并不多 若然未当过就知我为何 用十倍苦心做突出一个 正常人够我富议论性么 ……” 来了,副歌又将震撼全场 早已哭湿了衣角,密密麻麻汗水也湿透了观众的衣裳: “你叫我做浮夸吧 加几声嘘声也不怕 我在场有闷场的话表演你看吗 够歇斯底里吗 以眼泪淋花吧 一心只想你惊讶 我旧时似未存在吗 加重注码 青筋也现形 话我知现在存在吗 ……” 同样的曲子! 不同和歌词! 全新的震撼! 人们仿佛在听一首全新的歌曲,嘶吼尖叫再次蔓延着现场的每一个角落! 苏老师不是唱的他自己。 也不是写的他自己。 写歌本来就有立意,有创作者的理解。 也有它侧重的角色定位。 不用太过刻意,一句词,那歌声就能直击听众那心中的柔软。 苏木还在唱,此刻的声音微微透着几分沙哑却沁人心脾的颗粒感: “凝视我别再只看天花 我非你杯茶 也可尽情地喝吧 别遗忘有人在为你声沙 ……” 此时谁又敢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谁又没有一两个故事? 歌有些时候是最好述说故事的工具。 决赛的嘉宾,前排这群所谓的大咖明星们,似乎都在这歌中听到了自己的故事。 内心故事或许各自不同,但他们眼眶却一个接一个的红了。 镜头扫过他们的脸! 情绪蔓延到了每一个观众! 普通话版《浮夸》,唱得是普通人的狰狞。 而云语版《浮夸》,苏木似乎是为他理解的娱乐圈沉浮的大家而作。 娱乐圈娱人愚己,真实的行业生态,好像就被残酷无情的歌词戳穿的淋漓尽致! “啊!!!” 歌曲结束的时候,歇斯底里的尖叫,近乎完美的演绎! 苏木那技巧并不高超的歌声却震动了所有人的耳膜! 也不知撼动了多少人的心! 短暂失神的安静后,是冲破云霄的尖叫!是那仿佛要冲破体育馆的疯狂吼叫! “苏木!” “苏老师!!” “苏老师啊啊啊!!!” 这声音似乎让人窒息! 一首《大笨钟》后,苏木再次以《浮夸》炸场,让所有自家别家的粉丝为之征服! 原汁原味原版《浮夸》! 在这我创的总决舞台上,横空出世! 这时,观众才算彻底明白: 原来苏木,是真的老师! 原来曲子,真能通人心! ...... 啪! 啪! 啪! 阳导在后台连拍了三次自己的大腿,就算是晚上交公粮的时候都没有这么兴奋。 看着现场这汹涌澎湃的气氛,感受着大腿的疼痛感,边倒吸着凉气边轻轻揉写腿,虽然此刻龇牙咧嘴。但他此刻依旧笑得像个三百斤的孩子。 还有谁! 来啊! 偶像类的选秀节目都来! 我要打十个! 你们不服? 那有本事去给我骗......哦,不对,请一个苏老师那种级别的学员参加啊! 阳导这一刻才真的乐得开怀,给几个月之前那几个出意外的学员表示感谢,而在现场鼎沸的人声中,尖叫伴随着阵阵议论: “好炸啊啊啊!庆幸自己抢到票,到了现场!” “这特么...我甚至觉得自己是在那个歌王的现场!” “绝了绝了!一曲两词!我傻了,这还是学员吗?” “我第一次看到学员压轴,还压住的,不得了不得了,乐坛这是要变天了吗?” “......” 现场气氛已经点燃! 同时燃起来的,同样有弹幕: “泪目,手残的我没有抢到演唱会门票,感觉自己错了亿!” “看到那些个明星和我们一样懵逼的表情,就不由的一乐。” “这两版都好炸!” “这两首歌给人的感觉太震撼了,苏老师莫不是横空出世的音乐鬼才吧,同样的旋律玩出不同的花样,这又是一曲爹苗子吗?” “曲不曲爹不知道,但今晚舞台是他的没话说,曲爹歌王的表演都没有压住他,苏老师好样的!” “这两首歌,这两首歌......写得我差点给他跪,真的,扑通的一下,就差点给他跪下!” “苏老师会是流星吗?会迅速发亮,迅速划过后,不留痕迹吗?” “不管流星,还是巨星,苏老师他都是星星,都已经发光了,反正是亮瞎我了。” “......” 而在这沸腾的气氛中,主持人上台了,开始宣布流程了,是已淘汰学员与还剩下的二十五名学员的对白,越临近排名宣布,早已热起来的馆类,气氛愈发的狂热。 终于...... “那么,接下来,就是最后的排名宣布!” “首先,宣布的是第十名的学员......” 还站在阶梯上的一群学员都开始不同程度的紧张。 一直处在高位圈的学员还好,一直在十一名周围的学员已经开始不停地冒汗了。 站在苏木旁边的憨华就是这样的人。 他大汗淋漓。 木哥都已经为了他拿歌了,如果他还是没有出道。 那不辜负了木哥的用心吗? 憨华背在身后的手疯狂的左右抠唆。 苏木见状,虽然他此刻慌得一匹,但还是轻轻的拍了拍憨华的后背。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