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你遇上我,换成其他人,早就被怎么着了。” “不愧是富贵子弟,细皮嫩肉的。” “大夫说你只是晕过去,身子无大碍,为何还不醒,我这个小地方容不下你这个龙王。” 齐恒君耳边一直传来细碎的声音,他想要回复对方,奈何眼皮子沉重,有心无力。 “小公子,也不知你能否听到,提前和你说明白了,我是个穷百姓,养活自己都是问题,所以诊疗费是拿你的玉佩典当的。” “镇上的大夫打着悬壶济世的名号,收诊费的时候一点不心软,光是把脉就要一两银子。我呢,和他据理力争,硬是把钱降到五文。” “若非我怕来不及回府,就连五文钱我都不会给。” 耳边的声音清脆,又充满了勃勃生机,听着舒服。齐恒君睁开双眼,面前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 吱嘎响,有人打开了房门,齐恒君不适应强光,急忙闭眼,耳边传来稚嫩的女声。 “你醒了?” 是那个熟悉的声音。 阿寻向后厨王大娘要了两个热腾腾的馒头当做晚膳,回来看见男人已经醒了,也不尴尬,直接塞过去一个馒头。 “我在外面煮了蘑菇汤,还有一会儿才能入味,你先用这个充饥。” 当齐恒君的双眼适应以后,终于瞧见来人的模样,是一个肤色黝黑的小姑娘,她衣衫褴褛,多处有补丁。 “小姑娘,这是哪里?” “那个大夫果然是庸医,眼睛都瞎了,还说人没事。房内到处是柴火,明显是柴房。” 阿寻小声嘟囔,忘记回话。 齐恒君记得自己和齐宇是在马车中,再然后,马儿嘶鸣,把他们全都甩出去,对了,齐宇呢?他左顾右盼,没瞧见熟悉的身影。 “小姑娘,你可有看到一名身形健硕的男人?” “没有。” “你是怎么把我带回来的,这里是何处------” 齐恒君心中有一堆疑惑,然而阿寻的注意力在他手中的馒头。天色渐暗,外出不便,她才吃了一个馒头,根本没有填饱肚子。 “你想吃吗?”他见对方看着馒头,伸手递过去。 阿寻连连摇头,在她的印象中,只有一个倒地的男人,对方长什么样,她也不知道。 “我是想提醒你,馒头凉了不好吃。”她转过头,不在盯着齐恒君。不看,不看,一点都不饿。 这两个馒头其实是阿寻的晚膳,是一个人的量,自从她把齐恒君带回来以后,每一顿都会分出一些给他。 捏着他的鼻子给他灌米汤,把馒头撕成一小块一小块,强迫他咀嚼。 王大娘知晓她经常外出,通融以后,把两餐挤在一起,若非如此,她也不敢多要一口吃的。 整个林家只有阿寻无所事事,再者她相貌如此,去哪都被嫌弃。 早年林老太爷可怜她,林少爷恢复健康后,也没有把她赶走,还留她住在院落。阿寻知晓自己寄人篱下,尽量不麻烦别人。 许是吃的少,营养跟不上,阿寻比之同龄的姑娘看着还要年幼。 女子十四及笄,阿寻今年正好十四岁,初来葵水那日把她吓一跳,以为自己命不久矣,躺着等黑白无常来锁魂。 后来才知晓这是自己成为大姑娘的证明,一切都是乌龙。 阿寻上下打量自己救回来的这个男子,他看着不过十六七岁,个头倒是高,幸好不重,否则她也无法带回来。 “你,你看我作甚?”齐恒君慢条斯理的吃馒头,抬头发现阿寻盯着自己。 “你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吧?”阿寻不待齐恒君回答,自顾自说道:“你的衣裳摸着手感极好,我差点想剪下一块藏私。” 齐恒君急忙检查自己是否缺了衣角,这才看见自己躺着的地方扑了一层稻草。 “放心,我想想而已。”阿寻突然站起来。 小姑娘一惊一乍的,齐恒君还以为是何大事。 “既然你已经清醒,身体也无碍,你昏迷三天,想必家人都很担心吧。” 阿寻来不及说完后半段话,被齐恒君按住肩膀,她看着那块馒头片落到地上,心头一紧,没事,吹吹灰还能吃。 “你说我昏迷三天?” 他喃喃自语,后面的声音太小,阿寻听不太清楚。“馒头---”她及时清醒,重新把话题带到重点,“是啊,你昏迷三天,一直都是我照顾你。” 道谢就不必了,你要是尽快离开是最好的,我已经连着几天没吃饱。 “期间我可有发烧、冒冷汗、呕吐、说梦话之类?”齐恒君眼神真挚的看着阿寻,想知道答案。 “这三天你睡得很好,就算我劈柴,磨牙都没有把你吵醒。” “真是不可思议。” 之后齐恒君了解到到一些事,在他昏迷期间,是面前的小姑娘照顾他,这里也不是破庙,而是尚水镇林家旧宅的柴房。 三年前,林老爷扩大家业,把隔壁宅子买下来,一群人都搬进了新宅,剩下一部分人看守此处,阿寻便是其中之一。 至于更具体的部分,阿寻不想说,只告诉齐恒君自己在林家长大,非婢女,非远方亲戚,只得一个柴房作为栖身之所。 原本齐恒君应该在尚水镇的医馆中修养,那的老大夫是个奸商,一旦踏入他的院子,便要收费。 虽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阿寻没那么多的闲钱,唯有典当齐恒君身上的玉佩应急。 既然大夫说了无碍,定当是无碍,早早离开方是解决之道。 阿寻看齐恒君眼生,猜他不是尚水镇的百姓,也不知送他上哪,唯有带着昏迷中的男子回到林家旧宅。 庆幸的是,不少人嫌弃阿寻的柴房破旧,从不靠近,否则阿寻收留陌生男子一事早就被传的沸沸扬扬。 这些年来阿寻并非不想离开林家,而是林老爷手里有她的卖身契。 彼时邻人见钱眼开,用五十两银子卖掉小阿寻,之后离开了尚水镇。只要卖身契在林老爷手中,一日不撕毁,阿寻到死都是林家的人。 齐恒君告诉阿寻,他来自商贾之家,从小体弱多病,双亲知晓尚水镇地杰人灵,故让他来此调养身子。 谁知临近尚水镇,他们遭遇磨难,带路的马儿突然发狂,把车上个人全都甩出去。 齐恒君是富贵子弟,钱袋在仆人齐宇身上,而他除了一身行头,没有任何贵重之物。阿寻想让齐恒君离开,可眼下这个情况------ 房内一阵沉默,谁也没开口说话。 地上的两碗蘑菇汤剩下一碗,阿寻见齐恒君不动手,也没强迫。 富家少爷养尊处优,刚醒来没有辱骂她,可见品性不错。想必这些糟糠他吃不习惯,也没必要习惯。 期间,齐恒君听到阿寻不断的叹息声,他很想报答这名姑娘的救命之恩,奈何身无分文,让人见笑了。 就在他想要开口的时候,阿寻起身走到墙角边,借着微弱的光找到破裂的砖块,片刻后,她拿着一个袋子重新回到齐恒君身边。 “公子,我用您的玉佩典当了二十两银子,都在这,一分不少,作为诊金的五文钱是我的,您就不用还了。” 她把钱袋放到齐恒君面前,随后一转,背对着齐恒君。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话是没错,可天底下没有绝对的良善,阿寻本想独吞二十两银子,等齐恒君走了,自己可以吃顿好的。 结果,她还是没沉住气。 “这-------”齐恒君疑惑的看着地上的钱袋。 “之前是无可奈何,才让您暂住此地,而今您已经醒了,再说这些钱本就是您的,您找一个车夫,让他带您回家。” 虽说这些年林家上下排斥阿寻,账房先生却待她极好,经常教导阿寻识字,还会偷偷给她塞绿豆糕,像极了她的亲爷爷。 三年前林家换宅子,顺道把账房先生也换掉了,于是,阿寻又成了没人爱的孩子。 她说完,望着墙上的缝隙发呆,即将入夏,夜间凉爽,外面的锅里还有剩下的蘑菇汤,伴随着咕噜噜的水声,阿寻等着齐恒君接话。 “我的玉佩最少值百两银子,怎的只卖了二十两。”阿寻闻言,立即转身看向齐恒君。齐恒君目光如炬,回看面色黝黑的小姑娘,“你被骗了。” “什么?”阿寻怒不可遏,腾的站起身。 “你在哪家当铺换的东西,死当,还是活当?可有凭据?” 齐恒君的一堆问题把阿寻难倒,她根本不记得其他,当时拿到二十两银子便匆匆离开了。 过不久,天色越来越暗,柴房没有油灯,外面的灶火也熄灭了,屋内伸手不见五指。 在齐恒君昏迷的三天里,阿寻把自己的床铺让给他,随意铺些杂草便睡下,彼时根本没想男女有别,如今倒是在意。 转念一想,公子相貌清隽,虽不出众,容貌也该是中上,而她,干瘪瘦弱,肤色黝黑,任谁都不会欢喜。 既不欢喜,清白算是保住了。 “公子,天色不早,赶紧睡吧,剩下的事情明日再说。” 齐恒君睡了三天,精神气十足,想要和小姑娘好好聊聊,却被催着入睡。 阿寻看着年幼,不知几岁,为何要独自居住在柴房,和林家什么关系,林家在尚水镇有着什么样的地位------- 黑暗中传来少女清脆的声音。 “是我愚笨,上了典当铺老板的当,明日我去讨说法。” 不知为何,齐恒君觉得这个小姑娘很是有趣,他静默不语,想知道她还想说些什么。 “公子,您看我对您这么好,您临走的时候可否给我一些馈赠,我不要多,给点碎银子便好。” 就在阿寻以为自己等不到回复的时候,一道低沉的声音响起。 “好,我答应你。” 有了保证,阿寻美滋滋的睡着了,徒留齐恒君在黑暗中沉思。他体质特殊,时常心绞痛,不少大夫都说他活不过二十岁,如今还剩下四年。 外伤好治,心病难医,齐恒君郁郁寡欢,性情难免暴戾,他一觉醒来,浑身舒坦,好似堵在心口的郁气骤然不见。 难不成是这个小姑娘给他服用了灵丹妙药? 正当齐恒君如此猜想,手中被迫结过一个馒头,或许是他想多了。他长声叹息,准备闭眼入睡,耳畔传来叽叽的声音。 他自出生起锦衣玉食,身边之物皆是上品,何时如此落魄,竟然沦落到住柴房,睡草床。 叽叽~叽叽~ 等寻到齐宇,立即启程回家。他要告诉爹娘,身子莫名其妙好了。 叽叽~叽叽~ 他------- 齐恒君翻来覆去,本想忽略这个声音,可他实在是受不了了,一下子坐起。当他的眼睛适应黑暗,发现身边的丫头睡的死沉。 “醒醒,醒醒~” 齐恒君看阿寻的外表,以为她十岁左右,便不在意所谓的男女有别,他晃动阿寻的肩膀,想要提醒。 阿寻闭着眼睛,懒洋洋的问道:“若你想如厕,出门右转。” “不是这个。”齐恒君的脸上染上红晕,幸好阿寻看不见,挽回了一丝颜面。 “没事我继续睡了,明早我得上当铺找那个店家算账。”阿寻奶声奶气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