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124章 龙哥,我好了
“龙、龙、龙哥??” 七仔一听对方竟然是大威天龙,顿时连话都不会说了。 不过他很确定对方没有骗人,因为他从小就有一种能力,只要听过一句歌词,就能在任何情况下认出歌手本人的声音。 而且,无论在多么嘈杂的环境中,他都能分辨出这些声音的组成,以及这些声音的来源。 在自学了唱歌之后,他甚至能做到在听到歌声或旋律的一瞬间,就知道这个音有多高,并能用嗓子完美地唱出这个调。 所以,手机那头的人刚一开口,他就知道对方肯定是大威天龙。 这个声音他太熟悉了。 只是,七仔实在是想不到,大威天龙居然会给他打电话。 这就像一个小小的粉丝忽然接到了偶像打来的电话,那种激动,实在难以言表。 至于大威天龙为什么会知道自己的号码,还这么晚打过来,七仔根本就没有多想。 大威天龙道:“你想不想拿冠军?” 七仔一愣,连忙道:“不不不,不想,不想。” 对面显然没想到他会这么说,顿了顿才问道:“为什么不想?” 七仔非常认真地道:“冠军肯定是您,和您比,我就是个废物,我不敢想。” 他的语气异常诚恳,完全不是在客气或者拍马屁,而是从内心深处就这么认为。 这次对面停顿的时间更长了,显然没想到一个进入四强的选手居然会这么废柴。 过了一会儿,大威天龙又问道:“如果我给你一首歌,你有信心拿冠军吗?” “啊??” 七仔人都傻了,结结巴巴地道: “您、您要给我写歌?” 一种巨大的幸福从心里升腾而起,直冲脑门,让他整个人都快缺氧了。 我没听错吗? 我的偶像要给我写歌?! “30万,后续收入八二开,我八你二,还有,在决赛上你必须唱这首歌。” 七仔还没幸福过一秒,对面便无情地说道。 他迟疑一下,问道:“您、您不是因为欣赏我才给写歌的?” 对面开始不耐烦了:“第一,这首歌不是为你写的,第二,就是因为欣赏你,所以才只要你30万。” 七仔顿时又开心了,原来龙哥不是为了钱,是真的欣赏我才为我写歌的。 瘦弱的眼镜男生自动忽略了其他话,只记住了龙哥说的那三个字:“欣赏你。” 他立马说道:“龙哥,我卡里还有13625块,我老家有栋老房子,卖了就能凑够钱了,后续收入我不要,您能给我写歌我就心满意足了!” 这次对面又停顿了很久,最终,带着无奈的语气道: “算了,明天先来这个地方试唱吧。”接着说了一个地址。 “好的好的好的!龙哥,明、明天见。” 对面挂了电话,七仔激动地捧着手机,满脸通红。 龙哥欣赏我,龙哥为我写了一首歌! 我真是太幸福了! 哈哈哈! “你他妈发什么疯呢,想死吗?!” 隔壁的粗壮男人怒骂。 “对不起对不起,我太高兴了,我的偶像说他欣赏我,我实在太高兴了! 七仔扶了扶眼镜,瘦弱的身躯激动地颤抖着。 “有病!你特么遇上骗子了吧!” 隔壁又骂了一声,大概也不像再理他了。 七仔躺在床上,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心花怒发。 明天一定要好好唱,不能让龙哥失望! 第二天,七仔在隔壁一阵吱吱呀呀的声音中醒来。 大概是昨晚那个粗壮租友的施法没有完成,便在今早继续施法。 隔壁这位租友不知做什么工作的,白天经常喊一大堆非主流朋友来家玩乐器,晚上就和女朋友施法。 七仔很羡慕这样的生活,虽然粗壮租友和他的那些朋友乐器玩的挺烂,唱歌也像哀嚎。 七仔白天在超市里做收银员,晚上回到家有时会遇到粗壮租友和他的“乐队”朋友,也不敢说什么,低着头就钻进自己屋里。 他有轻微的社交恐惧症。 在陌生人面前连话都不敢说,当初去报名参加“纯粹的声音”也是犹豫了好久才鼓起了勇气。 因为性格的原因,他身上几乎没有什么闪光点,也没有任何存在感。 就算进入了四强,居然也没有一家娱乐公司来找过他。 七仔觉得这样挺好,至少不用去面对那些可怕的陌生人了。 不过,今天虽然也要去见一个陌生人,但七仔心里却是兴奋多于恐惧。 因为,这个人是大威天龙,是他的偶像! 七仔爬起来,用远超平常的速度洗漱,在屋里翻了半天,终于找出一件自己最好看的衬衣穿上。 甚至还去卫生间偷偷拿了隔壁粗壮男的女友的香水,在自己身上喷了几下,这才满意地出了门。 当他按昨晚龙哥发的地址来到一间录影棚时,才早上七点。 等了一个多小时,一道熟悉的身影终于出现了。 七仔激动地迎了上去,张开嘴:“龙、龙、龙……” 林慕看了看他,微微点头,打开录影棚的大门,对他道:“进来吧。” “是是是!” 七仔赶紧跟着他进去,心里激动的不行。 龙哥刚才对我点头了,这是龙哥第一次拿正眼看我,还面对面地对我说话。 哇!啊! 啪! 一张纸甩在了他的脸上。 林慕皱眉道:“跟你说话呢,走什么神?” “哦哦,对、对不起。” 七仔赶紧道歉,接住那张纸一看,是一首谱子,他又激动了: “龙、龙哥,这、这是您给我写、写的歌吗?” 林慕瞥了他一眼:“我没发现你居然是个结巴呢?” 他有点后悔找这家伙了。 之前他让对四强的其余两个人都做了调查。 发现“面对疾风”其实是个富二代,来参加节目属于玩票。 而七七七则是个标准的素人,甚至比素人还要低一档。 因为这个叫七仔的小家伙实在太平庸了,家境普通,高中文凭,社交废物,目前在一家超市当收银员。 没什么野心,唯一的特长是唱歌。 这样的人自然比那种富二代容易掌控。 而且,林慕还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 七仔在音乐上似乎有一种惊人的天赋,但因为他的性格,却一直没有展露出来。 不过这只是林慕的猜测。 叫他来试唱,一是想操控冠军人选,二是想证实自己的猜测。 这个瘦弱平庸的眼镜男生,是不是真的有那种万中无一的天赋。 原本的计划是,七七七决赛唱自己给他的这首歌,就有九成把握让他夺冠。 然后再顺势把这家伙纳入“张龙虎工作室”的麾下。 不过现在看他连话说不清楚的样子,估计是自己猜测有误了。 算了,来都来了,试试吧。 最多给他两个小时,不行就滚蛋。 “龙、龙哥,我好了。” 这时,瘦弱的眼镜男生忽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