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刘潇进入六扇门已经一月有余,李福身为少门主大人,一般的事不需要他去做,危险的事情,更不需要他去做。 刘潇身为贴身侍卫,天天陪着李福无事可干,天天除了练功,就是聊天聊地。 “唉!” “哎?” “二弟,为何又如此叹气?” “大哥,午饭吃什么啊?” “二弟啊,不是大哥说你,为啥此等难题每次你都抛给我?” “这不是大哥吃遍了金阳城,我这从小粗茶淡饭也不知道哪里的饭菜好吃啊。” “额,那不然聚湘楼?” “啊?昨天刚吃过啊!” “额,是吗?那咱去蜀味楼吃?” “行吧!那现在走?” “走!” 两个少年,两匹快马,奔向了蜀味楼。 刘潇长这么大,除了红月楼也没吃过啥好饭店,这一个月,李福天天带着他胡吃海喝,倒是把刘潇的嘴养刁了。 要说这蜀味楼,刘潇最喜欢的还是他们家的一道辣子鸡,散养的土鸡现杀,配上蜀地三种最好的辣椒炒制,再油炸后,加上各种香料,简直是美味无穷。 好在这蜀地气候湿润,不然非要天天吃的,这肠胃可受不了。 两人很快便来到了蜀味楼,门口小二远远看到两人两马便知,两位小爷又来了。 这店小二看两位小爷又来吃饭,笑嘻嘻便迎了上去,主动牵着马,对着酒楼里面大声呦呵道:“两位小爷,二楼包房请!” 两人驾轻就熟,下了马,径直走入酒楼,便上了二楼包间。 这蜀味楼,一共三个小二哥,为了让客人好认,这掌柜直接给三个小二取名,马大,马二,马三。这外面招呼的是马三,楼上招呼的是马大,楼下招呼的是马二。 俩人刚入座,马大便招呼着问道:“两位客官,还是老样子?” 李福一脸无奈,“老样子呗,难不成你们还有啥新菜不成?” 马大掐媚一笑,“哎哟,我说爷,今儿你还别说,还真有新菜。” 刘潇一听马大这话,瞬间来了兴趣,“马大,到底是啥新菜,这天天吃辣子鸡也不是个事啊!” 马大神秘兮兮道:“麻辣迅毛兔。” “咦,竟然是迅毛兔,我以前跟着父亲吃过一次,听闻这兔子在深山之中,数量稀少,极其难抓。”李福从怀里掏出一小锭银子丢给马大,“赶紧去给我整上,别被别人抢了先。” 马大知道这位小爷出手阔绰,笑嘻嘻拿了打赏,便去厨房安排了。 “大哥,这迅毛兔很好吃吗?”刘潇甚是好奇,一个兔子还可遇而不可求了。 “那是当然,这迅毛兔,不比寻常兔子,跑起来速度极快,江湖上一流高手的轻功都追不上,整个兔身全是饱满的肌肉,肉质鲜美可口,山上的猎人抓这种兔子,全靠陷阱,所以产量稀少,每每抓到,都会高价卖给城里的大酒楼。” “如此厉害!看来咱兄弟今天运气不错。”刘潇一脸期待,终于能换个口味吃吃了。 “那必须的,这东西能遇上就能吃上,遇不上人家也不给你留着,毕竟留了谁那就得罪了其他人,所以酒楼都是当天到了,当天卖给酒楼的常客,久而久之大家也就默许了。”李福老气横秋地讲解道。 这麻烦兔肉制作繁杂,耗时良久,两人倒也不急,边聊边喝着小酒,等了估摸半个时辰,才远远地就闻到了一股子麻辣香味。 “客官,实在不好意思,这菜今天就剩下这最后一道了,隔壁贵客已经点了,对不住了。”这声音熟悉,正式马大的声音。 “哦?我好不容易来一趟金阳城,不如这样,今天隔壁的酒钱我全包了,这兔子我再付双倍的价格,你看如何?”虽不见此人,但这人语气有一种高高在上感,听起来不像是商量,更像是命令。 两人就坐在隔壁,那人的话可是听得清清楚楚,真真切切。 刘潇刚想出门看看是谁这么嚣张,谁知李福比他更抢一步出门。 刚出门便看见一名青衣少年,后背一把宝剑,身高约六尺,长相十分英俊,皮肤白皙,一副英俊少侠的模样。 李福瞟了这人一眼,淡淡道:“这位兄弟,这兔肉就这一份,实属稀有,我二弟十分喜好这一口,断断是让不了你了。” 说罢,对着马大说:“马大,还不把菜给我二弟送过去。” 马大应了一声,端着麻辣兔肉,走进屋子送到了刘潇的桌前。 那青衣少年,深深看了一眼李福,拱手说道:“既然这样,君子不夺人所爱,我看兄台像是本地之人,不知能否打听一些事情?” “哦?”李福懒得计较太多,“你问吧,这金阳城里的事,多少还是知道点的?” “不知道金阳城这边,那个门派的剑法最厉害?” “这金阳城里用剑的门派倒是有几家,但是都不如金阳城外的青莲剑派。”李福一脸奇怪,竟然有人连蜀州青莲剑派都不知道。 青衣少年一听,问道:“敢问这青莲剑派弟子平时如何辨识?” “青莲剑派信奉道教,头上都会戴黑底青边发簪。”李福回道。 青衣少年眉毛一挑,手指着楼下一处,问道:“他们可是?” 李福顺着手指的方向看去,两个身穿黑色道袍道士,正在楼下吃饭,头上发簪乃是木制黑底青边,正是青城派独有的发簪,便点头应是。 青衣少年咧嘴一笑,“多谢兄台!” “客气!”李福看此事已了,便要回到包厢之中。 谁知那青衣少年,一个轻身功夫,便从二楼跃了下去,不偏不倚,正好落在了两个青城派弟子的椅子旁。 “在下,昆仑派何赢,听闻青莲剑法一绝,不知可否讨教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