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初二,昨日雨水时节。 春日初晓,细雨愈轻。 韦夏至身着一件轻薄白衣,坐在茶几前,斜靠着凉亭的栏杆,手上把玩着一根铜针。 这种天气对于常人来说易感风寒,对于十六岁便是八阶武者的他来说,也是挺冷的。 但是必须如此,低阶便破境艰难,只能无时无刻的修行。 “什么鬼修魔修的,倒是好手段…这都没死?” 十几天前,那次夜卫行动平安归来之时,差点被一个鬼修魂魄阴掉。 也不知怎的,自己差点就要死去时,那鬼修就躲入了这根寻妖针内,封闭了所有意识。 铛铛! 韦夏至拿着铜针使劲敲了敲,没什么变化,自己也感受不到他的存在。 “倒是一件寻妖宝物。” 这铜针是那个地盛夜卫的本命器,虽然能力大减,但是救过他一命,也就顺手捡回来了。 “薇,薇?” “还没醒吗?”少年嘀咕一句后,站起身来。 凉亭后方有座二层小楼,正是韦夏至的住所。 啪啦! “什么事?” 二楼一间屋门忽然被打开,一个身穿蓝色长裙的女子走出,站在廊道上。 女子约莫二十岁,样貌不错,脸上薄施胭脂,腰佩长剑香囊,加上身上那袭长裙装扮,已是胜过卷中仙子。 韦夏至听见女子有些冷的嗓音,知道是打扰到她了。 少年挠头道:“薇,这枚铜针是件不错的宝物,将来你地盛…” 女子看了一眼铜针后,不容少年说完,便打断道:“不用。” 砰! 说完,转身关门回屋。 不过是一把破烂铜针。 韦夏至叹了一口气,把那枚铜针收好。 里面那缕鬼修残魄根本没有后顾之忧,但凡他敢露出一丝,日光便能将他烧尽。 更何况一口灼热的武者真气。 “薇,这件东西材质不差,对你以后地盛境有帮助。”少年最后还是劝说道。 这点残魄也不可能影响到有修为的叶薇。 “不需要,别打扰我了。” 韦夏至叹了一口气后,去马房牵马。 那女子与他早已相识,说是青梅竹马都不过分。 女子姓叶名薇,是韦夏至被人掳走的途中相识,也是个苦命的孩子。 那年他九岁。 与他一同归来,在韦家生活,自称是韦家婢女,做些小事务。 韦夏至爹娘以及他自己,都是把她当作家人看待的。 马背上少年摸了摸自己凹陷下去的眼睛后,掏出一根纱巾系起,遮住这张脸唯一的不足。 韦夏至出生时便有眼疾,不能睁开眼睛。 九岁那年,一伙贼人在芦苇镇掳走了一个小瞎子,带去不知多远外,放血挖眼。 也是那时,韦夏至的先天之血近乎全丢。 似乎是歹人想要留他一命,才没有把血抽干。 但是也落下了失血过多会发疯这个病根。 韦夏至回头,似要看向二楼。 那伙人把他带去了很远的地方,是一场小瞎子年幼时渴望的“旅途”,也正是途中遇上了同为被掳走的叶薇。 如果不是叶薇的照顾,他坚持不了活下去。 尽管回来后叶薇对他越来越冷淡,那也是他的原因。 能修行之人,与他这个凡间武者,终究是会分开的。 “薇,早饭不用留了,我晚些回来,要是爹娘回来了……我出去了。” 韦夏至听见叶薇没有搭理他的意思,也没在说下去。 少年轻拍马背,平静道:“去镇上。” 他要去镇上挣钱,练武不耗费什么钱财,可是修行呢? 那可是个烧钱的无底洞,灵石灵玉,不是普通人能碰到的。 韦府表面上看着富裕,其实也欠了一大笔外债,韦夏至是知道的,更何况是医治他才欠下的。 镇上挣不了什么钱,但是积少成多,总归是好过没有。 叶薇可以修行,他韦夏至这辈子可能就这样了。 韦夏至拿出那个罐子摸了摸,心中阴霾一扫而空,低声笑道:“有了道宗的庇护,那就不用担心害怕了。” 芦苇镇很大,有几万户人家,说是一个王朝内的小城池都不为过。 白衣少年驭马于街,春风吹拂着他的脸庞,拨弄两鬓青丝,脑后的纱巾也跟着飘摇。 少年脸上还有稚嫩,虽是瞎子,却有着比女子还精致的容颜,此时驭马出街,引得街上行人频频侧目。 “快看呐,那是韦先生家的公子?” “奥,还真是。” “快跟上,快跟上,许久不见,韦家公子愈发俊朗了……” 韦夏至爹娘是芦苇镇的教书先生,与泸州城一富商有段友谊,被求去泸州城给那富商子嗣当私塾先生,许久才回来一次。 不过是还债罢了。 韦夏至脸色平淡,两腿轻夹马背,示意他走快些。 半刻钟后,白衣少年下马,轻车熟路的去到那巷口前,摆好一旁桌椅。 “咳咳。”韦夏至捋了捋身上的衣衫,正坐在椅子上。 少年后面巷子两边的墙上分别写有六个大字,“知昨日,晓明天。” “老规矩,一文一问。”他微笑道。 原先少年骑马而来时,就在街上带来了不少人,此时刚架起算命摊子,便是被围得水泄不通了。 人群中多为女性,女性之中多是妙龄女子。 芦苇镇民风淳朴,多数女子衣着朴素,珠花云锦少有。 韦夏至一笑,姑娘们似乎看得痴迷过去,一动不动。 模样出众,一袭白衣胜雪,长发飘飘的少年宛如那谪仙人般,与世俗格格不入,显眼的很。 一个略施妆容的女子上前,放下一枚铜钱后,没有把手缩回来,而是羞涩道:“看,看手相。” “好的。” 他一个英俊潇洒少年郎,又是教书先生的儿子,会算点命怎么了? 瞎子看手相怎么了? 当然是有人信的,而且还不少。 韦夏至轻轻托起姑娘的小手后,微笑道:“姑娘明日少些出门较好,否则小病无忧,大病无救。” 女子原先红润的脸颊立马吓得雪白,道谢一声就快步离去,估计是回家躲着了。 她自己也就想占点他的便宜,怎还真有事? 不得不信! 毕竟韦夏至不仅样貌出名,神算这个称号,在芦苇镇也是极其响亮的。 又有一女子上前,问道:“韦公子,求姻缘。” 韦夏至摇摇竹简后,取出一签摸了摸又快速收起,随后有些责怪道:“昨日正是姑娘姻缘时,奈何姑娘没有好好珍惜,也或许是上天往后有更好的安排。” “下下签,还好收得快。”韦夏至心里暗道。 那女子脸上没有惋惜,反而是一脸开心的离开。 …… 半个时辰后,桌面上已经放了一小堆铜钱,求签的人虽有不舍,却还是驻足一会便选择离去。 韦夏至拢了拢桌上的铜钱后,打算回去。 拿钱办事,为“父老乡亲”们排忧解难,就是被摸手,但是… 吃点亏怎么了? “收摊回家咯——” “别急,韦老哥等等我。” 一个汉子小跑而来。 韦夏至微微皱眉,本想装作听不见,奈何那个汉子死皮赖脸的过来堵住去路。 汉子满脸胡渣,衣着随便,腰间佩刀,名叫余庆,似乎还是朝廷中人。 “韦老哥,别急别急,坐,先坐……” 韦夏至坐下后,汉子不知从何处弄来一壶酒,放在桌上。 浓郁的酒味扑鼻而来,一闻便知是百年佳酿。 “我不喝酒,余老哥也不用多说了。”韦夏至打断他嘴边的话语,就要站起身。 这名叫余庆的汉子自从他回来后,隔三差五就去他家,实在是有些烦人。 现在竟还来街上拦他? 汉子还欲开口,韦夏至已经站起来了,连忙摆手,“咱们交情归交情……” 余庆已经倒好酒了,不然以韦夏至的脾气,可能二话不说就走人了。 “当然当然,以咱们的交情…” 去你的交情,才认识几天,一个大老爷们隔三差五要请他出去帮忙找一只小白狗。 他韦夏至是瞎,人可不傻。 余庆突然面露难色,最后试探道:“韦老哥,这个…之前说的价钱。” 汉子伸出两根手指晃了晃。 韦夏至啧了一声,心里盘算着,“看他这么着急,那小白狗定是心上所好…” “那加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