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7章 找到骨灰盒
这次意外,对厉氏集团,以及厉谨行的影响都很大,股市一直在下降。 集团总部瞬间进入了紧急状态,开始召集公关部,法律部去解决。 可惜他们迟了一步,无论怎么发声明,没有厉谨行站出来,都没用。 这些也是刘子博一开始就设计好的,他故意把姜云的死提前给卖出去,因此才会在下午的时候忽然爆发登上头条第一,前十条都被姜云和厉谨行给占据。 刘子博就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姜云的死跟厉谨行脱不了关系,是他没用,是他护不住人。 厉谨行不是喜欢做戏吗?那他今后就和姜云永远地绑在一起,提到厉谨行,那就不得不想起姜云的存在,至于顾晚秋,被人完全替代,成了过去式,以及不能被提起的存在。 热搜已经瘫痪,厉谨行在网络上已经被骂成筛子。 公关部已经花钱撤热搜,一个小时不到就将相关词条设计成违禁词,没人敢发出去。 已经发生过的事,不可能像按删除键一样全部清空,网上群众,看着热搜一条条的消失,还起了逆反心,你不让我说我偏要说,在网上指桑骂槐的骂厉谨行,说他这么厉害却连一个女人都护不住,甚至还觉得这是一件阴谋论,指不定姜云的死有厉谨行参和了一手,让警察赶紧去调查。 这正是刘子博想要看到的。 人死了都不安分,故意惹出这些事膈应人,恶心人。 何添看到热搜词条的时候就已经动身,和公关部一起控住网上舆论,他们这些人着急到不行,而作为当事人的厉谨行却没跟他们在一起。 他想要拿回来的那幅画已经被撕碎了,他全部捡起来都没法拼凑成。 而想要救下的人也死了。 那些真相,像在火上被烧好的刀子,顺着他皮肉的纹理,一刀刀凌迟。 知道了真相有什么意义?只会让他更疼。 姜云死了已经成了骨灰,如今在他手里,那顾晚秋的呢? 坐上车,他回到秋乐庄园,又经过路口那颗榕树,厉谨行忽然叫住前方的司机让他停下。 他把骨灰盒放到椅子上,然后打开车门踉踉跄跄地走出去,入冬的风特别冷,吹在身上,好似骨头都疼了起来。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到这棵榕树下,冥冥之中似乎是有一道声音把他呼唤过去,还有一些细小的片段。 厉谨行记忆虽好,但对于一些无关他的事,他是不会在意的,一个人的脑容量就那么大,每天发生那么多的事,遇到那么多的人,谁会记住见过的每一个人的脸。 可在这里,他记得在十月新的一天,他坐着车,曾见过一个男人蹲在那里,好像是在埋什么东西。 这种异样的举动,让他忍不住就给记下了。 何添正处理网上的事,还没来得及给厉谨行发关于沈晏的信息。 他现在已经不用发了,因为厉谨行已经找到了。 他走过去看着面前的小土堆,然后他蹲下身,直接用手刨。 车上的司机错愕地看着他的举动,不明白他这是做什么。 没用多久,厉谨行就触碰到了硬物,他加快四速度,原本已经结疤的手指在这个时候又裂开了。 之前,他有七天的时间在楼下刨坑都是梦游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而这次,是清醒。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直觉,这里埋着他想见又不敢见的东西。 他碰到了木头盒子,木头盒子包裹着一层防潮膜,透明的防潮膜,他能看到那里面的盒子跟他放在车子里的骨灰盒是 一样的。 他双手一僵,伤口处的血液顺着他的指尖坠落,他将木头盒子小心翼翼地抱出来,他的手太脏了,他用衣袖轻轻擦拭着盒子上的泥,温柔的动作,仿佛对着心爱的宝物。 入冬后,天就黑得很快了,这会儿的天已经暗下来了,街边上的路灯亮着,飞蛾用力撞着灯泡,发出哒哒声响,似是雨点落下来的声音。 厉谨行抬起头,看着用力撞着灯罩的飞蛾,那么的用力,应该也会疼吧?可即使再疼,也想获取那唯一的温暖,就好比,他当初对顾晚秋一样。 脸上冷冰冰的,一滴雨毫无征兆地坠入他的眼睛里,厉谨行一手抱着木头盒子,另一只手抬起来揉着眼睛,越揉越是湿润,他嘴角克制不住的裂开,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表情露了出来。 慢慢的他跪在地上,他不知道跪了多久,只觉得身上越来越冷,雨下得越来越大,头发和身上的衣服都湿了,泛起一阵阵凉意,这才刚入冬,他就感觉已经在深冬腊月天了,浑身上下好似被雪包裹着,竟然比,当初顾晚秋把他赶到雪地里赤着上半身时还要冷。 司机看着外面下雨了,赶紧撑着一把伞来到厉谨行身旁,给他挡雨。 厉谨行躬身,抱在怀里的木头盒子像是要陷进肉里,司机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厉谨行,更准确的来说,活到现在没有见过哭得这么痛苦的人。 厉谨行为什么难过,他也不清楚,他为什么下车,怀里抱着的是什么,作为旁人他是一句都不敢多问。 司机感觉到冷了,举着伞的手差点握不住,他没有淋到雨都这么冷,而浑身将近湿透的厉谨行岂不是冻到已经没知觉了? 而且他身上还没有外套,只是一件薄薄的衬衫。 “厉总,我们回车里吧,别感冒了......”他尝试着劝说。 但厉谨行好像没有听到,他不是没有感觉到冷,寒冷刺骨,他很难受,可一想到顾晚秋经历的那一桩桩事,他心里更难受。 身体上的难受多少能抵消点心痛,他甘愿受苦。 厉谨行将骨灰盒外面的防水膜撕掉,把盒子打开,映入眼帘的是在他意料之内的两样东西,一样是戒指,一样是腕表。 在沈晏蹲在这里准备埋的时候,那天厉谨行坐在车里,他似乎瞟到了一眼这块表,只是当时他的心思不在这里,根本没有去细想。 如今回想起来,他当时要是多在意一点就好了,那样他就能早早的把她带回家,她也不会被埋在这么阴寒潮湿的地里,用一张简单的防潮膜寒碜地包裹着。 顾晚秋怕黑的小毛病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改掉,甚至越来越怕黑,这里这么黑,在榕树下,连灯光都很难照进来,还这么冷。 那个人是怎么忍心把她埋在这里的? 厉谨行将里面的腕表和戒指,小心翼翼地拿出来,然后又温柔的抚摸着里面的骨灰,最后触碰到那支录音器,他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埋在小熊玩偶里的录音器,当时顾晚秋用来给孩子录歌讲故事。 后来,他也录了一段,他没有告诉顾晚秋过,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到。 听到了又如何,因为录音器里他说的也不是什么好话,他说他会忘记他,会努力喜欢别人,这对同样爱着他的顾晚秋来说就是一刀一刀地在割她的心脏,所以,还不如没有听到。 厉谨行是后悔录那段语音的,是怀揣着怎样的心情去录那段录音的。 那天天气晴朗,他守着两个孩子睡午觉,看着他们怀里紧紧抱着那两只毛绒熊。 再知道,两个孩子准备把其中一只小熊送给顾晚秋的时候,他忽然就想录一段,打算放过她, 也放过自己。 可惜,到最后......谁都没有放过。 厉谨行指尖战栗地触碰那发黑的骨灰,像是透过骨灰,穿越了时间,触碰到了顾晚秋的身体,看着她浑身的伤。 痛苦无声无息地遍布身体每个角落,毫无预兆,厉谨行忽然痛哭出声,在一个外人面前露出自己最脆弱狼狈的一面。 他像是陷入崩溃边缘的犯人,撕心裂肺的痛哭着,他能够听到自己的哭声夹杂在风里有多么的惨烈,但他的眼睛是干涸的,他已经流不出泪来了,在白天,他好像已经把身体里的水给流干了。 双眼干痛,仿佛要滚出来,他闭上眼睛,用力地抱着......抱紧...... 他低声呢喃着。 顾晚秋......顾晚秋......我想你了...... 我还记得你小时候梦想是拥有一栋很大的房子,就像公主拥有了城堡,现在你却住进了这么小的木头盒子里,里面挤不挤啊。 顾晚秋,你理理我......不要不理人,不说话...... 我没用,我根本忘不掉你,这辈子,哪怕到我死也忘不掉你,在你走的那段时间,我每天都会幻想你能自己走回来,或者我把你找回来。 我和姜云是在演戏,我只是为了维持我可笑的体面,我不敢暴露我对你的感情,因为我怕你嘲笑,再一次说我犯贱。 双眼模糊,他睁开双眼,先是看了一眼怀里,再盯着远方,透过雨雾,他好像看到了顾晚秋耳朵上别着一朵白色的山茶花,她穿着水蓝色的长裙,一步一跳地向她跑过来,宛如月光精灵,他伸出手,想要抓着他,手指一动,挥散了那层雾气,幻觉消失了。 唯有曾经顾晚秋明媚的笑容还停留在他的大脑里,没有那么容易就消散。 仿佛是冬日里一抹温暖耀眼的阳光,春日里第一缕带着花香的春风。 顾晚秋死了。 厉谨行胸腔里传来一股剧痛,光是想想这五个字,就足以粉碎他所有的理智,让他无法变得冷静,像是长出来的倒刺,明知道不能动手撕,可依旧忍不住伸手扯,然后直接连皮带肉的扯出一串串鲜血来,尝到痛了,可下一次还是会犯。 “回去吧......”司机又开口对厉谨行劝说道,“厉总,天太冷了,会生病的。” 这次厉谨行听劝了,看着司机伸到他面前的手,他抬手放上去,借助他的力道站起身。 好在司机力气大一直扶着他,不然厉谨行真有可能在站起身的时候又摔下去。 他的双腿已经跪麻了,寒气入了膝盖,站起来的时候,像利针扎着一样疼。 走了几步,当适应那股疼痛后,他松开了司机的手,双手护着怀里的木头盒子,一步一晃地往车的方向走,其实这里离回去已经不远了,走回家,顶多二十分钟。 厉谨行停留在车旁,身后司机离他不远一直为他撑伞。 “把伞给我吧,我自己走回去。”厉谨行抬起手,不等司机回应,他就拿过了伞,一手撑伞,一手抱着骨灰盒。 司机愣在原地,不知道是该上车还是该跟上厉谨行。 厉谨行明显是想要一个人走回去,他算是看明白了,厉谨行手里抱着的就是个骨灰盒,手里一个,这车里还有一个。 司机忽然感觉这大晚上有些渗得慌,他盯着厉谨行渐行渐远的背影,最后还是选择上车开车回去。 这里走回去也不远,厉谨行应该不会出事。 只是本来十几分钟的路程,厉谨行走回去居然花了双倍的时间,他走得慢是一方面, 还有一方面是抱着顾晚秋的骨灰绕了路,围着庄园转。 庄园里的花一年四季都开着,入冬,梅花就开了,刚进去就闻到了花香。 通过路灯的氛围,他看进去,身影隐藏在昏暗里,显得越发孤寂。 一直以来,他在所有人眼中都是非常理性善于布局的人,普通人是走一步看一步,而他则是走一步张望四步路,无论何时都会给自己留有后路,映衬了他的名字,小心谨慎,行事稳重。 就是这种谨言慎行的性格才让他走到了现在,拥有了所有人羡慕的资本。 可就是这么好的棋局,如今他却走向了死路。 顾晚秋对于他的存在是什么? 是曾经最耀眼的光在他头顶,最明艳的花生长在他的后花园中,最珍贵的珠宝藏纳在首饰盒里,价值连城的古董在保险柜中,手可摘星辰,一摘就是世界上最璀璨的星星,最独一无二的宝物被他占为己有,他本该日夜守着,小心护着,寸步不离地看着。 可他呢?在得到后,却没能给予好好的呵护和保养,最后还弃之如敝履,将这稀世珍宝给糟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