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完善
当哈利将魂器取出来的时候,即便是哈利此前已经说过,大家伙还是有些讶异的。 “我们找了那么久的魂器,你竟然这么容易就找到了。这真是……”爱米琳·万斯看着那个带着莱斯特兰奇家族徽记的挂坠,一脸的感慨。 “或许就这就是命运吧。”邓布利多倒是没显得有多么惊讶,“预言这个东西不能完全相信,可是有时候还是有点指导效果的。” “好吧,也就是阿不思你才能这么豁达吧。”爱米琳笑着摇摇头,“那么,下一步我们怎么做?又或者,你觉得伏地魔是否还有另一个魂器?” “可能性很小。”邓布利多摇头,“从哈利他们的表述来看,这一次伏地魔对于魂器的保管可是严密了好几个档次。 “甚至如果不是一系列的意外,即便是我们拿到了如梦之书也未必找得到。如此精密的部署,伏地魔能够做出一个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我是不觉得他还能在有限的时间里弄出更多。” “你总是对的,我希望这一次也一样。”多吉闻言点点头。 “那么,接下来呢?”德达洛·迪歌看着那件魂器,“现在就将它毁掉,还是等到下次和伏地魔碰面的时候?” “嗯,或许等等吧?我其实不是很肯定,伏地魔这一次会不会在上面再做什么特殊的印记。”邓布利多说着,手指轻轻一跳,那条项链就已经飘了起来。 邓布利多很小心地没有碰触它,端详着说道,“毕竟之前已经被毁掉了好几次,如果伏地魔这一次在上面布置了一个警戒的魔法,我一点都不奇怪。一旦发现被毁掉,他就再做一个,找魂器这样的麻烦我们都不想再来一次了,不是吗?” 邓布利多的话引得了凤凰社成员们的肯定。 这段时间他们满世界找魂器,可是属实废了不少的精力。 巫师藏东西实在是太过容易了一点。很多对于麻瓜而言无法前往的地方,对于巫师而言都很容易。 相比之下,找东西就难得多了。 只要加上一个混淆咒,让巫师们无法轻易地通过魔法去寻找,别说这个地球,就算是将一件魂器随便藏在一座城市里,想要找到也是几乎不可能的。 反正凤凰社的成员们是一点都不想要再找一次了。 “那接下来呢,我们去找伏地魔?”金斯莱·沙克尔问道。 他是和韦斯莱先生一起从魔法部赶过来的。 哈利下落不明,对于太多人而言都是有特别意义的。 “想要找一件东西很困难,想要找一个人也未必就容易了。”邓布利多摇摇头,随后轻轻一笑,“相比之下,我想或许让他来找我们,会更容易一些。” “可是怎么样才能让他主动来找我们呢?”卢平蹙眉道。 “不不不,莱姆斯,我想你搞错了。”邓布利多摇头,“现在的伏地魔,和一年前我们对付的伏地魔已经完全不是一个性质了。 “之前的伏地魔,还有谋划、循序渐进的想法。可是现在的他,我想已经没有类似的意识了。能够这么久不出来,九成九是在研究破解蛇怪弊端的方式。算算时间,应该也差不多了。” “教授,你怎么算的时间?”哈利好奇地问道。 “唔,这个啊。我之前去了一趟希腊,然后检查了一下他们发现的那个伏地魔的再生之地。”邓布利多笑眯眯地解释道, “从现场的痕迹,我大概明白了伏地魔做了什么。那么逆推一下这个魔法的原理以及其和蛇怪身体的契合程度,就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有了这样的基础,那么构思一下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就一样不会显得特别困难。在想到方法之后,才推测一下方法准备和奏效所需要的时间,就更加的轻松了。我想,以我对伏地魔能力的了解,应该相差不会特别大。” 邓布利多说得很容易,可是包括哈利在内的一众凤凰社的成员,都是听得一阵的龇牙咧嘴。 不是很困难? 不会显得困难? 更加轻松? 不是,邓布利多你究竟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啊? 为什么我们光是第一项,就听着就觉得是一件无比困难的事情啊? 虽然我们一直都是知道你是当代最伟大的巫师,甚至古往今来的巫师之中可能都是最最拔尖的一小撮。 可是你真的可以不用这么秀我们一脸的啊。 尤其是,你还那么风轻云淡,仿佛说得非常理所当然一样。 这让我们这些完全想不明白的人,会觉得很羞耻的啊? 即便是获得了拉文克劳和斯莱特林两个传承,甚至还有众多邪神魔法的哈利,也只是隐隐想到了伏地魔复活用的方法的大概思路。 至于通过这些个思路来推测出各种细节甚至凭借这个来推测可能的解决弊病的方法…… 扯淡吧,完全没有头绪。 如果这话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巫师说的,哪怕是那个同样让哈利觉得深不可测的格林德沃,哈利都觉得他在吹牛皮。 可如果是邓布利多的话…… 嗯,哈利觉得,不是吹牛皮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 毕竟在和格林德沃的交流之中,虽然他没怎么吹过牛,可是作为一个曾经搅动风云的人物,说假话不眨眼一定是最基础的素质之一。 可是邓布利多,似乎从来都不喜欢说假话的。 而且,就目前的情况,似乎也是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哈利摇摇头,把这个乱七八糟的心思全都压了下来。 一个简短但是内容非常重大的小会开完之后,所有人各自回房间休息去了。 太晚了! 就连一贯到了晚上就精力旺盛的年轻人,哈利他们这个时间也是有点困了。 唯一还显得挺有精神的就只有邓布利多和多吉先生。 嗯,年纪大了似乎就容易瞌睡少。两人都是一百多岁,那显然瞌睡就会特别的少。 可以理解,完全可以理解。 所有人都回了房间睡觉,只剩下多吉先生和邓布利多走到一楼的小客厅坐下。 “阿不思,你刚才的推测,准确性几何?”多吉先生问道,“伏地魔现在已经能够破解自身的问题了?如果是这样,我们或许应该增加一下戒备了?” “一般意义上的戒备对于他是没有用的,埃菲亚斯。”邓布利多笑着摇摇头, “至于准确性,坦白说我不是特别确定。如果是我之前认识的伏地魔,现在应该已经完成了。不过他到现在都还没有动静,我猜,或许多个魂器的制作,对于他的研发能力,还是受到了不少影响也说不定。” --------- 蒙古东部 一片湿地之中,几只野兔正在啃食着草根,长长的耳朵警惕地竖起,监听着周围一切的动静。 这里有太多的猎食者、狐狸、柴狗、草原狼、鹰隼都是这些野兔的天敌。 甚至有时候一些其他大型鸟类,也不会介意拿兔子打打牙祭。 野兔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之中冉繁衍,除了卓越的有点过头的生育力之外,不俗的听力和警惕的性格也是有不小的帮助的。 忽地,它们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抛开了鲜美的草叶,四下奔逃,一会儿就已经跑得干干净净。 而直到所有兔子离开了半分钟后,那一片泥土才轻微地凸起了一下。 之后,泥土一下子掀开,一道身影从泥土之中坐了起来。 这是一个皮肤白皙,但其下隐隐有红色光晕的消瘦男子,身上沾染了些许泥土,但那张诡异的脸孔已经清晰可见。 狭长、黄红亮色的诡异兽瞳、没有鼻梁鼻翼,只有两条细孔的鼻子。 赫然是哈利他们念叨的伏地魔。 伏地魔来到这里,自然不是为了专门钻到泥土之中睡觉,而是想要解决自身的问题。 蛇怪的躯体固然赋予了他恐怖的力量和魔法抗性,甚至还让他拥有了原本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重新积攒的强大魔力。 但是其缺点也太过明显了。 蛇怪怕攻击的鸣叫,这会让他全身无力。甚至长时间听到鸡鸣,会让他丧命。 但其实,蛇怪畏惧的不只是公鸡的鸣叫,甚至公鸡鸣叫都不是其最畏惧的东西。 蛇怪其实更畏惧的,是鹤。 公鸡的鸣叫还需要一些个时间才会让蛇怪丧命,可如果是某个特殊的鹤类的鸣叫,只需要两三次就可以让蛇怪送命。 即便伏地魔这里情况有些特殊,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入侵霍格沃茨的时候,如果恰好霍格沃茨有一只鹤的话,或许他当时就走不掉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并且是彻底解决,伏地魔做了一些研究、 他的研究方向还真就和邓布利多预想的差不多。 不过因为灵魂被连续撕裂,他的心智受到了巨大了的影响。研究能力大幅度下降。因此,这个时间也就比起邓布利多所预测的差了不少。 可是终究,他还是找到了方法。 其实也没有那么麻烦,只要将最强大的鹤的血液融入他的身体之中,就可以让他消除这种短板。 而最强大的鹤,就是生活在东方的火鹤。 火鹤也是神奇生物,并且是极其强大且稀有的神奇生物。 它们的外形和丹顶鹤神似,但是更大,也更神骏。 头顶不只是红色的肉冠,而是一团实实在在的火苗。这种鸟类可以吐火,而且是温度极高的火焰,如果按照西方的评判标准,这是一种介于四星五星之间的神奇生物。 火鹤的血可以让伏地魔改变自己身体的弊端,但这种动物也正好是对于此时的伏地魔最危险的克星。 加上这种动物有些稀少,伏地魔用了远多于自己预期的时间,才弄到了一只,并且抽取血夜进行了进行了身体的改造。 之后他就将自己埋在泥土之中,让自己的身躯适应这种变化。 而现在,一切全都完成了。 伏地魔看着自己的身体,原本苍白的过分的皮肤下增加了火红色的光晕。那是来自火鹤的力量! “现在的我,还有谁能抵挡?”伏地魔兽瞳之中,凶光闪烁,随后仰天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