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耽美百合 (名著同人)当大佬穿成炮灰女配[快穿]
   她本就不是一个会遵守世俗礼法的人,无论做出什么时候,都不会叫人意外。   喜欢了,便去撩拨,不喜欢的,便瞧也不瞧一眼,敢爱敢恨,是她刻在骨子里的性格。   想到这,众人无不艳羡武松,潘金莲生得花容月貌,风流婉转,只怕是宫里的娘娘也她比不上,能与她共度一宵,多少男人做梦都能笑醒。   众人看着武松,武松目光慢慢移过来,眸光之中有着几分探究,小二手脚麻利把茶放在桌上,又迅速逃离二人身边。   是非之地,还是躲着点好。   潘金莲拿起茶壶,给自己斟了一杯茶,轻啜一口,道:“我刚从清河县出来,听到一件稀奇事,你要不要听?”   稀奇事?还能有比你收拾张大善人与知县的事情更稀奇的吗?   众人腹诽着。   潘金莲道:“清河县呢,有两个兄弟,一个高大英俊,仪表堂堂,另一个身高不到五尺——”   武松目光骤冷,道:“你想说什么?”   潘金莲笑道:“嗳,别生气呀,又不是说你。”   书中的武松,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街道上中二少年,整日因为兄长被人欺负与人打架,后来失手把人打倒在地,被兄长逼着离开清河县去沧州避难。   这个时候的武松远没有后来的心思缜密,做事滴水不漏,这时候的他脾气暴躁,一双铁拳从未怕过人。   远走沧州后,在柴进那受了不少冷眼,才将他身上的中二之气慢慢磨练为成熟稳重。   这便是第二个阶段的武松,打虎武松武都头。   见人不卑不亢,上能应付知县,下能将士兵们收为己用,在阳谷县落了个极好的名声,他适应了这个时代的规则,有着自己的底线,在吃人的制度下混得风生水起。   若不是武大郎身死,以他稳妥缜密的性格,扶摇而上只是时间问题。   可武大郎还是死了。   武大郎饮下□□,他不再隐忍,不再给自己留后路。   天伤星就此归位。   然无论哪个阶段,武松都是一个非常纯粹,甚至非常干净的人,磊磊落落,清清白白。   杀嫂子,找人做见证,事实摆在面前,杀你是为了报仇,罪打蒋门神是为了报恩,报恩之后被蒋门神算计,不得不血溅鸳鸯楼,杀了人之后,仍不忘写上几个大字——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这样的一个人,也无怪乎被自己的嫂子看上。   潘金莲笑了笑,放下茶杯,手指绕着自己的头发,道:“那个武二,前几日因为兄长与人打架,一拳将人打倒,把他兄长吓得半死,又是哭又是拽,让他离开清河县避难。”   武松眼睛轻眯,潘金莲继续道:“只是被他打倒的那人啊,并没有死。你说可笑不可笑?连人死没死都不知道,便生拖硬拽让自己的弟弟逃命,这个兄长,委实糊涂。”   潘金莲话音刚落,武松将手中茶杯重重一放,原本敛去冷意的眼,现在满是威胁之意。   “我不打女人,你走。”   武松冷声道。   潘金莲笑弯了眼。   现在中二病的武松,傲娇得有点可爱。   她若是个男子,这般说他兄长,只怕早就吃了他的拳头。   可她偏偏不是男子,是个娇娇俏俏的女子,且又是一个不拘小节替天行道的女子,他若对她动手,那便失了道义。   潘金莲将杯中水一饮而尽,身体微微前倾,对上武松冷峻的眉眼,道:“景阳冈上有一只吃人的大虫,专吃过路人,你若回清河县,记得绕开景阳冈。”   说完这句话,潘金莲站起身,对着吃草的马儿吹了口哨,马儿听到口哨声,撒欢跑到茶馆前。   武松漫不经心瞧去,潘金莲飞身上马,烈红的衣裳像是云朵着了火。   像是察觉了他的目光,她回眸一笑,道:“我说的这个稀奇事,能否换一杯茶水喝?”   许是阳光太刺眼,武松蹙眉收回目光。   山风拂过,传来少女大笑着纵马而去的声音。   声音越来越远,直至完全听不见,武松慢慢饮着茶。   茶馆恢复了刚才的热闹。   茶馆的众人七嘴八舌地说着潘金莲,与刚才不同的是,少了几分轻薄之意。   “你说她去去哪?”   “你刚才没听到吗?景阳冈有吃人的大虫,以她的性格啊,多半是去杀大虫了。”   “她一个女子,能杀得了大虫吗?。”   武松眉头微动,饮茶的动作顿了顿。   “她厉害得很,或许能杀吧。”   “人与虎终究是不同的,能杀人不代表能杀虎,那大虫又凶猛得很,很多猎户结伴去除它,都被它给吃了。”   午时已过,太阳慢慢向西方滑去,茶馆里的灼热之气淡了几分,武松放下茶杯,道:“小二,结账。”   武松从袖口里摸出几个钱,放在桌面上,走出茶馆,眯眼看向景阳冈的位置。   茶馆里的人歇完了乏,三三两两踏上征程。   武松走在路上,不过几日,便到了一个酒馆,酒馆外飘着旗子,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冈。   武松大步走进去,叫了牛肉与酒。   店家给他斟完三杯便不再斟酒,武松把哨棒一放,店家又忙不迭斟酒。   一杯一杯又一杯,武松有了几分醉意,借着醉意,武松道:“这几日都有什么人来过这里?”   店家窥了他一眼,斟酌半晌,犹豫道:“左不过是往来的过路人。”   “有一个过路人奇怪得很,是个极貌美的女子,来了我这儿只要酒吃。一连吃了几日的酒,在我这儿住了好几日,瞧上去心情似乎不大好,像是在等什么人。”   武松看着碗里的酒。   临近傍晚,酒水里映着落日彩霞,有几分那人身上热烈的红的味道。   武松闷头把酒喝完,低声道:“那人呢?”   “许是她等不来要等的人,昨夜她又吃醉了酒,一个人上景阳冈了。景阳冈有大虫,她又是个弱质女流,只怕这会儿早就葬身虎腹了。”   武松面上一冷,将店家原本想说的他苦劝不住,可惜了那么好看的一张脸硬生生地吓回了肚子里。   第111章 潘金莲   去阳谷县的,多半走这条路,一来路程近,二来沿途有歇脚梳洗的地方,不用搞得自己很是狼狈。   走这条路的行人多,他的客官也就多,每日络绎不绝的,他照应都照应不过来,哪里会记得寻常路过的行人?   之所以对潘金莲的印象深刻,因为这个时代的女子甚少有抛头露面的。   大家闺秀讲究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小家碧玉也极少出远门,纵然出门,多是跟随家人一起的,长长的帷幕从头遮到脚,莫说模样了,连身段都瞧不出来。   他在景阳冈开店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独自行走的少女。   那少女一身红衣,娇娇俏俏,瞧上一眼,便叫人酥了身子。   客栈里的人都去瞧她,她也不恼,像是察觉不到旁人的目光一样,大大方方点酒点菜,一个人往桌上一坐,开始自顾自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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