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是很喜欢那枚吊坠吧?也不枉他挑选了那么久。 琴酒的视线落在吊坠上,那是属于他的、专属于他的印记。 是他为老师打上的烙印。 琴酒哼笑了一声,他沉浸在自己的喜悦中,所以没能发觉乌丸雾屿情绪的不对劲儿。 “是朗姆。”琴酒一句话打破了全部的旖旎。 乌丸雾屿表情震惊、错愕,最后是愤怒。 “你查到了什么?” 他总能很快捕捉到一切,琴酒满足地想,他和卡蒂萨克是心有灵犀的,不需要太多,只需要一个名字对方便都懂了。 于是,琴酒正色,认真地对乌丸雾屿说道:“我调查到,安鲁·斯库罗在最后一次实验前与朗姆接触过。” “咔嚓”,仿佛有什么破碎的声音。 一模一样。 乌丸雾屿转瞬间脸色阴沉似水,和上一世琴酒调查到的情况简直一模一样。 但是不可能的。 乌丸雾屿朝琴酒分析:“朗姆杀死我没有任何好处。表面上我的确拥有很大的权力,也是组织下一代首领的不二人选,朗姆身为二把手,想要杀死我上位很正常,但那也只是表面上。谁都知道,我只是乌丸莲耶生命的延续,不知道哪天就会死在研究所里。” “所以就算你死在研究所里,也没人会怀疑到朗姆头上。”琴酒的眼神锋利得宛如刀子,“你死了,乌丸莲耶很可能再也活不下去,他就可以更快上位,没人想做一辈子的二把手。” 永生,逆流时间,起死回生。 在生死的领域上,虽然乌丸莲耶成功的几率很小,但没人敢保证他一定不会成功,更何况还有贝尔摩德一个“成功”的实验品。 朗姆等不及了,故意让人弄死乌丸莲耶永生的希望,这也是很有可能的。 算来算去,朗姆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为什么就不能是父亲?”乌丸雾屿大声说道:“你该知道,如果被父亲发现,朗姆就完了,他不会冒这样大的风险来杀死一个成功几率渺茫的实验体!” “你不是实验体!”琴酒恶狠狠地驳斥。 乌丸雾屿被震住了,他移开视线,态度却很坚决:“我认为不会是朗姆,父亲不是个傻子,这一点朗姆也该明白,风险太大。” “但他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如果是先生做的,他为什么要那样做?害死你对他没有任何好处。” “父亲的身体情况最近急剧恶化,迫切需要实验有新的突破,在这种情况下他冒点风险……” “这可不是一点风险!” 两人各执一词,谁都不肯承认对方的话有道理。 气氛渐渐变得沉闷,两人索性不再交流,但眼神却都很坚持,他们固执地信奉着自己所了解的答案。 终于,琴酒豁然转身。 “你去哪?”乌丸雾屿忍不住开口。 “去找证据。”琴酒扭头,看着乌丸雾屿的眼神十分不理解:“如果不是朗姆,他为什么要在实验开始前去见安鲁·斯库罗?如果你死了,他就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有这两点,你还不肯承认,我不明白。” 乌丸雾屿忍不住张了张嘴,却没能说出话来。 “我会去找更多的证据,等所有证据摆在你面前的时候,到时候就容不得你不承认了。”琴酒丢下一句话,出门去了。 乌丸雾屿颓废地坐在座位上,指腹轻轻摩擦着颈间冰凉的翡翠。 琴酒的确找到了朗姆可疑的证据,但是……乌丸雾屿长长地叹息一声,他更了解乌丸莲耶。 事情,好像又朝着前世最糟糕的方向一去不复返了。 临近十二月份,东京迎来了第一场雪。 鹅毛大小的雪花飘飘洋洋,落在他的掌心许久都不曾化。 天气降温了,乌丸雾屿裹紧了自己的羽绒服,将整个人都埋进这一团姜黄色中。 琴酒去找证据,一走就是好几天。 他好像还在为上次的争执而生气,不曾回乌丸雾屿的安全屋,也不愿打个电话过来。 乌丸雾屿没有开车,身体僵硬地将自己团成球,跟着一群“鸭子”摇摇晃晃上了一辆公车。 “狗/屎老板,扣我工资!” “相亲对象?别提了,今天下雪,她都没来。” “好累啊,不想加班……” 车上,形形色色的人有着形形色色的精神状态,乌丸雾屿双腿并拢坐在座位上,两只手不停揉搓,倒和周围人的状态融为一体了。 突然间,公车上爆发出一声大吼:“打劫!把身上的钱交出来!” “啊——” “别伤害我,我给钱!” “这是我的结婚戒指,请……请不要拿走。” 乌丸雾屿抬起眼皮朝劫匪看了眼,劫匪有两个人,都带着刀子。 他撇撇嘴,拿出自己的钱包,压根懒得反抗。 其中一个人站在前门,另一个人开始拿布袋收缴众人的钱包与身上值钱的物品。 收到乌丸雾屿面前时,他随手将钱包递给对方。 看到鳄鱼皮的钱包,劫匪的眼睛一亮,立刻说道:“还有什么值钱的吗?” 乌丸雾屿皱眉看了他一眼。 被乌丸雾屿冷漠的眼神扫过,劫匪心头一跳,连忙低头打算绕开他继续。 “他的脖子上挂了东西!”另一个劫匪却突然开口。 收缴东西的劫匪立刻看去,就见乌丸雾屿脖子上挂一条黑绳,看不清里面是什么,但看他的钱包就知道这样的小少爷身上的东西价值不菲。 “交出来!”劫匪立刻威胁。 乌丸雾屿绷紧一张脸,嘴唇紧抿,耷拉着眼皮看都不看对方。 “快给我!”劫匪被激怒了,伸手要自己抢。 明明没有去看,乌丸雾屿却伸手一把精准攥住了对方的手腕。 劫匪一愣,连忙又晃晃另一只手上的刀子,威胁:“我警告你,立刻交出来,否则的话……啊!” 一声尖叫。 乌丸雾屿用力掰断了劫匪的手腕。 劫匪显然并不专业,甚至没有第一时间捅刀,刀子轻而易举便被乌丸雾屿夺了过去。 “你这混蛋!”另一个在旁盯着的劫匪愤怒地抓起一个女人,揪着女人的长发将刀子抵在她的颈部,“别过来,不然我就弄死她!” 乌丸雾屿丝毫没有被影响到,一步步朝劫匪走去。 “我让你别过来!”劫匪越发心惊,刀子都不慎划伤了女人的颈部。 “救、救命,别过来了!”女人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 乌丸雾屿始终无动于衷。 他不是警察,甚至不是什么好人。 这两个劫匪让他不悦,他出手的原因就是这样简单,而并非是什么见义勇为,所以女人的死活压根和他无关。 乌丸雾屿从不是谁的救世主。 “啊!”劫匪的手一抖,顿时划得更深了,鲜血迸溅在他的手上,惊得他一把推开女人,举起刀就朝乌丸雾屿刺去。 “砰!” 狠狠一脚,乌丸雾屿将劫匪踹飞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