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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凌云木,家境不算是贫寒,倒也不至于说是富贵。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普通家庭。   家里三代为农,为工,可谓是吃够了生活上关于体力的苦。   到了凌云木这一代,可以说因为有着积蓄,不至于让凌云木的童年过的苦累。他可以有着大把的时间,去树上掏鸟蛋,去地上斗蛐蛐,去田野中看纸鸢,去河中摸游鱼。   虽然成年之后,依然要接过家里的重担,但是凌云木无疑是有着一个“见多识广”的心。   所以即便是在这粮庄,日复一日的用两个肩膀扛着那两百斤的粮担,凌云木依然有着那奔腾在田野之间的心。   尤其儿时,爬在那富贵人家的墙头上,听过那英雄豪杰,江湖好汉,凌云木更是有着神往。   记得那时听的那偶然听到的一段:“剑十三剑匣飞出一剑,只见其剑上有七采珠、九华玉以为饰,刃上常若霜雪,光采射人,刀身刻有赤霄二字。对面那人相劝:大丈夫,当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最后这一句,简直就让年少的凌云木包括乃至现在的他,都是每每想起总热血澎湃。   大丈夫!自应当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谁还没有个名扬天下的少年英雄梦啊!   许尽欢虽然从清风酒馆出来后,这一路就一直脸上忧愁。可是他也明白,忧只能是自己的忧,愁也只能是自己的愁。   所以当他进入望舒客栈,迈过门槛的前一刻,便是一如往常那般风流倜傥。   柜台处逗上几嘴那守寡的旺夫娘,沿路上吹个口哨顺带提醒着那些正在吃饭的女子,记得提一提衣裳。   上着楼梯时和那些个擦肩而过的姑娘,磨擦两下,嘴中直言不讳的说着试试能不能擦下火花。   好不容易,“推波助澜”的来到四楼,还不忘主动找上门去,对那隔壁的剑歌撂下一句:是不是最近吃土豆了,又大了。   然后,不给剑歌斗嘴的机会便是赶忙拉上门,另外再用个鸡毛掸子将门把手别住,才悠哉悠哉的回到自己的住处。   屋内,剑十三脸上红彤彤的,不抱着他那离骚剑匣,反倒是抱着一坛酒,靠在椅子上不时的打着酒嗝,一脸的乐呵。   “你小子,又去哪里给浪去了,吃独食?”   “身上的胭脂香估计都没有你的酒味大。”许尽欢走至窗户边,趴在窗框:“一个人出去走走,耳根清净些。”   “心里不清静,哪都有回音。”剑十三剑指一抬,手指粗的酒流十分奇特的浮空,连绵不绝的寻至许尽欢嘴边。   “陪老夫喝点酒,一人喝,易醉。”   许尽欢也不客气,张嘴,酒入。   外面的白榆已是开始浮现,夜市的小贩已是开始了摆摊。   晚风吹拂着许尽欢的红面,似是觉得风吹不走内心的躁动,许尽欢立了片刻后,坐于窗边,头靠窗框。   背后的剑和书袋放于身前,又不知从何处折来的狗尾草,叼在嘴角。这下再配合着那独属于夜间的晚风,看着别有一番洒脱不羁和静夜思的意境。   而在许尽欢这摆好姿势,正瞅着看哪儿个好看又丰满的姑娘路过下面,“不小心”漏点酒给来些什么偶遇之时。   吱...的一声,隔壁的窗户恰巧推开,然后一道黑影飞出。   许尽欢心中一紧,扭过头,却见那西楚剑尊楚天阔像那晚一样飞身坐于楼颠边沿,抱着剑,板着脸,不知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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