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耽美百合 (洪荒同人)东皇[洪荒重生]

第39章

   俩人斗鸡眼一样盯着彼此好一会儿,互相哼了一声,太一愤愤扭头,指着帝俊对红云道:“这货就是我兄弟,叫帝俊。”   红云:“……”   洪荒中一脉同生的兄弟他不是没见过,但是像这两位这样的……头一次。   接着太一脸色一变,笑容微微地伸手为三清引荐道:“我的三位师弟,分别名太清、玉清、上清。亦是一脉同生。”   又介绍红云道:“这位红云道友是先我而来此地,我观这葫芦有七个,正好让红云道友选择一个,余下一个算是我等孝心,送与师尊如何?”   三清与帝俊自是无异议,皆颔首,却不想有人却道:“好生霸道,如此天材地宝,你等一人取了其一犹不知足,居然还要再占一个!”   太一见此女人首蛇身直接冷笑道:“我等就是霸道,你待如何?”   伏羲不禁有些尴尬,他却没想到妹妹居然如此冲动,不过这金乌也忒是霸道!   帝俊与三清齐齐上前一步,威胁之意尽显。   太一看不顺眼女娲有那么两条——   巫妖之战,东皇、妖皇双双战死,就连那羲和都死了,十子存一。东皇钟被鸿钧收走不提,可河图洛书却到了谁的手中?   说是伏羲投胎,巨龟献宝?呵呵,他会信?   另外再说妖族没落,她这人族圣母眼看三清与西方二人与他自己成圣都与人族相关,因而提携妖族一把,这也就算了,只当她没想到。可封神之时,那殷商之中当权者明明亲近截教,截教之中多为妖族仅剩残脉,她又做了什么事?   人间一皇帝焉敢如此大胆亵渎她,她却不查不问,直接报复,以至封神之中万仙阵破,那准提一袖子卷走三千妖族,却还敢得瑟曰度走三千红尘客,乃是天大之功德?   太一与帝俊与妖族息息相关,尤其是太一,手持混沌钟,而混沌钟便是镇压妖族气运。   如今洪荒除却尚未兴起的巫族之外皆数是妖族,哪里全能镇压得住?每每想到这就心中忧愁不已,今日看到女娲,再想到她成圣后种种,焉能看的顺眼?   既不是友,那他就不在意她兄妹二人是敌!   红云上前一步道:“我却是有话要说。”   众人纷纷看他,女娲眸中带着希冀,盼着红云也看不过这师兄弟的强霸。   红云却道:“这位道友,此物是我先来,自当全数归我,可对?”   虽然女娲心道,若是你实力不够,我等夺之,自然是理所当然。可面上却依然要点头,称是。   红云又道:“对便好。这些葫芦我得一个便足矣,太一道友与我相商,让我先挑一个,其余归他与兄弟、同门,我无异议,却不知你却是为何觉得不妥?”   女娲攥紧手心没有再说话,伏羲微微垂眸,却是将这红云彻底计在心里。   自己讨好这鸿钧门下,却踩着他们兄妹,是何道理!   太一对红云展颜一笑,算是明白这家伙为毛会明明有那机缘却还会落得一个灰灰下场,如果不是师尊不忍,集齐他那魂魄,让他投胎转世为神农,最后仍是一个不得超脱。   便是如此,从有成圣之资,变为三皇之一,虽人族不灭永享人族气运贡奉,又比得了圣人?   当然了,这三皇也是无所人所钦羡的地位,不然女娲何苦汲汲营营让她亲哥哥外带亲老公投胎转世一场,顺带让那河图洛书如同那洗钱一样毫无争议的成了伏羲的法宝?   若帝俊无事便罢!若身陨,这桩好处他截胡定了!   第30章 洪荒大同   有红云如此说,伏羲女娲兄妹自然是再也占不到此宝物的便宜,但却都不肯走。   太一担心这两兄妹有心算无心,暗算红云,便对红云道:“道友先请,只是与道友一见颇觉有缘,道友等下若走,我等自是要送上一程。”   红云也算细心之人,他自是不怕这太一与师兄弟们对他如何,就算是五打三,这是稳赢,何须用那粗鄙计谋?   便承太一的人情,稽首谢过,接着道:“我观这红葫芦甚是喜欢,便选它吧。”记着边用了仙气摘了第二颗葫芦。   太清继而道:“师兄觉师尊喜欢哪个?”   太一想也没想便道:“就那黑色的吧。”   于是此葫芦都未有人摘,太一因师门排行在首,选了青翠之色那个,而非众人以为他会选的金色,于是三清便知他在谦让,太清也承他好意,选了金色。   玉清选了绿色,觉这青莲之色十分喜欢。   上清选了黄色,最近他二哥与太一、帝俊不是浅金便是明黄、杏黄,看得他觉得黄色也觉亲切。   到帝俊,帝俊却是选了白色那个,觉得这葫芦之中唯它颜色最素,倒也称心。   分完只有只有那黑色与葫芦藤仍在,太一直接把它同葫芦藤一起收在混沌钟内,而后也不管伏羲与女娲,对红云道:“红云道友要往何处去?”   拉扯一个红云若是能挤掉一个女娲,他乐意得很!   红云道:“这些天洪荒之中并不素净,去便去一旧友那处,若诸位不觉无趣,我带诸位一同逛逛如何?亦有一样仙果想送诸位品尝一番。”   镇元子!   人参果!   口水哗啦啦!   太一拍马屁拍了许久,也就只在他鸿钧那儿蹭着吃了些蟠桃,如今听得有能去吃人参果?吃货如他瞬间对红云好感上升50!   他顺带用心音不停的帝俊,人参果啊,老子也是能吃人参果的人了!   帝俊再怎么缺乏常识也不会连镇元子和人参果都没听过,冷冷回道:很好,你也是和猪悟能相媲美的人物了。   大师兄高兴,小师弟看上去也很是有兴致,因为哪怕是宅男属性的太清也有了些兴趣,便道:“那就请红云道有带路吧,只是……”   太一倒不在意道:“你们是要我载着还是让那个给我脸色看的载着?”   三清:……   三清兄弟向来是在师兄与师弟之间站中间的那仨,因为太一就选了看上去比较软又能给他人参果吃的红云,待红云上了他的背,他才忽觉不对——他好像就只背过师尊来着,现在让别人也上了他的背,怎么觉得……不太……妙……   却又将那念头甩下,见帝俊也载着那三清兄弟追上,因而得瑟地长鸣一声。   嘿,他可是测试过的,样子虽然和乌鸦有些相近,但这嗓子却是棒!极!了!   帝俊由得他得瑟,就在他身后稳稳当当地跟着,心中却是嗤笑了下,到底是个永远比他少了一颗心眼的。   但是就是这么个缺心眼的货,也是他兄弟,也不能跟他一样无缘无故的吃了亏去吧?所以……师尊,有些事儿,弟子却是不得不为。   太一自己身在局中不知道自己浑身上下都是“老子在谈恋爱”“老子的对象对老子可好了!”“老子幸福哒哒哒~”的气场,他可是瞧得再刺眼不过。   这洪荒搞基的多了,自己都能被那只祖凤用了法子霸王硬上弓,还敢信誓旦旦地跟他说鸟是最能生的,妥妥的有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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