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只是可惜。死得太早了。 但我想要的,却已经得到了。 我始终在黑龙家的附近监视,终于有一天,我看见那个日本女人逃走了。 呵呵,这个没用的日本女人终究做了一件好事。香港就这么大块地方,风龙掌管香港岛,九龙在地龙的掌控下,你能逃去哪里? 我看见那个日本女人遇见了一个叫做家辉的男孩。 家辉…… 不过是又一个陷入初恋的可笑男孩。 这个年纪的孩子,最好利用。 不到两日,我就看见黑龙带走了来实,顺便还绑走了家辉。 我看见黑龙找了一间处刑的房间,在那里的一张长桌上铺上了洁白的桌布,将最心爱的女孩压在身下,让家辉一点一点,看得彻彻底底。 黑龙,终究是个深谙黑暗世界规则,却不知道该如何去爱的孩子。 皇龙没有教过他该如何去爱。 毕竟,皇龙自己都不知道该如何去爱。 但对我来说,这个叫家辉的孩子有很大的利用价值。 黑龙抱着来实走后,我走进那间处刑小屋,情~欲的痕迹还停留在空中,那张用来处刑的桌子上布满了欲望的残迹。 被黑龙手下松开的少年,家辉愣愣的站在桌前,像个傻子一样的望着。望着欢~爱留下的呢喃。 都是十七八岁的年龄。 都视爱情为一切。 都相信在爱情面前,时间、空间都能停滞。 都相信只要相爱,再大的苦难都不过是过眼云烟。 都确信只要面对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孱弱的武大郎也能变成Superman。 呵呵…… 骗谁呢? 我拉起家辉的手…… 那个懵懂的男孩,眼中包着泪水,却忍住不让眼泪水落下。 终究,是个孩子罢了。 我对他说—— 你,想要自己最爱的女人吗? 我能帮你将你最爱的女人夺过来。 你愿意相信我吗? 为了爱情可以不顾一切的男孩子,一定会相信我。 从那天起,家辉成了我的手下。我教会他用枪,教会他如何才能更准确的让子弹穿透对手的心脏,一击毙命。 要彻底利用家辉,实在是太容易不过的事情。 左少清P了很多黑龙QJ来实的照片给我。照片做得很拙劣,却也具备轻易毁灭一个陷入最美好的初恋的男孩子的力量。 每一天,我都对家辉说: 好可怜。 好可怜。 好可怜。 来实好可怜。 好可怜,黑龙又在欺负她了! 她又哭了。 家辉,家辉…… 只有你能救她。 只有你。 只有你。 你是她的英雄。 只有你才能成为她的英雄。 家辉…… 你不想为最心爱的女孩做一点事吗? 只要你能解救她,她就会爱你…… 爱你胜过世上的任何人,比任何人都疯狂的爱着你。 女人,都喜欢能拯救她的英雄。 来实的英雄,就是你。 家辉。 只有你,能成为来实的英雄。 你想为了最爱的女人,成为英雄吗? 家辉? 那孩子犹豫着。 对他来说,杀人终究是一件可怕的事。 果真还是个小孩,没有我的提点,做不成大事。 “家辉,我需要五个西红柿。对了,我只要宠物店旁边的那一间果蔬店里的西红柿。” 我调查得很清楚,黑龙和来实在那里。 家辉和黑龙,一定能遇上。 我向上天祈祷。 上回应了我的祈祷。 他们相遇了。 家辉回来的时候,我看见他一只手上沾满了西红柿的汁水。 篮中的西红柿,只剩下的四个。 “您能给我一支枪吗?” “你终于决定当来实的英雄了?” 那个孩子,在我面前坚定的点了点头。 我笑着,将一只手枪放在他的手心。 我已经打探清楚了,黑龙和来实明天举行婚礼,在爱情面前智商为负的黑龙为了婚礼,买下了一幢教堂。这样的大的动静…… 呵呵,果真还是个少年。 “家辉,记住,只有你,才能救来实。” 一切都如我所愿了。 黑龙死了。 家辉一枪命中了黑龙心脏附近的大动脉,并且顺利逃脱。 真好,真好。 小露,你看见了吗?我将你女儿最喜欢的男人送进了地狱,从此之后,黑龙,就是你女儿的了。 我终于未没来得及被人爱的妹妹的女儿做了一些事。 黑龙死了,皇龙一定会来找我。 我终于能见到他了。 杀人凶手。 可是我没想到,找到家辉并将其铲除的是风龙。 我素来看不上这个小子,这小子始终带着度数颇高的近视眼镜,只要取下眼镜就成了睁眼瞎,除了读书和电脑,似乎没什么本事,连人都不敢杀。这样的人,能当四天王?可笑! 但可笑的,却是我自己。 风龙通过蛛丝马迹查出了是家辉杀了黑龙。 十二小时内,家辉被抓。 为了家人,他毫不犹豫说出了我的名字。 “我的老师,叫做宁苡露。”家辉说。 我很想亲眼看一眼,听完这句话后的皇龙的神情。 我只知道,当着家辉的面,地龙活生生地肢解了他的全家,这是皇龙的命令。地龙很小心,没有给警方留下任何证据,说来,我很喜欢这个黄毛小子,杀人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至于家辉? 家辉死得很惨。 很惨…… 连我这个跟没有人性的毒~枭做生意的女人、见惯了各种凄惨死状的女人,都觉得他死得很惨。看见他的尸体的时候,我这个将无数活人丢进狗嘴的女人,都恶心得想要呕吐。 龙王社做事。 够狠。 我知道皇龙一定会来找我,那时候,我已经恢复了宁薏云的模样,不再是对外称的东南亚老头的情妇。 我知道,皇龙一定会来找我。 皇龙果然来了。 妹妹以前最喜欢老李从欧洲带回的范思哲的衣裳,所以,皇龙也喜欢女人穿范思哲的衣裳。 因为他喜欢,所以,他的小绿,那个杀人凶手,也喜欢这个品牌的服装。 我也喜欢,因为妹妹喜欢。 他来的那一天,我穿着范思哲的套装,选的是青花蓝,那是我妹妹最喜欢的颜色。还有白色的香水百合,我知道,这一切,都能让他想到我妹妹。 “小云?!”身边有无数手下的他认出了我。 他身边有太多的人,我杀不了他。真是令人气愤,如若我妹妹的女儿没有死在手术台上,我就有了能威胁他的东西,威胁他独自来找我的东西。 可惜…… 人算不如天算。 我举起枪,皇龙身边那些训练有素的手下迅疾地将我打成了马蜂窝,临死前,我看见皇龙想要阻止他们,但已经太晚了。 但我的意识还弥留在这里。 我看见皇龙拿起了我留给他的那一封信,还有那厚厚的一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