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耽美百合 (原来是美男同人)[美男]重生记事
   我无法埋怨她,她有什么错呢?   她因为年岁大了,只找了个离异的男人嫁了,那个男人平时看着是个好的,但一喝醉酒就打骂她,又没有孩子维系两人的关系,最终两人还是离了婚,姑妈说她开了家小店,但生意不好还欠了一屁股债,她还不起钱所以才跑到首尔,一是为了躲避追债人,二是想找我借钱。   她对我有过几年的养育之恩,我确实不能眼睁睁看着她露宿街头,我问马室长我这一个月算上工资以及广告代言费什么的,能有多少收入,马室长支支吾吾的,在我的一再逼问下,他才告诉我。   因为是新人,代言费是行业最低价,公司还要抽取一半收入,单曲网上下载的费用加上基本的工资保障,到手也就80万韩元,马室长因为最近在买房,将我的工资暂时借用一下,只是没征求我的同意而已,也就是说我忙活了一个月,一分钱拿不到,如果不是可以留下来的话,我真的只能回修道院了。   这世上有谁是能真心待你为你好的呢,我看最多的就是算计你想要占你便宜的人,马室长似乎觉得我一分钱不用花,体验了一次明星的生活,如今又找到了自己的姑妈,应该对他感恩戴德了,从来也没提过要给我工资的事情。   “美女,你不要生气,等我拿了下个月的工资就把钱还给你,我只是借用。”   我那点微薄的收入对方也犯不着讹走,但我就是感到心一阵阵的寒。   “你帮我给姑妈找个暂住的地方吧。”我没有生气,为了不相干的人,我不会生气的,气坏的是自己的身体,别人也不会在乎。   “我那家还在装修,乱糟糟的,我没钱租房子,都是在公司打地铺的,可以让你姑妈住进你们宿舍。”   “A.N.JELL又不是收容所。”做人不能太得寸进尺,“麻烦你把姑妈送到我之前住过的修道院,可以让她在福利院做一段时间的义工,至少有吃有住,等以后再想办法。”   马室长将她送走前,我把照片还给了她,让她自己留作纪念,我劝她在福利院生活一阵子,等我以后赚了钱再想办法接她回来住,这些事当然是等高美男回来之后交给他来做,我只是个和父亲一样穷写歌的。   送走姑妈,我还坐在休息区的椅子上一个人惆怅,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亲人,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因为对她没有感情,我还是觉得在这个世上自己是孤身一人的。   姜新禹走过来,坐在我对面,递了杯热可可给我,“我记得你喜欢喝这个热饮。”   “是的,谢谢您。”   我小口小口喝着,姜新禹什么也没问,默默地坐在对面陪着我。   “刚才有个大婶来找我,她是我的姑妈,她也不清楚我生母是谁,我或许是非婚生子也说不定,所以才会一出生就被抱走。”我呵笑一声。   姜新禹见不得我作践自己,见我心里不痛快,说明天中午请我出去吃大餐,我后天就要和Jeremy去英国,回来之后将会是用高美女的身份,他说就当作是和现在的“高美男”道别。   姜新禹这么有心,我是再同意不过了,爽快地答应了他的邀请。   我要帅气地跟现在的身份说再见,所以第二天我特意打扮了一番,早上到公司的时候,见到公主团的粉丝们更加激动的反应,我想自己的这身打扮肯定比平时穿休闲衣着更加帅气逼人。   黄泰京说我这一个月装男人起来倒是更加得心应手了,要是我反悔的话,还可以继续装男人。   “队长,是不是觉得我今天比你还帅,所以不高兴了。”   原本就只是说着玩的,没曾想黄泰京这么在意自己的外表,让Coordi姐给他换了造型,将直发烫的蓬蓬的,原本遮住右眼的刘海翻了上去,露出饱满的额头,鼻梁更显高挺了。   黄泰京挺满意自己的新发型,我也不吝啬赞美之词夸赞了他一番,他这才欢欢喜喜地去写歌了,比Jeremy还好哄,以前怎么都没发现。   我和姜新禹约好吃饭时间到某某餐馆相见,我问他为什么不干脆一块去,他说两个人目标太大,会被Jeremy发现,肯定要吵着一起去,他想单独请我,不想让别人知道。   “队长,该吃午饭了。”我放下笔揉揉脖子,黄泰京也放下笔抬手看了下手表,“才十一点,再等半小时去吃。”   “那个我中午有约,要现在出去。”   黄泰京抬头看我一眼,嗯了一声又拿起笔继续创作起来。   我拿出姜新禹写给我的餐馆地址,从公司后门出去坐上出租车来到纸条上写着的餐馆,是一家西餐厅,看上去很高大上。   我进去后报了姜新禹的名字,服务员就带着我来到二楼的一间包间。   姜新禹今天出门的时候也穿得很帅气,银灰色的西装,见到我他起身帮我把椅子拉开,在他的对面坐下,我摘下墨镜放在桌上,打量了一下这间包间。   镶着金边的红色餐巾整齐地叠成三角摆在面前,桌上放着一篮子鲜花,桌子中央还放着一个银质的烛台插着三根蜡烛。   “新禹哥,只是吃一顿饭而已,不用在这么高档的地方,就算是请我在路边吃碗拉面,我也会很高兴的。”   “这么重要的一顿饭当然要正式一些,这样才更有意义。”   我以为他说的有意义是指我告别高美男身份这件事,所以笑着点点头。   第十八章 新禹表白   服务员敲门进来,手里端着盛有红酒的醒酒器,给姜新禹倒了一小口红酒的量,姜新禹摇曳着红酒杯放在鼻端嗅了嗅,然后才抿了一口,他的动作不是那种刻意装出来的优雅,动作看上去极其赏心悦目。   他点点头,让服务员先给我倒上酒。   我不会做他那一套,为了避免模仿地四不像,我还是老老实实端起酒杯喝了一小口,口感很柔和,淡淡的果香,我没喝过其他红酒,不好比较,但我觉得这瓶酒挺适合女生喝的。   端上来的菜都是我平常没吃过的菜色,主要以海鲜为主,因为黄泰京对海鲜过敏,我们也很少在他面前吃海鲜。   这家餐馆的菜口味不错,环境也好,吃饭的时候还有人进来拉小提琴,就是大白天点着蜡烛有些多余。   我和姜新禹一边吃饭一边小声交谈,他说了许多他以前的事,他高中的时候曾经叛逆过,在校外和混混打过架,一挑十几个人的那种,我也不知道他吹牛的成分有多少,看他现在斯斯文文的,我实在想象不到他用拳脚把人打到鲜血横飞的场景。   问起我来,我只说了在修道院的事情,那些精力充沛的小孩,那些永远擦不干净的雕像,那些我种过的菜地,我看过的书,还说起了做礼拜时认识的小姑娘,我还是从她那里知道的A.N.JELL,缘分还真是奇妙的东西。   “我有一件礼物要送给你。”姜新禹说着从口袋中掏出一个精致的粉红色盒子。   “为什么要送我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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