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据闻,几个月前,顾骊歌在唱堂会,琴师的琴弦突然崩断,众人愣在当场,顾骊歌却处变不惊,歌声不断。这时,看客席上,一位青衫公子拿起手边的箫,伴歌而吹……歌声婉转,箫声清咽,竟成绝唱。曲罢歌止,场中寂然无声,良久,掌声如雷。 那日之后,朝暮楼多了一位乐师。 如果只是箫技超绝,也未必成为传说。 这位弄箫公子,除了吹箫,还会填词,入朝暮楼不过短短几月,他谱的词曲已被京城翻唱得人尽皆知。 除了填词,他也会写诗,但他的诗不是用来送人,而是用来卖。千金一首,只卖情诗。如此天价,竟也有人买。据闻,将军甘霸曾掷下重金,买他一首《狐媚天下》,送给万人迷令狐凉,竟得以一亲芳泽。 除了写诗,他还会算命,且据说很准。但他有“三不算”:涉及朝廷政务不算;看不顺眼者不算;不想算时不算。算命的价钱因人而异——公子王孙千两一算,大臣将军百两一算,平民百姓分文不取。 就是这样一个人,如此才华,如此个性,想不成为传说都难吧。 于是,竟有不少人去朝暮楼不为找姑娘,只专为一睹弄箫公子风采。但真正能一睹真容的人少之又少,皆因他不大爱露面,只在幕后吹箫,隔着厚厚的幕帘,别说面容,连身影都看不清。偶尔掌声太热烈,幕布便掀起一角,露出一点青衫,算是答谢。 至于请他写诗或算命,则需要另约。他又是个极端随性之人,能不能约上,那又是未知中的未知了。 “刚才下面有不少朝中大臣,你可以露面一下,对你有好处。” “那些人都是来看你顾骊歌的,我露不露面不重要。” “谁说的,起码我就看到有乔尚书家的三小姐女扮男装,她肯定是为你而来。” “嗯?那又怎样?”青衫男子玩弄着手中的箫管,“我的箫不是为一人而吹,座下有谁,对我来说没差别。” 顾骊歌莫名一喜。他的箫,不为一人而吹,即便座下是尚书千金……但初次见面的那次堂会,他提箫为她解围,那一曲,是为她而吹吧。 “喂,你笑什么?”青衫男子把她的偷笑看在眼里,有些奇怪。 “哦,没什么。”顾骊歌抿嘴一笑。 随即,从袖中掏出一张粉红的诗笺:“昨晚写了一首新诗,你看看。” 青衫男子接过,粉红的诗笺还隐隐有淡淡的香味,笺上一首七言,辞藻华美,词意清新。他一笑:“不错。” “你……会和吗?” 她刻意问得云淡风轻,他却一眼捕捉到了她眼底的春意。 有些玩味地看着她,他笑:“你不知道我的诗从来都只拿去卖钱的吗?” 她迎上他的目光:“如果我,请你和呢?”声音里,是难言的风情万种。 他笑容不改:“我的情诗,只卖钱。” 她凑到他耳边,吐气如兰:“你,真是个,不解风情的人呢。” “是么?”他一笑,搂住她的腰,俯身把她压在桌子上,“今晚不接客么?” “不接。”她“咯咯”笑。 “啊,不接客都行?”他眯起眼睛,也笑。 “这楼是我家开的,我想不接就不接。”她说得坦然。 “嗯,有道理。”他点头,“可是这楼不是我家开的,所以我今晚还得练箫。” 说罢,一松手,转身离开。 “你……”顾骊歌一个踉跄,扶住桌子,愣在当场。 半晌,她抓起桌上的茶杯朝门口扔去:“李默!你这个没心没肺的混蛋!” 李默当然不需要练箫。 更何况,他是顾骊歌的专职伴乐,而她的堂会,一月一次。 此时的李默,正在朝暮楼另一间雅阁里叫了四个姑娘喝花酒。 “什么瓜不能吃?” “哎呀,这个好难,不知道!” “傻瓜!咯咯……”女子笑得欢畅,“公子你又没猜出来,罚酒罚酒。” 桌上另几位女子也起哄:“是呀,罚酒罚酒。” “好呀。”李默笑眯眯,“但我们玩个新喝法。” “什么新喝法?”众女来了兴致,她们知道,弄箫公子玩的新花样都很有意思。 “这样,我把酒倒进几位美女的嘴巴,然后再喝……” 以嘴为杯,李默一路喝下来,哈哈大笑:“酒香,人更香。” 10 10、新啼痕压旧啼痕 ... 恨君不似江楼月, 南北东西, 南北东西, 只有相随无别离。 恨君恰似江楼月, 暂满还亏, 暂满还亏, 待得团圆是几时? …… 一首幽怨的词,伴着呜咽的埙声,留住了走廊人的脚步。 恨君不似江楼月,南北东西、南北东西,只有相随无别离;恨君恰似江楼月,暂满还亏、暂满还亏,待得团圆是几时? 这是自己曾经抄写了千百遍的句子。 停驻良久,他推开了那扇桃木门。 屋里人回头。 “李默?”那一身大红轻纱,立在桌边的,正是顾骊歌。此时,她已停下歌声,望着门口的李默。 还有一位蓝衣男子,坐在桌前。手里的埙还未放下,也扭头看李默。李默一呆:这男子,好美。 很难用“美”去形容一个男人,但此刻的蓝衣男子,舒袍广袖,眉眼如画,肤白如脂,而眼底唇边的笑意,更是风流难掩。他坐在那,仿若三月桃花树上最美的那朵桃花,只能让人想到一个字:美。美得……像极了那个人。本以为,这世间不会有第二个男子,可以风流至此! 顾骊歌一扬下巴:“没有人教你进房间前要敲门吗?”显然,她对那晚的事还余怒未消。 “呃,不好意思。我刚好路过……”李默也自知失礼。 “无妨。”蓝衣男子放下埙,摆摆手,“兄台闻歌停步,想必也是同道中人,幸会幸会。对了,请问兄台名姓?” “在下李默,是朝暮楼的乐师。今日之事,打扰了。”李默拱手。 “李默?”蓝衣男子念叨着这两个字,“倒是第一次听说。” “在下庸碌之人,自然未曾入公子之耳。” “不不,我不是这意思。”蓝衣男子摆手,“兄台不要误会。我是说我经常来朝暮楼,跟楼里的乐师也多有相交,按理,不该对兄台毫无印象。” “哦,在下刚来不久,公子不知也很正常。” “哦,原来是新来的朋友,幸会幸会。” 看他俩在这打官腔,顾骊歌听得腻烦,没好气地道:“刘玉你不要跟他扯那些 ,他就是你上次想见的弄箫公子。” 那被唤作刘玉的人一怔,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你就是弄箫公子!久仰久仰!哎呀我一直求见不得,今日竟然遇上了!李兄,真是幸会幸会啊!” 见面不到一盏茶功夫,他已说了三次“幸会”,唯这声是真心欢喜。 李默一笑:“公子言重了。在下卑微之人,何劳公子一见?”他这话倒不是恭维,能入顾骊歌的房间,不是王孙公子,也是名门之后。对比而言,他李默不过是个混迹烟花场所的乐师,不值一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