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 陶清扬不解,同时注意到,她今天没有开车。 温焕还是卖关子,“你别问,先把手机给我。” 她听话地送上手机,温焕拿到以后就立刻关机,放进自己的双肩包里,拉好拉链。 “那你总该告诉我,我们这是去哪里吧?”陶清扬穿的是高跟鞋,幸好已经习惯了,不然还跟不上她的速度。 “去了你就知道了。” 温焕拉住她左拐右拐,来到了一座小区,门禁倒不是很严,门口的保安只差进出车辆,对其他人不是很在意,陶清扬清楚温焕没有在这里买过房子,怪不得没有开车。 进了小区,温焕轻车熟路地往里走去,在一栋栋楼间穿梭,每次要走到大路上时,她就绕远路绕过去。 直到在第30号楼前,她立在单元门那里看了一会儿,拉着陶清扬去走楼梯。 “你、你到底要干嘛……”在爬了十层以后,陶清扬死活走不动了,再也顾不得形象,一屁股坐在楼梯上,不停地喘着粗气。 电梯又没坏,她要是想上楼,干嘛爬楼梯? 面对她累瘫了的样子,温焕理直气壮:“电梯里有摄像头的。” 陶清扬先是不解,在想明白了以后更加不解:“你刚刚一直绕路就是在躲摄像头?你到底要去哪里?” “去了你就知道了。”她还是这句话,然后伸手去拉陶清扬起来。 陶清扬躲开她的手,死命地抱着楼梯的栏杆,“走不动走不动!你再逼我前进一步,我就死给你看!” “才不让你死。”温焕笑着靠近她,突然弯腰伏在陶清扬前面,两只手捉住她的胳膊架到自己肩上,大喝一声,“起——” 她想背着陶清扬走完剩下的几层。 然后。 没背动。 温焕带着她一起磕在了楼梯上。 “你没事吧?” 那一摔之后,两个人居然异口同声地问对方这句话。 陶清扬摇摇头,她有温焕作人肉垫子,倒不是很疼。温焕嘴里说着不碍事,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还好今天穿的结实。 电梯房里的楼梯使用率很低,干净得很,灰尘沾的不多,这么半天,似乎也没人要来。 这不能怪温老板力气小,她主修的厨师技术,又不是扛水泥技术,平时在砧板上挥刀剁菜才把手劲儿练出来,可背人的力气该怎么练?辞退厨房里的几个小工,每天亲自上阵扛大米去? 可看陶清扬蹬着高跟鞋爬了十楼的样子,她也不好再让对方迈开腿,商量着问:“我手劲儿大,要不……你就平躺着,我拽着你的衣领,把你拽上去?” “你拖死狗呢!”陶清扬笑骂,自己扶着墙站起来,撒娇似的冲温焕伸出两只手。 温焕会意,半背半拖着,把人带了三层楼。 第十三层,不太吉利的数字。 温焕左右看看,贴着墙摸到一扇防盗门前,陶清扬知道她在躲摄像头,不明所以,但跟着她小心翼翼地贴墙走。 跟做贼一样。 “你要……偷东西啊?”气氛使然,陶清扬压低声音问,生怕惊扰到隔壁的住户,“你也不怕人家突然回来。” 温焕取下双肩包,在里面摸索什么,漫不经心地回答:“放心,这家的主人回不来了,还魂倒有可能。” 陶清扬身子抖了一下,突然醒悟。 还魂,说明对方已经死了? 那么她们最近认识的死人,就只有……聂同歌。 这是聂同歌的家! 想到这里,陶清扬惊疑不定地看着温焕,对方立刻道:“先进去再说。” 然后从背包里掏出了一大串钥匙,挨个在锁眼上捅,那是在聂同歌背包里找到的东西。 试到最后一把的时候,防盗锁咯噔一声,终于开了。 黑洞洞的门打开,对着两位陌生的房客,似乎不怀好意。 “……进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不是我不会写冲突啊,冲突在后面大把大把的。 主要是这俩人目前真吵不起来。 不信你们看。 陶:咱俩吵一架吧。 温:行。 陶:你懒惰,不用功,仗着家世好就为所欲为。 温:你没我聪明。 陶:你还无情无耻无理取闹,每天发神经。 温:你没我聪明。 陶:不发神经的时候就在使坏,琢磨怎么算计别人。 温:你没我聪明。 陶:我是没你聪明,那又怎么样? 温:你脸皮还没我厚。 陶:…… 温:战战兢兢自信心弱,犹犹豫豫难下决心,唯唯诺诺不敢表白。再不聪明点脸皮厚点,简直没救了。 陶:……(哭着跑开) ☆、第66章 温焕艺高人胆大,率先走近漆黑一片的屋子里,回头一看,陶清扬还站在亮处犹犹豫豫,她立刻翻身,拖着人进来,“我都帮你搞定了工作,你也应该帮我一次。” “哦……”陶清扬低低地应了一声,还是有些不情愿。 温焕关上门,想了想,又从里面反锁住了。 屋子里更加昏暗,现在虽然是白天,可聂同歌家里所有的窗帘都是拉着的,陶清扬伸出手,果然看不见自己的指头了,下意识地就去开灯。 “不能开不能开,会引来人的。”温焕赶紧阻止她的动作,“我都打听过了,聂同歌的这间房子,下个月才到租期,但房东已经记了水电的消费情况。她的家人从外地赶过来,遗体火化以后可能就来这里收拾了,我们动作要快。” 她边说,边从背包里掏出两支强光手电拧亮,放在腋下夹着,又在摸索什么。 身边有个人在不停说话,再加上有了照明,陶清扬对黑暗的恐惧减轻了几分,帮她拿着手电筒。 没有被照亮的地方依旧幽暗,她总觉得,聂同歌还躲在某个角落里,阴冷冷地打量她们。 温焕终于从背包里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是一张叠的四四方方的纸,慢慢打开,套在了一支发光的手电上。 那个纸灯笼一样的东西,顶上还贴了块反光条,手电一放进去,立刻变成了一盏台灯。 温焕把它放在茶几上,整个客厅亮堂了不少。她带来的强光手电照明度很好,可光线是直直的,有了这个自己做的小玩意儿,立刻就能变成台灯照亮一片了。 “凑合用一下,我本来想拿多用营地灯的,后来发现太大了,我的包装不下。”温焕拍拍紧张的陶清扬,微微一笑,“现在亮堂多了。” 借着灯光,温焕拿着另外一只手电筒,作专门的照明,发现有关着的抽屉或者可疑的地方,就凑上去细看。 影影绰绰中,陶清扬还是纠结:“……你这样,不太好吧。” 一旦发现就是非法入侵民宅啊! “我找东西,找到了就走。”温焕在客厅转了一圈,没有发现有用的线索。 沙发上落了一点灰,上面凌乱地搭着几件衣服。聂同歌是个相当自律严谨的人,应该不会这么邋遢,也许是那几天太过害怕,生活都没有规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