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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掌心盛开的月亮 夜酒半归 2964 2024-05-05 11:15
   陶清扬接过菜单,却放到一边,推辞道:“这样不太好吧。”   她生怕旁人误会自己和时承雨是恋人关系,不想表现得太亲密,又觉得是自己约了人家出来,冷冷淡淡的也不好。   趁她纠结的时候,时承雨要了几盘点心,瞄瞄价格,苦着脸发短信:“一礼拜工资没了,我要求报销!”   那头的人回复得很快:“发票拿来。”   时承雨看到这四个字,舒心不少,忍不住微笑。   “你笑什么?”陶清扬默算了一下这顿夜宵的价格,准备掏一半钱,看到他莫名其妙地笑起来,满腹疑惑。   难不成是被标价吓傻了?   “……呃,突然想起刚才看的电影,觉得好玩。”时承雨赶紧解释,但自己都觉得没啥说服力,单纯被情节逗笑和得到意外之财的喜悦肯定不同,于是转了话题,“外面云层太厚,看不见月亮,这几天估计要下雨。”   他们坐的是视野开阔的靠窗位置,陶清扬闻言也向外张望,“不会吧,最近都是晴天啊。”   “肯定会下雨。”时承雨信誓旦旦,“我爸是搞气象的,相信我。”   这个理由……   陶清扬哑然失笑,双手捧着杯子,打趣道:“所以你才有这个名字吧?”   时承雨摇头,认真回答:“据说我出生的那天下了一天小雨,第二天放晴,草都绿了……其实我还有一个备用名字叫时草绿,还好满月抓周的时候抓到了现在这个名字,太险了!”   时草绿。   “哈哈哈!”这回陶清扬绷不住了,笑得伏在桌子上。   好不容易平稳了笑意,陶清扬屈起食指抹掉眼角笑出来的泪水,连连道歉:“对不起啊,我不是嘲笑你。”   “没事……”时承雨可能是被笑惯了,很大度。   他的幽默细胞不及温焕的万分之一。温老板从来不会自我调侃来达到娱乐他人的目的,都是调侃别人来娱乐自己。   很恶劣很傲气的一个人,陶清扬已经记不得今天想她多少次了。   她在心里叹了口气。   服务生端了餐点送上来,食物散发着香气,装在碟子里看上去很精致。餐盘上还有一张反扣着的明信片,陶清扬悄悄看看左右,别的桌子上也有,看来是赠品。   “还送东西哦。”她小心地拿起明信片看了看。   上面画着一簇小小的五瓣花朵,淡蓝色,她认不出是什么,感觉像路边不起眼的小花,又有一种自顾自努力的不屈,匆匆走过的行人只要蹲下来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它的特别。   时承雨也瞧了一眼,果断道:“这是琉璃苣,花语是勇敢。”   “哎?真的吗?你真博学!”陶清扬发自内心地夸赞。   “不是,那上面印着字儿呢,不过必须要逆光才能看出来,我这个角度正好。”他抓抓后脑。   花语是……勇敢吗?   陶清扬指着明信片,询问道:“这个可以送给我吗?”   “你拿去吧。”时承雨往嘴里塞了一口杨枝甘露,又塞了一口。甜度适中,真的好好吃,回去得跟同事炫耀一下!   平时一加班就是方便面跟盒饭,咱人民公仆也能吃得像个正常人了!   见陶清扬还望着淡蓝色的花朵,他又道:“收起来,我又没跟你抢。这花跟你挺配的,像你。”   才不像她。   陶清扬把明信片放在桌上。   明明就是喜欢温焕的,为什么不敢说呢?是害怕她对自己只是友情,还是担心她其实早就有了杜堂堂?   不对,这两点都被她用细小的证据否定了。   温焕对自己不仅仅是友情,也从来没用看恋人的充满爱意的眼神看过别人。   但是,她真的一点也不勇敢。   为什么不敢说呢?这些天所有的小心思和潜意识都在表明,她其实是很喜欢温焕的,为什么要找尽各种理由否定呢?   陶清扬的指尖,慢慢摸到那朵淡蓝色的倔强花朵上。   爱上一个同性的感觉,就像严肃会议上的喷嚏,打出来太失礼,憋回去自己又泪流满面。   陶清扬不是动不动就泪流满面的人。   明天,明天一定要告诉她!   ☆、第19章 一波三折   时承雨执意要送她回家,陶清扬推辞不过,只能让他送到温焕家的楼下。希望今天发生的事,不会让时承雨误以为她喜欢他。   分别的时候,陶清扬看了一眼手机,时间正好十二点整。   房间里黑漆漆的,她打开客厅的灯照明,洗完脸就爬到客房去睡觉。睡觉之前,在紧闭着门的主卧旁徘徊了好一阵子。   陶清扬呼出一口气。   算了,等明天温焕醒了,再说出来。   她关上所有的灯,黑暗袭来,涌进卧室里,本该慵懒睡在大床上的温焕却不在家,床铺凌乱,人似乎刚刚离开。   天辅总公司内,夜晚,并不安静。   广告部的办公室大门从里面打开,一个形如鬼魅的人影闪出来,辨认了一下放下,摸着墙壁慢慢往楼上走去。   他走的是楼梯,一步一步的很是小心。此时是公司安保部交接值班的时间,没有人会注意到,所有的摄像头已经失去了作用——尽管,只有短短五分钟。   但那人仍旧小心。   他走上了十层,站在一间办公室门前,手里提着一大串钥匙,挨个塞进锁眼里,试图找出合适的那把。   因为半点照明也没有,他有好几次没能把钥匙对准锁眼,发出了笃笃的轻响。   每次一出声,那人就停下动作,支棱着耳朵留意周围的动静。   终于,门锁发出微弱的咔哒声,他慢慢推开房门,径直走在一台电脑前,用打火机照明,翻找起一叠资料来。   昏黄的火光照映出那人的一双手,戴了白色的手套。   他把全部文件翻看了一遍,包括上锁柜子里的东西,却没发现想要的内容,只好把目光投在了办公桌上的电脑。   他小心翼翼地按下开机键,收起打火机,用身体笼着屏幕的荧光,不让光线扩散。   破解电脑上面的密码,对他来说并不困难,也很容易在隐藏加密的文件夹里找到了他需要的东西。   只不过……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那人把一份文档拷贝到自己带来的U盘里,开始修改电脑里最后一次开机时间的记录。   这是大部分偷窃者最容易忽略的问题。   完成这一切后,他关掉电脑,等屏幕完全灭掉后,又摸黑走了出去。   太顺利了。   他的心情放松了些,试探着走下楼梯。为了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他没有用打火机照明,这是最大的错误,聪明反被聪明误。   因为,如果这时他拿出打火机,哪怕只有一丝光线,就能看清,楼梯上,还站了另一个人!   那人比他来的更早,却一直沉默地立在那里,融入一片黑暗,或者说,他就是黑暗。没有呼吸声,没有脚步声,没有任何动静,像是死了。   不,另一个人显然没有死,在他下楼时还举着小巧的红外线摄像机,把那人的脸拍了下来,然后往楼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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