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农门寡妇操劳而死,重生后杀疯了

第284章 她开心就好

   胡振撸着狗子,一会儿挠挠狗头,一会儿捋捋狗背,间或把狗耳朵竖起来抓下痒,或者捻着狗爪子来回摸索,眯缝着眼,看起来比狗还享受。   被撸了好一会儿的招财,始终维持着一个姿势享受,终于还是累了,便站起来抖了抖身子,细密的狗毛,便在那阳光下洒了一地。抖完后,身子便紧贴着胡振,边蹭边转圈,还在胡振的双腿间蹭来蹭去。   胡振装作嫌弃的模样,拍了招财一把。   “臭狗子,这是眼睛痒了,往咱家身上蹭眼屎呢。”   玉楠便教训起狗子。   “招财,你把胡公公的衣服蹭脏啦,快停下。”   胡振却是摆摆手。   “无妨,它蹭它的,衣服洗干净就是。”   “胡公公你好喜欢狗子哟,你在宫里也能养狗吗?”   “在宫里养狗?哈哈哈,确实,宫里的狗可多了,不过不是咱家养的。”是皇帝养的。狗奴才。   玉楠还小,自然听不懂这话里暗含的意思,还真以为宫里养了很多狗呢。她正要跟胡公公交流养狗子的经验,就听到娘亲喊她。   “玉楠。”   “娘,舅舅,你们回来啦。”   萧鹏飞已经听姐姐说过胡元宝的身世,很为他有个太监爹感到难过,不过他对太监也没什么好印象,所以抱起玉楠,跟胡振简单打了个招呼便走了。   萧杏花福礼,“胡公公。”   “萧东家。”胡振站起身,佝偻着身子,打了个招呼。   这时,又听到另外一道尖细的男声,由远及近。   “胡公公这一出宫,可真是悠闲自在,咱家在这瞧你撸了半天狗子,你愣是没察觉呐。”   胡振脸一黑,瞬间又阴笑着回应。   “王公公,你不在皇上身边伺候着,怎么跑到我这里来了?”   王公公?萧杏花回头望去,就见另一个跟胡振年龄相仿打扮也差不多的太监走了过来。   虽然不认识,但是既然是宫里出来的,且地位看起来也不低,萧杏花便顺着胡振的称呼,也浅浅打了声招呼。   “王公公。”不过也没有别的话要说,便又朝胡振福礼道:“胡公公有客人来,我便不打扰了。”   “嗯。”胡振示意萧杏花离开。   王顺却突然把人叫住。   “这位可是,昨天进宫的宋夫人?”   “回王公公的话,正是。”   “嗯。”王顺仔细打量着萧杏花,笑道:“果真是难得一见的可人,难怪皇上会看重。”   “王公公过奖了。”   王顺不说让走,萧杏花还真不好就这么离开。   谁知道此人这么打量自己,是何心思?   此人跟胡振,又是什么关系?   既然走不掉,倒不如留下听个明白。   “胡公公,都到了家门口了,不请咱家和宋夫人进去喝杯茶?”   “呵呵。”胡振闻着自家飘出来的卤肉味道,多少年都没吃过了,真是馋坏了。他笑道:“你看,都到饭点了,咱家就不留你了。”   “你——”被直言拒之门外的王顺,面子上挂不住,却也没表现出不悦来,不过也不说要走,“胡公公身为大总管,身家巨丰,却是这般小气,连口水都不舍得给咱家喝,呵呵,传出去岂不让人笑话?”   “喝口水?”胡振皮笑肉不笑,“咱家一贯小气,不过却也没小气到连口水都吝啬的程度。你想喝口水,随你喝就是。啊呸——”   胡振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斜眼瞧着王顺。   喝吧。   喝多少有多少。   管够。   萧杏花反应过来,胃里一阵儿作呕。   就别提王顺脸有多黑了。   “胡大总管,没想到圣上对我干爹还算长情吧?咱家也是托我干爹的福,又能重新在圣上身边伺候着喽——倒是胡大总管,却被派到外头来干事,啧啧,不会是失宠了吧?”   “失宠?呵呵,王公公,别以为咱家不知道,小儿的那点事儿,是不是你的人捅到皇上那去的?”   胡振都快气死了,他明明在皇上面前已经站稳了脚跟,那王顺都被自己打发去浣衣局了,谁知道上次自己出宫见家人的一天功夫,这人就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竟又出现在皇帝跟前了。   怪不得缠绵病榻这么久的皇帝,居然知道了自己儿子那些劣迹。若不是刚好那天萧杏花为他请赏,还说不准皇帝要怎么冷落自己这个教子无方的大总管呢。   思及此,胡振不由得偷瞄了萧杏花一眼。   也罢,看在她尚算有功的份上,就不计较她让自己损失那一大笔银子了。   就算她功过相抵好了。   萧杏花算是听明白了。   原来这王顺跟胡振有仇啊。   又听王顺说道:“咱们内官二十四衙门,四司八局十二监,唯有那浣衣局不在皇宫之内,胡大总管趁我病要我命,就把我打发到那地界去了,咱家不服气,在圣上面前抱怨几句,也是可以理解的,对不对?”   对个屁!   胡振冷笑。   两人是死对头,水火不容,自己不把他打发了,难不成等他上位,把自己踢出去?   这不,自己一个大意,便让这小人得志,在皇帝面前告了自己一状。   否则,皇帝怎么会把自己打发到宫外来?   胡振抽了抽嘴角。   “咱家只是见王公公病得厉害,不能让你把病气留在宫中危害圣上罢了,你又何必多心?”   “咱家多心?呵呵,胡大总管,我干爹死得凄惨,咱家也病得蹊跷,由不得我不多心呐,是不是?”   这时,张氏开门出来,吼着大嗓门。   “做了你最爱吃的卤猪头肉,喊了半天吃饭也没见到人,你耳朵聋了?鼻子也不灵了?”   “这就来这就来。”胡振回头应着,见从小就净身进宫的王顺脸上满是嫉妒,便故意说道:“咱家就是当年成亲第二天,吃过一次内子做的卤猪头肉,啧啧,香喷喷的味道,这辈子都忘不了喽——”可惜,实在家贫,长这么大,也就奢侈了那一次。   而张氏原是屠户之女,家里条件要比自己好多了,嫁给自己这么多年,一点儿福气没有享,却跟着受了一辈子罪。   得,她爱吼就随她吼,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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