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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好大嘅气呀

清末的法师 黄文才 3042 2024-07-16 11:16
   他也是头皮发麻,不知道该从哪下手。    几个女人冻的瑟瑟发抖。    海风很大,虽然不降雪,但温度低的可以。而且大家都刚从海里爬上来,身上湿漉漉的就更冷了。    赵传薪说:“你们把衣服脱了,拧干。这里有棉被,先裹上。我去找点枯枝点火,先把衣服烤干再走。”    说着,也顾不上别的,凭空地上就多了几扎捆好的棉被,都是法国货。    海滩上燃起篝火,让夜色多了些温暖。    几个女人让棉被紧紧裹着,抵御寒风侵袭。    赵传薪拿出罐头在火上烤热乎了,给大家分了吃。    见食物有些单调,就说:“我去抓条鱼回来。”    说着就下了水,转眼不见踪影。    这些孤苦无依的女人顿时连吃的兴致都没有了,一个个眼巴巴的看着漆黑的海面不做声。    直到不多久赵传薪一手拎着鳕鱼一手拎着一只肥硕的大螃蟹出来,大家这才松口气。    不得不说,蔚蓝幽灵甲配星月,在水中当真无往不利。    下水后,海中生物无所遁形,无论虾蟹还是海鱼,一抓一个准,跑都跑不掉。    拿精灵刻刀给鱼开膛破肚,然后拿一根铁钎子穿上在火上烤着。    不时的撒点他自己勾兑的佐料,片刻香味就散开。    螃蟹直接丢进了火里,不时的翻动。    烤好了鱼,他用手撕着给众女分食。    “我叫赵传薪,别叫恩公什么的,叫赵先生就行。”    小姑娘开口:“大哥,我叫章泽慧,是被人掳来的。”    这些人当中,只有这个小姑娘看着像是家境殷实的样子。    同时胆子也最大。    赵传薪说:“泽慧,你的脑门是不是故意剃的头发?”    “是啊大哥。”    “这样太难看了,不方便咱们在美国这边行事。一会儿我给你们理发,做个发型。再想办法给你们找些衣服换上。还好,你们都没缠足,清廷真操蛋啊让女人缠足。”    “大哥,朝廷一直反对缠足来着。旗人不允许缠足,汉人女子喜欢缠足。我错过了缠足的最好时间,我怕疼。”    啥?    赵传薪第一次听说清廷禁止缠足这一说。    他还以为缠足是清廷的标志之一。    然后便感到三观颠覆,头皮发麻,心里那口气不但没平息,反而更加严重。    他想起来了,后面的婉容也没有缠足,好像清朝的宫里的嫔妃皇后都没有缠足的。    赵传薪不想说话了。    吃完了饭,他说:“你们先休息,我去找找唐人街,先踩踩点。”    唐人街是个人声鼎沸、肮脏、拥挤的地方。    即便天色已黑,这里却依然人头攒动。    能听到喝骂声,吃饭声以及一些古怪的声音。    许多人对赵传薪投来好奇的目光,因为他穿的过于光鲜了。    在这里但凡是穿着光鲜的,必然是洋人。    这时候,一个弯的胡子都翘起来的壮硕白人,两根拇指弹着有弹力的背带,堵住了赵传薪的去路。    “嘿,你要去哪?”    “回家。”    “我没见过你。”    “你说对了。”    白人壮汉愣了一下。    “嘿,如果是新来的,需要向我报备。”    说着,向前一步,伸手要去抓赵传薪的大衣领子。    此时,已然有一群华人围观看热闹。    赵传薪挺恼火的。    这里人多建筑杂乱,他想隐蔽行事都不行。    看白人壮汉倨傲的态度,并且想要动粗,他直接掰住对方的食指,往后一按。    “啊……”    十指连心,掰手指头这个招数相当好用。    壮汉的腰一扭,身体矮了半头。    赵传薪趁机松手,两手按住对方的脑袋,抬起膝盖撞了过去。    白人壮汉脑瓜子嗡的一声,满脸开花,向后倒去。    赵传薪的力气相当大,这一撞可不轻。    他屈膝跪在壮汉的胸口,将他腰上的转轮手枪给缴了。    只不过是来踩踩点的,他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想了想,拿转轮手枪扳开击锤,顶住了白人壮汉的脑袋:“你是谁?”    “你这个混蛋,你把我打伤了。我是这里的警员,你这个蠢货,你完蛋了!”    赵传薪倒握着枪把,朝他眼眶砸了下去。    登时眉弓崩裂,鲜血如注。    围观者胆寒!    “我问一句,你回答一句,明白吗?”    壮汉也胆寒,轻轻点头。    “在唐人街,有多少警察?”    “包括警长,有五个人。”    牛逼,这么点人,管着成千上万人,也是没谁了。    “警局在哪?”    “在街的尽头。”    赵传薪抬头看看周围,问道:“有没有人和他有仇?”    大家面面相觑,目光所及处仿佛有形有质的逼退了他们。    这些人经过长期压迫,已经没有了反抗的心思。    壮汉冷笑说:“别费力气了,他们胆小如鼠。”    赵传薪现在的戾气很重,听他一再出言挑衅,终究是不耐烦了,拿出精灵刻刀照他脑门一点,世界便安静下来。    因为此时是黑天,灯火虽然辉煌,可也瞅不了那么细致。    精灵刻刀太锋利,大家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见赵传薪站了起来。    此时再看地上的那壮汉,脑门开始出现一个红点,然后汩汩流血。    顿时尖叫起来。    “杀人啦!”    “杀人啦!”    前面,街的尽头,警局中的警察终于察觉不对,拿着武器跑了出来。    赵传薪混在逃跑的人群中,逐渐靠近警局。    几个白人警察骂骂咧咧的驱散着逃跑的人群,正扒拉着,忽然最前面一人脑袋一痛,顺势就倒。    后面的警长是个老家伙,见自己人倒了就想来扶,天灵盖被一刀刺了进去。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赵传薪直接打完一梭子子弹,马牌撸子子弹清空,几个警察全部放倒。    这时候,有一队穿着西装戴着帽子却依然留着长辫子的华人敢来。    为首一人瞪着赵传薪:“你畀我哋倒米嘞!”    赵传薪偶尔也唱唱粤语歌,可却听不懂粤语。    他换了一把枪,没有放松警惕。    “我听不懂,会说普通话吗?”    “你给我们带来麻烦了!”    赵传薪一边从尸体身上搜武器和钱,一边问:“你又是谁?”    “呢度归我理!我叫余文轩!”    赵传薪大致明白过来,眼前这货应该就是传说中唐人街的黑帮了。    “哦,你管你的,我干我的。”    “听日会有大队人马入嚟,会死人嘅!”    “来呗,他们屠杀华人的时候,你还能挡住吗?他杀你们一人,我杀他们十人,杀多了他们就不敢杀了。”    “好大嘅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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