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无忧与尊檠一样,双双倒在地下。两人的头发之上已经结满了白霜,常人若是如此非得冻坏不可。 “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厉害,是我小看你了。”孙无忧忽然道。 “呵呵,和你相比起来,我这点三脚猫的功夫算得了什么。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就是苍北新苑的孙无忧吧?” 此话一出,孙无忧登时来了兴致,当即坐起身来,神态惊讶道:“你怎么知道,是群……是老花镜告诉你的?” “老花镜?是那个带着面具的怪人?呵呵,他虽然比你更加令人难以琢磨,但很不巧,并不是他。” “啊?那你怎么会知道是我,难道你有未卜先知的能耐?” 尊檠苦笑了下,旋即从怀里拿出一个物件,孙无忧顺势看去,那竟是一块乳白色的玉佩。这东西他曾经见过,原主儿正是方柔与巫自天之子——方华。 “你居然见过方华?” 尊檠稍显得意道:“要去不归山关的,哪一个会不来这里住一晚?他来的那天,我正处在人生之中最灰暗的时候,如果不是他的出现,恐怕我也支撑不到现在。” 接下来,尊檠便将他与方华之间发生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 原来,尊檠并不是一直都这般落魄的,他曾经也有豪宅,也有令别人嫉妒的钱财。只可惜,一次错误的邂逅,让他认识了一名传奇的女子。此女就像是天上降下来的仙女一样,洁白无瑕,美貌绝伦。自那之后,尊檠便陷入到了无可救药的沉迷之中,却万万没有料到自己竟然走入了别人早已设好的圈套。 女子以家中父亲生病为由,多次向他借用银两。之后,她又说父亲病情加重,需要良药仙丹,才能痊愈。那时的尊檠早已被这面前的佳人迷得神魂颠倒,哪里会想那么多,于是他便倾尽家产,变卖地契,最终为那女子筹得了一大笔钱。在一个乌云压城的清晨,女子带着所有的钱财莫名失踪,从那之后尊檠再也寻不到她的影子,就连对方之前居住的房子也已经被转到别人的手上。 被心爱之人坑骗的尊檠几乎一蹶不振,整日他只知道借酒消愁,不知不觉之间连最后一点盘缠也被消耗殆尽。没有了住所,他只能流落街头。就在他最为无助的时候,方华出现了。 当时的方华同样也是一个伤心的人。他在孙无忧与沈家佳的面前虽未表现出来,但却将心里的苦水全部倒给了尊檠。 同是天涯沦落水,二人虽然境遇不同,但当时的状态却是出奇的相似,哥俩一见如故,险些拜了把子。因为十分投机,方华在和城之中住了几多天,其间一直都是他慷慨解囊,解决吃穿住行的花销,尊檠十分惭愧,所以对方华的感激之情也与日俱增。他不会讲什么阿谀奉承的话,所以只能继续作倾诉者,每日听着方华讲述他在苍北新苑的事。 说起苍北新苑,方华当然不会忘记了孙无忧。虽说对方是自己的情敌,但是打心底里他还是十分敬重自己这位大哥的。方华津津有味地说着二人曾经经历的种种趣事,而尊檠也越发对这位未曾谋面的“同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在见到孙无忧第一眼的时候,他几乎就已经认出了对方,因为孙无忧长得和方华口述的一模一样。 起初,他有有些不敢相信,直到方才见识了对方的不欲身手之后,才终于可以确定,面前之人正是方华提到的孙无忧。 “那现在方华人呢?”孙无忧目光烁烁道。 “唉,大概是在三个月前,他被一伙不知来历的人给掳走了。” “什么?方华人被人掳了?这是怎么回事?” 尊檠叹了口气,神色失意道:“那天如同往常一样,我和他吃过晚饭,一起回房间继续聊天说话。不知不觉之中,我竟睡着了。梦中,我听到方华异样的呼喊,一睁开眼睛,我便见到几个蒙面的黑衣人进到了屋子之中,将方华打昏,将人五花大绑起来。我当然不会束手旁观,却惊讶发现自己居然一点力气都使不出。直到那时我才意识到,自己莫名其妙地睡着,那是中了那些人的迷香。我虽然醒了过来,但却一点忙都邦不上。急火攻心之下,我又一次昏睡过去,待再次醒来之时,外面已经日上三竿,无论是方华还是那些黑衣人,都已不知去向。” “哎呀呀!” 孙无忧明白方华离开苍北新苑,就是想远离自己,出去散了散心。却不想阴差阳错,被那群匪徒得了便宜,将人轻易掳走。如果对方有个三长丙短,自己又有何脸面再见方柔夫妇。而更加关键的是,就连他自己也不会原谅自己。 “从那之后,你就再也没有方华的音信了?” 见孙无忧这般激动,尊檠连忙安慰道:“你也别太过心急。方华虽被那些神秘人抓走了,但看他们的动作极为小心,似乎并不想伤害方华。所以我想,即便人被绑了去,那些歹徒也不会为难于他。还有,在我意识将有将无的时候,我好像听到了‘卦门山’三个字。或许,这和那些人的身份有些关系。” 孙无忧想了一下,随即道:“卦门山,听起来像一个地名。你有听说过吗?” “这……虽然我也曾经四海为家,但确实没有听过这么个地儿。不过,我听他们的口音似乎并不是人间之辈,说不定他们来自不归山关的另一边……” 孙无忧恍然道:“你的意思是说,那些人来自魔界?” 尊檠微微点了点头,又接着摇摇头道:“这不可能啊!如果是魔人的话,他们要来到人间,必要要经过汪归山关。那样的话,戍守在那里的将士便将立即通知附近五百里的城镇,以便让大家作为准备。可我记得当时不归山关那边并没有传来什么消息,既然没有消息,那就说明并没有魔人从关卡处经过。” 孙无忧想了又想,但仍旧百思不得其解。先前战斗产生的热气已经全部散去,此刻二人已经微微发冷,于是进到了房间之中,在里屋稍稍恢复一些。 “对了,我想起来了,有个人应该知道答案。” 看着孙无忧异常兴奋的样子,尊檠不禁问道:“谁?” “就是老花镜。” 和城的城墙之上,寒风刺骨,一个头戴面具的怪人登高独立在墙头之上,一言不发,如同一座饱经风霜的雕像,混身散发着神秘且古老的气息。而在旁边的空地之上,一个只剩下头颅和躯干的“可怜人”赫然躺在那里,身体不时地还会抽动几下,但看上去已经时间不多了。 墙头上的正是老花镜——群魔鉴器灵,而空地上的则是刚刚逃出魔拳神威,只剩下一具残躯的万腐老丈。 他蜷缩在那里,忌惮地看着不远处的那道身影,想要说话,却不知该从何说去。不知过了多久,老花镜纵身一跃,已然来到他的跟前,双方只是对视一眼,万腐老丈便觉得有一只手掌攥住了自己的脖颈,只要对方一个念头自己就会身首异处。 “你是谁,为什么救我?” 老花镜蹲下身来,伸手摸了摸对方那已经止血结痂的伤口,语调温柔道:“受了这么重的伤,居然还能撑到现在,我真是佩服你这顽强的生命力。如果把你丢在这里不管的话,你也不会死吧!” 万腐拼尽全力,终于把自己的头抬高一点,上下打量了一下面前的“怪人”之后,不禁惊声道:“你……你是一个死人?” 老花镜怪笑道:“死人?或许我从来就没有活着过。和你不一样,我可没有你这样的命数和运气。遇见我,你真是该烧香还愿了。”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到底是谁?深夜前来救我,应该也不只是一时善心发作,顺手将我救下吧?” 说完,万腐老丈咳嗽了几声,只见他的口鼻之中竟然窜出一股股黑色的烟雾,而随着些浊气排出体外,万腐老丈的脸色也变得逐渐红润起来。 “呵呵,既然你都这么干脆利落了,那我也不用兜圈子。你这一身百难不死,百折不挠的功夫我想学一学。” “什么?你想学我的神功?哈哈哈,好家伙,你的口气果真好大,胆子更是大得出奇。你可知道,为了练就这身不死不灭的功法,我受了多少累,吃了多少苦。现在你说学就想学,岂不是太小瞧了我万腐的名号?” 看着万腐傲骄不已的样子,老花镜轻声笑道:“你的神功?别人不知,我却清楚得很,你使的乃是魔功百枯。之所以你能一次次地死而复生,就是因为吸收了它者的生命精华,从而弥补到自己的身上。” 被老花镜一言戳破玄机,万腐显得极为惊愕,说话的语气也变得低沉许多:“你……你怎么知道魔功的事情,难道你也看过那?” “嘿嘿,何止看过。你瞪大你的狗眼,看清楚这是什么!” 说话间,老花镜身前的机括自行启动,一本散发着浓郁古香的书册随即呈现在那目光灰暗的万腐老丈眼前。 “是……是……是群魔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