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明亡于万历
搅吧,搅的越乱越好! 崇祯看着跪在地上的王弘祚,心中的杀意泛起了滔天巨浪。 为什么后世有明亡于万历的说法? 究其原因是万历常年不上朝导致党争四起。 党争从万历到崇祯,愈演愈烈! 万历之前,党争也存在。 嘉靖年间的党争是严党,清流和阉党。 隆庆时期的党争来自几位内阁成员之间。 到了万历年间,由于他不理朝政,导致皇权失势。 朝廷处于半停摆状态,紧接着猫猫狗狗什么的就都冒出来开始明争暗斗。 或许有人会问,内阁不是替皇帝办公的吗? 只要内阁首辅尽心尽力,朝廷一样运作。 然并卵! 留中制度就是万历发明的。 奏疏搁置、延后处理,不表态,一直拖! 张居正死后,留中制度被发挥到了极致。 其他的事务不处理就算了,官员任免也被留中。年迈的官员无法告老还乡,没能力的却被继续留任。 时间久了,很多官员直接不辞而别。大明朝官员本就不多,万历时期官员去了将近五分之一。 朱庚当了三年首辅,愣是没见过万历的面! 德高望重的内阁首辅叶向高,在担任首辅期间都绝望了。 太子朱常洛八年没有老师授学,叶向高屡次上书请择名师,万历全都留中。 直接结果是泰昌和天启的文化程度都不高。 崇祯就更别提了。 有他爹和他哥做榜样,他能强到哪儿去? 先天能力不足,后天教育没跟上。天启和崇祯都没有接受过完整的帝王术培训,再加上没有自己的班底,很难应付朝堂上那帮老狐狸! 天启还算有天赋,重用魏忠贤的阉党打压东林党,暂时将朝堂安定下来。 崇祯可倒好,在没有树立根基之前,直接把魏忠贤和阉党灭了! 魏忠贤倒了,他一人怎么可能斗得过那帮老狐狸? 最终,明亡于党争! 党争!党争!不是要党争吗? 那就让你们争个够! 崇祯看着命不久矣的王弘祚,关心的说道:“王侍郎起来说话。” 王弘祚以为崇祯真的关心他,感动的站起身:“谢陛下,这是臣的题本!” 王承恩面无表情的接过题本,快走几步来到崇祯面前递了上去。 崇祯打开题本仔细看了一遍,随后一脸凝重的放下题本。 王弘祚检举李邦华指使兵部武库司郎中成德,借发放抚恤银的机会进行贪墨。 贪墨银两的数额高达数千两。 另外,还检举李邦华侵占民田,偷逃赋税。 崇祯看向李邦华:“李邦华,王弘祚检举你贪墨抚恤银,偷逃赋税,你可认罪?” 李邦华拱手道:“臣冤枉。” 崇祯看向王弘祚:“王侍郎确定没有诬告?” “回陛下,千真万确!臣愿以全家性命担保!”王弘祚信誓旦旦的回答。 王弘祚敢说这种话自然有他的道理。 为了查清李邦华的罪行,他不但亲自走访阵亡士兵的家属,还去顺天府衙查阅了李邦华名下田产缴纳赋税的记录。 有了这些实证,他才敢和李邦华公开作对。 “请陛下严查!” “臣附议,请陛下降旨彻查此事,还李阁老一个清白。” “臣附议!” 朝堂上半数以上的官员纷纷施礼,要求彻查此事。 看着那些“团结”的官员,崇祯知道这是一场有预谋的倒李行动。 严格来说不是倒李,而是一场针对的皇权的做空行为。 李邦华虽然仅仅当了四个月的首辅,但是与崇祯配合的十分默契。 在彼此信任的基础上,朝廷各项政策上传下达尤为通畅。 愈发明朗的朝堂让某些官员感到了害怕! 他们怕李邦华坐稳首辅的位置,怕崇祯借李邦华的手增强皇权。 扳倒崇祯是不可能的,但可以尝试扳倒李邦华。 崇祯本就优柔寡断,生性多疑。 只要坐实李邦华的罪证,内阁首辅必然会换人! 面对近半数朝臣的“逼宫”,崇祯本想直接拒绝。可是当他的目光从李邦华身上扫过时,从他脸上看到了兴奋。 难道...这是李邦华的圈套? 崇祯略加思索后点头,目光落到大殿角落里的李若琏身上:“李指挥使,朝会后将此事查清楚。” “陛下!”崇祯刚打算结束这个话题,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宋权再次出班拱手道:“此事关系体大,请陛下下旨让锦衣卫会同三法司一同审理。” 崇祯不说话。 他的本意是就算李邦华真的犯了错,也会让锦衣卫把事情捂住。 三司会审就不一样了,所有事情都会被摆在明面上。 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请陛下让锦衣卫会同三法司一同审理!” 十几个大臣跪倒在地,一边说着诉求,一边磕头。 “不准!”崇祯眼神犀利。 “请陛下让锦衣卫会同三法司一同审理!” 数十位大臣跟着跪下,请求崇祯答应他们的要求。 在这件事上他们信不过锦衣卫,因为锦衣卫是皇帝的人。 面对群臣的逼宫,崇祯怒火中烧。他紧握双拳,眼睛狠狠地瞪着群臣。 这是他穿越来第一次被逼宫,心中的愤怒可想而知。 跪在下面的大臣们丝毫不惧,他们铁了心也要让崇祯妥协! 这是原则性问题! 李邦华是内阁首辅,文臣之首。可以查办他,但是需要公平公正公开! 只有三司会审才能保证这些原则不被破坏。 眼看崇祯愈发愤怒,有些大臣开始在心里打退堂鼓。 惹怒了崇祯会是什么下场? 大概率会被廷杖! 那玩意打在身上不但很疼,还有把人打死的可能。 面对可能到来的廷杖,有人害怕,有些人却无所畏惧。 不就是廷杖吗? 打!随便打! 只要打不死,他们就一直跪下去。 俗话说法不责众,他们不信崇祯敢对他们下手! 眼看情况无法收场,李邦华躬身道:“臣请陛下下让锦衣卫会同三法司一同审理,还臣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