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留下了一个字
刘刈,武机局缉卫营统领,李晋的顶头上司。 别看这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个子不高其貌不扬,但一生征战无数功勋卓著,前年奉旨拿下谋划叛乱的刑部尚书杨为忠之后,获得了第五枚御赐执红印,可称天下第一执红卫。 贼人吃了一脚,落入齐腰深的水中,尚未反应过来,一众执红卫电光火石般一拥而上,将其摁在中间,李晋心急,自然冲在最前。 就在众人以为缉凶功成,不再“与反贼同罪”时,忽然,伴着一声炸响,只见一样东西拖着长长的火花,从贼人背后冲天而起,飞至十数丈高,旋即急速坠下,坠落时底部燃起一朵蓝绿色的火花,在雾中盈盈闪闪。 “窜天猴?!” 李晋伸手去拦,可还是晚了一步,贼人在这火花冲起的同时,身体一梗,倒了下去,同时,水中似乎有一条硕大的黑鱼一摆而过,倏地钻入了下游的黑暗中。 一切发生的太过突然,别说去捉,就是看也未必能看的真切。 李晋见贼人倒地抽搐,在心中狠狠地骂了句娘,蹲下捏了捏贼人咬紧的牙关,知道他虽然还未气绝,但明显已经没救了。 第三个了,到玄医局盗取方图的天理军,似乎个个英勇刚烈宁死不屈。李晋心想,这般忠烈死士,若为朝廷效命,必当大受重用,不说荣华富贵,至少也能按时领俸、衣食无忧,又有何不好?如此将死生置之度外,这些反贼又是图的什么?谁当皇帝,又能怎样?我们这些普罗大众,还不只是混口饭吃? 现在可好,这人明显知道关于自己的一切,可现在线索却断了。更重要的是,现在一点儿线索都没,明日仍会“与反贼同罪论处”。 贼人身上飞出的机关落在不远处的地上,皮三儿乖巧,颠儿颠儿的拾了回来,递给李晋。 李晋转手交给刘刈,可刘刈看都没看,面无表情的吐了一个字“查!”,便带着几个人向武机局走去。 没人敢顶撞刘刈。 倒不是他敦实的身材和不凡的身手。 这么说吧,你去惹他吧,这个拥有五枚武机印的男人,只需再得一枚,便可集齐六枚,召唤梁王天子,为所欲为,一个马上就要梦想成真的人,谁敢惹? “你说这天理军,费尽周折不惜死生,到底偷的是什么玩意儿?”贼人自尽,不能复生,此时与其着急懊悔,不如找找失物,对于此案来说,失物比一个撬不开嘴的天理军,更重要。 李晋把机关拿在手里翻看了一圈,这装置为竹篾所制、铜丝回环,形似一个倒扣的封口碗,巴掌大小,肚子里支楞巴翘有一些竹片,但经过灼烧已经看不清具体结构。竹碗下面有两个铜镣扣,应该是连在贼人身上,弹射而起。 李晋拨弄着机关上的竹篾,一股浓浓的蒜味扑鼻而来,顺着鼻子冲上了印堂,呛得他一闪。 “老大,这就是传说中的飞火鸢吧。”皮三儿凑上前来问道。 “这算哪门子飞火鸢。”李晋扇了扇蒜气,拆下一根竹片,轻蔑地塞到嘴角:“这就是一破蝈蝈笼子,看到没有,就是这两个铜镣扣,搭在贼人身上,镣扣连接皮绳,一松带扣,这破蝈蝈笼子就被皮绳弹上天了。” “哦,那这可比老大做的听翁差远了。” “来闻闻,什么味?”李晋顺手把这竹碗往皮三儿眼前一凑。 “啧啧,好浓的蒜味,老大,难不成这是个天理军的厨子?” “什么厨子。”李晋敲了一下皮三儿的脑袋,“这是白火石,竹篓子飞起来的时候速度快,里面装的白火石和空气一摩擦,就燃了起来,你是没用过火镰啊。” “火镰也没这么大味儿啊。” “那是使得少,哎,这是什么。”李晋突然发现,木碗底部有一块蜡封,大约一寸见方,里面似乎刚好可以藏下一张叠好的纸或者绢布。 一颗炸雷不能触发两次。一颗炸雷不能触发两次。 李晋一边默念,一边翻来覆去又谨慎小心的看了几次,确定机关已经烧毁后,轻轻取出嘴里咬着的竹片,又放回嘴里抿了抿,朝着蜡封用力捅了下去,心想,贼人所盗玄医局的方图八成就藏在里面。人已经死了,若是能发现失物,明天也算是交个差,再加上今晚破解妖童的神勇表现,一定够能脱罪。 “噗嗤——”刚一捅破蜡封,一团蓝火迎面喷出,直冲李晋面门而来,幸亏他反应迅速,下意识伸出左手挡住了火焰,不然眼睛必被这火灼瞎。可这一挡,火苗就包住了左手,钻心的刺痛瞬间袭来,刺得李晋撒手就摔掉了手中的竹碗。 旁边的几个执红卫都被这突发的火激愣了一下,然后才上前抽出手来拍打,可谁知这火谁碰烧谁,一下子几人身上都沾上了火,你蹦我跳,顿时场面大乱。 皮三儿机灵,从河边捡了片破瓦,舀了半瓦河水,冲上来就要泼,李晋见状大喊:“用土、用土!” 这一通火,搞得李晋颜面全无,刚才还轻蔑不屑的表情,一下就消失殆尽。抬手看了看冒着烟破了皮的左手手腕,除了蒜味似乎还有一股硫黄的臭味,李晋一脚把地上的竹碗踩得稀碎,又冲过去气急败坏地猛踹了几下地上的尸体,骂道:“他娘的天理军。” “还愣着干嘛,查尸!” 皮三儿领着几个小校干净利落的搜了尸体,又从刀柄上截下了一段红绳,系在了尸体手上。“报御察使,贼人身上无图,不仅无图,什么都没有。” 李晋用竹篾拨开残碎的竹碗,竟然在蜡封的灰烬里,找到一丁儿点烧焦的纸片。 擦燃火折,李晋举起残破的纸迎光望去,居然还真就留有一个字: “医” 李晋一瞧有了失物,担忧的心一下子放下了大半:“是了,皮三儿,咱们有救了。明日请太子到玄医局对比失物线索,便知反贼的目的,按例,线索查清之前,定不再被同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