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章讲讲故事</p> 稍微讲一下,过去的事情吧。.w . </p> 古大帝统治时期,出现过一次不大不小的,异的事件。</p> 有两个相邻村庄,一天之内,所有的村民全部死掉了。</p> 屠村。</p> 并不是狼人杀的,而是真真正正的被人类杀死的村民。</p> 两村的村民,发生了战斗。</p> 结果是两败俱伤。幸存者为零。</p> 或者说,能找到的幸存者为零。</p> 有两个人跑掉了。巫术教教主和蛊术教教主。</p> 没错,这一件事发生在古大帝当政时期,而不是琼华他们所生存的三国时期。</p> 由于事发怪异,古大帝决定亲自调查这一事件。</p> 来到两村相交之处,横卧着的,斜躺着的,是各种各样的尸体。满地的鲜血变干成了暗红色,以及腐尸的臭味。惨象一片。</p> “究竟是真么回事?”古大帝自语道。</p> “大人,我们在两个村子里各发现了一处类似于庙宇的建筑,里面有大量的祭器塑像等等东西。”</p> 创立宗教这种事,在当时其实是几乎没有出现过的,在人类由守墓人一族统治的时候,人类所信奉的是它们,从来也没有想到过要自己制造出一种“信仰”出来,说黄大仙这是创举也不为过。</p> 对于当时办案的古大帝来说,不知道宗教的力量,自然也不能知道到底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死掉。</p> 说到底,宗教真的有这么强大的力量吗?这里的问题是,平时老实种地的村民们,会因为所谓的教义,背弃和平,选择战争吗?至少在古大帝看来,这是不可能的。</p> 怎么可能有人会因为信仰这种不存在的,没有意义的事情,不顾自己的生命呢。完全不可理喻,完全不能想象。</p> 所以古大帝面对眼前的尸体,第一个直觉是村民被什么人给洗脑了。</p> 事到如今,你还以为在朝华大陆的洗脑是一件物理意义的操作吗?</p> 燕然是被东方宇洗脑过的,所以那时的她怀有深深的,对凤玖月的恨意。</p> 凤玖之是被东方宇洗脑过的,所以他把对姐姐的爱变成了一种变态般的恨意。</p> 洗脑,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把一个人的想法改变怎么可能这么简单。在朝华大陆,有着独特的洗脑技巧。甚至是说,相当于蛊术与巫术的存在。洗脑我们所理解的要更加强大一些。</p> 但是,巫术和蛊术的器材都找到了,却找不到关于洗脑的器材。</p> 说到底,洗脑也好,巫术也好,蛊术也好,都只不过是手段。但是宗教不一样,宗教是一种信仰,这一种信仰,诞生于一个人,却发源于多数人。</p> 正是因为有大量的信徒,宗教才能够存在。这是社会的力量。社会,是独立于个体存在的,是超脱众人而存在的,一种处于“背后”的,强大力量。</p> 人们会考虑舆论,所以不会做坏事;人们会因为社会对自己的期待,而做出自己情非所愿,但是有利于社会的事。这些都是社会的力量。</p> 换做这里,村民们虽然厌恶战争,但是若非战争,不能维护自己宗教的纯洁性的话,那么信徒们甘愿为了这份“纯洁性”而不惜运用战争。在世界史,存在有“十字军东征”的事件,在世纪,存在着“迫害魔女”的事件。如果把信仰作为武器的话,这份武器完全可以做到屠村。</p> 这些事情等到古大帝搞清楚的时候,是古大帝抓到了潜逃的黄大仙和巫术教教主。但是,古大帝并没有把他们给处死。</p> 说起来,两个人虽然是让村民战争的直接原因,但是等到这个时候,事态早已发展到两个人没有办法控制的态势了。所以两个人算是想要阻止,大概也没有办法来阻止了吧。</p> 结果,事情如所讲,如果没有琼华他们插手的话,那么按照历史的发展,那么是村民全灭的结局。琼华他们,阻止了这场闹剧一般的悲剧发生。</p> 但是,实际,事情早已经发生了。</p> 想要阻止事情“曾经”发生,是根本不可能的。</p> 琼华他们经历的,只不过是古大帝运用幻术制造出来的“可能性”而已。</p> 如果是来找寻麒麟令的人的话,会不会拥有防止这场悲剧发生的方法?</p> 古大帝想要知道的,是这个。</p> 说是机缘巧合也可以,说是误打误撞也可以,但是琼华他们确实化解了这一处境。</p> 但是,琼华他们又做了些什么呢?</p> 他们,只不过是给村民们找了一个台阶下而已。</p> 一个停止战争的理由“圣女和仙女其实是姐妹,两派宗教其实是一个宗教”这种屁话,可信力真的大么?恐怕不大吧。村民们其实是不想要战争的,但是他们不得不战争。其的原因,我们试着从两种角度解释清楚。</p> 首先,从整体来说,如果我们把宗教看作是村民信徒们所有信仰的总和的话,那么这一个信仰的整体具有趋势整个信徒的力量。这像一个由肢体组成的人类,如果是单纯的“肢体”的话,其实做不到什么,但是如果说是一个人类的话,大有不同了。作为个人自由的“信仰”脱离了个体,而且,由于整个集体拥有同样的信仰,所以这个信仰也脱离了这个集体,成为了类似于“社会”的存在。这种强大的力量,如同一个高速运动着的巨石,由于强大的质量和速度,以一个人的力量,根本无法停止的“历史的车轮”,“时间的洪流”一般的“社会的重量”。</p> 接着,从个体来看,如果我是其的一个村民的话,我通过理智能够意识到的是,如果去参加战斗的话,那么很大可能我会死掉。但是,如果我选择不去参加战斗的话,根据教义,我会被当做是异教徒被处以火刑。如果两种下场都是死路一条的话,我当然是选则那条多数人选择的,而且变数更大的,而且有生还可能性的选项,是选择去战斗。</p> /html/book/42/4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