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女人偏偏喜欢油嘴滑舌
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血契叶轻眉成为女武神,获取系统奖励的蒋丰年一见叶轻眉跳上试剑台,不由翻了一个白眼:“你这是纯粹的浪费时间,你不是我的对手。” “不要说大话,我若是赢了,我的婚事我自己做主,你若是赢了,我心甘情愿加入女武神亲卫营。 可敢堂堂正正一战?” 叶轻眉抬起手中长剑,剑指蒋丰年。 蒋丰年很少在人前展现自己的实力,故而江湖传言蒋丰年武功平平,是个小菜鸡。 “好吧,如你所愿。” 蒋丰年难得一本正经起来,缓缓抽出腰带里的婉柔剑:“天下十大名剑之一,剑名婉柔,天外奇铁打造,剑锋三尺七寸,净重三斤十三两。 平时绕指柔,一旦注入灵力可断金分玉,削铁如泥。” 叶轻眉嘴角轻扬:“我手中长剑虽然现在未入天下十大名剑榜,可我相信它以后一定能进入。 此剑乃深海寒铁打造,剑锋三尺九寸,净重六斤九两。 吹毛断发,锋利无比,剑名凝霜。” “先让你三招,免得你没有出手的机会。” 蒋丰年指尖轻抚婉柔剑,悠然一笑。 “谁要你让?看剑~!” 不知深浅的叶轻眉手中凝霜剑挽上一个剑花,随即一招直捣黄龙刺向蒋丰年。 “剑速还行。” 轻功早已卓绝的蒋丰年夸上一句,而后脚尖轻点地面,飘然而起。 他的动作轻盈胜燕,身姿舒展潇洒,仿佛凌空起舞的神仙。 “这也太美了吧。。。” 一剑刺空,本就是颜控的叶轻眉看着蒋丰年的绝世姿容,不由犯起一些花痴。 “不行,不能就这么认输,容易得到的部下,没人会珍惜。。。” 猛地回过神来,叶轻眉赶紧追上蒋丰年,抬剑便是刺、劈、挂、点、云。 蒋丰年脚踏玄妙步伐,悠然自得的在叶轻眉周身游走。 凝霜剑虽然锋利无比,可却是伤不到蒋丰年一根毫发。 … … 半晌之后,别说三招,三十招都让出去了。 叶轻眉看着依然选择“躲猫猫”的蒋丰年,俏眉轻皱:“你怎么还不出剑?” 蒋丰年俏皮一笑,小声道:“舍不得。” “油嘴滑舌。” 叶轻眉俏脸微红,将凝霜剑归了鞘:“不打了。” “那就是我赢了。” 蒋丰年灿烂一笑,将婉柔剑插回腰带。 “好~!主公威武~!” “主公厉害~!” “主公顶呱呱!!” … … 见蒋丰年成功夺得魁首,潘凤,邢甲,一众赤焰骑士纷纷拍手叫好。 “叶轻眉,欢迎加入女武神亲卫营,我将用我的血涂抹你的额头,这是每一位女武神都要经历的仪式。” 蒋丰年说着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将血点在叶轻眉的额头上。 “真是好奇怪的仪式。。。” 叶轻眉不由嘴里嘀咕:“拿针刺自己好玩吗?” 话音刚落,一个血色印记在叶轻眉的额头浮现,闪烁几下后就钻入皮肤,消失不见。 血契,成! … … “叮,恭喜宿主,成功血契玄姹之体:叶轻眉。 奖励{踏天神游步}大圆满,此为轻功功法,体迅飞凫,飘忽若神,凌波微步,罗袜生尘,请接收。。。” 话音刚落,蒋丰年忽然感觉醍醐灌顶,一眨眼就完全掌握了{踏天神游步}的精妙,好像已经苦练了数百年之久。 “进可攻,退可逃,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安逸~!” 轻舒一口气,蒋丰年昂首大声道:“今儿高兴,藏剑山下最好的酒楼,吃酒去~!” 一语言罢,蒋丰年拉起叶轻眉扬长而去。 剑二三抚了抚胡子:“虽然并未出手,不过光是这身轻功已然世所罕见。 到底哪个家伙说蒋家世子武功平平的?看我不打死他!” “散了散了,冢花到底还是被摘走了。” “哎。。。这一身轻功真俊,前所未见呐~!” “早知道还是不做白日梦了,伤心。。。” … … 见一切无可挽回,尘埃落定,一众剑冢弟子垂头丧气,四散而去。 。。。 “小二,把你店里的好酒好菜端上来!” 一声娇喝,千里迢迢从大霜帝国跑到大周帝国的冷千秋悠然走进一家装修豪华的酒楼,一屁股坐到一张空桌前,将羲和剑“啪”一下拍在桌上。 店小二打量了一下冷千秋,见她衣着华丽,穿金戴银,不像是一位会吃霸王餐的主,于是咧嘴一笑:“好咧,客官稍等,马上给您准备。” 一阵点头哈腰,店小二转身跑去厨房传菜。 邻桌的三个江湖客闻言扭头打量起身姿曼妙,面容绝美的冷千秋,皆是眼中闪过一抹淫邪。 江湖之中不乏初出茅庐,毫无背景的女侠,她们可都是一身宝的肥羊,不但能拖到胡同里乐呵乐呵,还能卖去妓院赚上一大笔银子。 野猫塞进裤裆,老鼠袋子蒙头,妓院的老鸨龟公多的是手段让这些女侠变成行尸走肉,乖乖听话。 当然,这是低档妓院才会干的腌臜勾当,高档妓院喜欢养瘦马捧花魁,那才是金山银海的好买卖。 三个江湖客之中的老大王麻子是乔装打扮混进城的山贼头子,他的通缉画像就贴在城门口。 他在山里数月没碰过女人,一身邪火烧得他恨不得找只母山羊,不过最后一丝理智让他冒着风险进城,打算去窑子发泄一下邪火。 到时候叫上几个大屁股大乃子来个大被同眠,岂不快活似神仙? 三个江湖客之中的老二陈广才从前是个采花贼,那更是色中饿鬼,靠着飞檐走壁的本事祸害了不少良家妇女。 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 他在一次作案过程中被悬镜司的捕快撞了个正着,虽然侥幸逃脱,不过一条腿却被铁尺打折,从此没了飞檐走壁的能耐。 见做不成采花贼,他转头就做了山贼,还坐上第二把交椅。 三个江湖客之中的老三郑少春从前是个秀才,和大户人家的小姐私通,结果被那户人家的家主带着十几个家丁一顿胖揍,又押去衙门遭受一顿酷刑,差点就死在牢里。 王麻子劫狱,见他肚子里有几滴墨水能写写勒索信,于是顺带手给救上了山。 在山寨里混久了,他成功从一名文文弱弱的读书人蜕变成一名满身匪气的山贼。